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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公司根据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定该应急救援预案目的在于:规定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理步骤,旨在当公司车辆在道路运输发生交通紧急事件时,公司领导以及各有关部门能够作出快速、有效的反应,控制事态的发展、减少损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能够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现场。公司成立专门值班调度,值班调度在值班期间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值班调度在接到事故电话后立即跟公司领导汇报,负责处理事故的车队长安全员立即赶去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处理程序:1、驾驶员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在第一时间通知应急预案指挥部值班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负责事故处理人员,并且报告公司领导,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积极参加保护现场,如果发生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应主动报告当地交通警察或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并且报告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公司负责处理事故人员未到达事故现场的,对事故的进展或者变化应及时向值班小组汇报。并且组织抢救受伤人员。2、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驾驶员在报告时必须无误向值班小组、交警、保险公司报告事故发生地点、时间、车牌号码、车辆状况、以及人员状况、货物状况等。报警电话为122、110公司值班办公室电话为13065670999,保险公司电话为:95518抢救电话为120。3、负责事故处理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尽快赶到现场,在赶完现场的途中,值班办公室与事故车辆的驾驶员保持联系,掌握事故的发展情况,同时值班调度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事故等级详见分类表1)决定是否报告上级主要领导。3.1如果是轻微事故,无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则值班小组报告负责事故处理办公室,负责事故处理人员到现场处理。3.2如果发生一般事故,则值班办公室应该报告给应急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报告给公司领导,根据公司领导的指示精神,由应急指挥部负责人带各职能小组到达事故现场处理。3.3如果是发生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则值班办公室直接报告应急指挥部和公司主要领导。由公司主要领导带领应急指挥部下设的各相关成员赶赴现场进行处理施救。对事故现场进行妥善解决。负责事故处理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积极、主动与有关当事人及处理事故的政府相关部门联系,掌握第一手资料,妥善处理事故、降低公司的损失,如果负责处理事故人员对事故无法处理,应立即请求公司领导,由领导作出决定该如何处理,负责事故处理人员按公司领导的思路进行处理事故。在事故的处理过程中,负责处理事故人员必须对事故进行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事故报告时间、事故报告人、事故报告地点、事故车辆及当事人双方、事故记录人、发生事故的时间、应急处理过程、事故何时得以控制,抢救情况、抢救时间以及彻底脱离危险时间等。5、发生紧急事故应注意事项:5.1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对方姓名、车号、公司名称、地址、电话、财务损失初步估计等内容应详细记载清楚。5.2驾驶员回公司后,立即填写事故经过报告书,以凭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5.3责任不属于公司驾驶员的错误,行驶证及驾驶证切勿任凭被扣留。5.4现场勘查涉及警察记录应主动争取有利地位,并详细阅读所记载事项以免损失本身利益。5.5单方事故案,驾驶员可依实际情形作最有利的处理。5.6道义赔偿需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6、附安全生产值班小组人员名单以及事故等级分类。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事故分类如下:1、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3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的事故。
本文标题:车队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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