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三章产品质量法第一节产品质量法概述一、产品(Product)(一)概念:指商品经济社会中用作商品交换客体的,并由国家有关法律明确界定的产品。“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产品必须经过生产者加工、制作2、产品必须以销售为目的非用于销售目的的产品,半制品、在制品都不属于产品质量法所指称的产品。问题:经营者赠送(如买一赠一、买大送小)的物品、交给用户试用的物品是不是产品?3、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的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4、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练习下列物品属于《产品质量法》所指称的产品是A、芝麻油B、冰毒C、大坝D、导弹(一)概念:“是指产品符合人们需要的内在素质与外观形态的各种特性的综合状态。”-刘文华“法律意义上的产品质量,是指符合规定要求的程度,即符合性质量”-房维廉二、产品质量(theQualityofProduct)我们认为: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所应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性。包括: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等。(二)产品质量问题产品不适用产品不安全产品瑕疵产品缺陷违约责任侵权责任三、产品质量法(一)概念:是调整产品质量监督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产品质量监督关系2、产品责任关系什么是责任?第二节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一)生产者的积极性义务1、产品质量的担保义务(1)产品瑕疵担保义务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2)产品缺陷担保义务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默示担保义务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默示担保义务?A.空调机应当具备制冷功能B.家具应当符合以实物样品表明的质量状况C.保健食品所含主要成分及其含量应当与其产品说明所列标准吻合D.燃气热水器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律考试题:2、产品包装标示符合要求示例:某鞋厂生产的男式皮鞋,其包装上写有:产品名称、鞋的型号、颜色,依产品质量法的要求还应写明下列哪些事项?A、合格证明和使用保养说明书B、生产日期C、英文产品名称D、生产厂家的地址(1)并非所有包装标示均须同时符合以上五项要求,产品包装应具备哪项要求有产品性质和特征决定。(2)产品包装标示不符合法律要求,可能构成瑕疵产品,也可能构成缺陷产品,生产者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案例一甲公司和乙公司签定了一电机购销合同,由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某型号电机100台,乙公司作为生产厂家技术力量雄厚,其生产的电机已通过国家兵器工业部鉴定。履行期限届至,乙公司将100台电机运至甲公司,甲公司拒收。争执的焦点是电机上的铭牌,铭牌上打着“中国制造”却未标明厂名、厂址。为啥不能用“中国制造”?3、特殊产品的包装符合要求“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二)生产者的消极义务1、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2、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3、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4、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示例某酒厂生产的“高粱王”粮食白酒在当地十分畅销,春节临近,市场供不应求,于是,该酒厂就用食用酒精勾兑白酒,使用“高粱王”的包装和标贴向社会销售,经检验,该勾兑白酒符合卫生标准。对该厂的上述行为应如何定性?A、属于以次充好行为B、该勾兑白酒符合卫生标准,不属于以次充好行为C、属于以假充真行为D、该酒厂使用本厂的产品包装,不属于以假充真行为所谓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国家赋予的行政职权,对某些耗能高、技术落后的机电产品;或者对某些效能不高、污染环境的农药;或者对某些疗效不确切、毒副反应大以及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服用的药品;或者对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等产品,按照一定的程序,用行政文件的形式宣布淘汰,并规定自何年何月何日起禁止生产、禁止销售、禁止使用的产品。如农药中的六六六、滴滴涕、敌枯双等,卫生部也先后宣布淘汰了127种药品。小资料:哪些产品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一)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二)采取措施,保持产品质量(三)销售产品标志符合法定要求(四)不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禁止性规定第三节产品责任一、生产者的产品责任(一)概念又称产品侵权责任,指生产者生产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所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概念辨析】产品质量责任与产品责任1、产品质量责任是生产者违反产品质量义务所承担的法律后果;产品责任则是一个特定化的法律术语。2、产品质量责任是一个综合概念,产品责任则是一种民事侵权责任。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刑事责任产品质量行政责任产品质量民事责任产品瑕疵责任产品责任1、甲在某商场购买一台多功能电饭煲,回家后发现该产品只有一种功能,于是向商场要求退货,商场认为该产品说明书没有就其使用性能作出明确说明,其属于生产者的责任,顾客应向厂家索赔,问:甲应向谁要求退还?2、甲在乙家做客,忽然乙家的彩电爆炸,炸伤了甲,对此甲可以向谁索赔?示例(二)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一条产品缺陷的认定与评析:“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第四十六条设计缺陷:制造缺陷:指示缺陷: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2、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包括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损失(简称他人财产)和人身损害3、有因果关系(四)生产者产品责任免责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五)诉讼时效和请求权期间1、诉讼时效: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请求权,即丧失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的法律制度“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2、请求权期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二、销售者的产品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过错责任原则三、产品责任处理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受害人生产者销售者追偿1、人身伤害责任2、财产损害责任•练习题1某厂发运一批玻璃器皿,以印有“龙丰牌方便面”的纸箱包装,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装卸工未细拿轻放而损坏若干件,该损失应由下列哪个部门承担?A.装卸工承担B.装卸工的雇主承担C.运输部门承担D.某厂承担2.一日,李女士在家中做饭时高压锅突然爆炸,李女士被炸飞的锅盖击中头部,抢救无效死亡。后据质量检测专家鉴定,高压锅发生爆炸的直接原因是设计不尽合理,使用时造成排气孔堵塞而发生爆炸,本案中,可以以下列何种依据判定生产者承担责任?A.产品存在的缺陷B.产品买卖合同约定C.产品默示担保条件D.产品明示担保条件3某厂1993年生产了一种治疗腰肌劳损的频谱治疗仪投放市场,消费者甲购买了一部,用后腰肌劳损大大减轻,但却患上了偏头疼症,甲询问了这种治疗仪的其他用户,很多人都有类似反应。甲向某厂要求索赔。某厂对此十分重视,专门找专家作了鉴定,结论是;目前科学技术无法断定治疗仪与偏头疼之间的关系。以下哪种观点正确?A.本着公平原则,某厂应予适当赔偿B.因出现不良反应的用户众多,应将争议搁置,待科技发展到能够作出明确结论时再处理C.该治疗仪的功能是治疗腰肌劳损,该功能完全具备,至于其他副作用是治疗中不可避免的,该厂可不负责任D.由于治疗仪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某厂不能承担赔偿责任4、甲与乙从某电扇厂仓库盗窃未经检验的轮船用小型电扇两台,二人各分得一台。甲将电扇以50元的价格卖给A。A在使用时被飞出的扇叶削掉半截右耳,A以一扇叶及保护网设计及制造中有瑕疵为由,向电扇厂提出索赔,问:有无法律依据?5、A市H区居民甲请邻居乙帮忙,在A市F区永一副食商亭(该商亭为坐落于A市S区的海龙食品公司设立,用的是海龙食品公司的营业执照)购买一箱啤酒招待朋友,开启啤酒时,啤酒瓶爆炸,造成甲和其朋友及家人的不同程度的伤害,永一副食商亭派人查实:事故的发生是啤酒产品质量问题,责任在啤酒厂(该啤酒厂为D省L县红叶啤酒厂),让甲找厂家索赔。甲因伤住院花费5000多元,邻居乙,朋友丙、儿子丁都有数额不等的花费。问题:1、谁可以作为本案的原告2、谁应作为本案的被告3、哪些人民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4、本案中原告应负有哪些举证责任?6张某用气筒给自行车充气时,气筒拉杆及活塞突然弹出,手柄与拉杆脱落,拉杆顶部打在张某左眼下部三角区,造成颅脑损伤,脑内出血,经手术治疗后一直神智不清。张某使用的气筒在某气筒厂生产,张某于一年前在某商厦购得。事故发生后,张某的亲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被告商厦认为:商厦在进货时已进行验收,产品标识符合法律规定,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在生产厂家明确的情况下,赔偿责任应由生产企业承担。被告气筒厂辩称:该气筒的生产完全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进行、产品经检验符合该标准,不存在缺陷;同时每只打气筒都附有说明:“产品出售三个月内,由于制造质量问题,可予免费修理和更换,厂家实行三包。原告使用了一年的打气筒,远远超过三包期限,企业不负赔偿责任。法庭审理查明:气筒在遇有气路不畅、压力增大的情况下,气筒的活塞及拉杆反弹出气筒外,该气筒在设计时未设保护装置,产品设计存在缺陷。问题:1、被告商厦的观点是否成立?2、被告气筒厂的辩称是否成立?3、两被告是否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生产者、销售产品质量责任(一)民事责任1、违约责任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2、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二)行政责任(三)刑事责任第四节产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一、产品质量管理体制“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
本文标题:第二章产品质量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9801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