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交通运输 > 城市轨道交通联调与试运行
城市轨道交通联调与试运行城市轨道交通联调与试运行目录一、系统联调联试综述二、系统联调联试准备三、系统联调联试的主要内容四、系统联调联试的实施一、系统联调联试综述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系统联调联试是集车辆、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综合监控系统、环境监控系统(BAS)、火灾报警系统(FAS)、……、门禁系统等系统之间的接口综合联调、行车及其运营演练、测试系统的综合性能指标和可靠性指标。联调联试是建设阶段机电设备调试工作的最后一个检验环节。须由建设单位、运营商、咨询商和设备供应商等各相关方的共同参与。系统联调联试的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GB/T30013—2—13)《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9)《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GB/T30012)等机电设施设备建设周期主要阶段:通过联调联试使整体系统性能、功能达到设计要求、满足新建线路试运营的条件,为项目验收和安全运营提供数据支持。城市轨道交通联调联试的目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实现城市轨道交通整体系统的最佳匹配验证各子系统的可靠性,判断其是否达到设计功能检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体系的完备性检验城市轨道交通运行、维护、抢修体制(包括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是否切实可行、满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需要检验系统的运输能力、服务品质是否达到设计要求验证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验收标准,验证系统功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以及完善运营需求联调联试作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期间的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测试工作,时间跨度长、调试作业点多、现场条件复杂、涉及单位和人员众多。为了确保联调联试能够达到验证城市轨道交通整体系统功能和性能的目的,确保联调联试期间各相关工作的顺利衔接,城市轨道交通联调联试前应具备一些基本的前提条件:1.组织、管理体系的保障:明确责任单位、建立组织构架;完成技术规程的编制;确立相关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齐全。2.工程建设:土建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线路具备双向运行;车辆及基地、控制中心、供电系统具备使用条件;各设备系统单系统调试已完成;各系统初步接口测试已通过;联调联试测试设备已就绪。3.技术准备:各专业各单系统的各项测试工作都已完成并达到设计目标;明确调试工作实施的先后顺序;各专业已具备相关技术条件。二、系统联调联试准备/方案编制各项目必须从系统本身的特点出发,研究联调联试中各系统的相互关系,对联调联试的组织模式、实施方案和关键技术等作出分析、梳理,深化研究。联调联试的方式,通常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按区域划分,即:将调试范围分成轨行区和车站区两种;另一种是按专业接口关系划分,即:将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系统按照相互关系,进行接口调试和试验。阶段划分:联调联试包含了综合联调、运营演练及可靠性测试三个阶段:专业接口关系: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联调联试期间各专业的牵头单位负责与配合专业协调接口的各项技术、操作、管理要求,负责编制系统联调联试的实施方案。联调联试的详细实施方案中至少应包括的内容:联调联试项目的名称(XX专业系统与相关专业系统的XX联调);本联调联试项目的概述;本次联调联试项目的目的;编制依据;联调联试的前提条件;联调联试的内容及步骤;联调联试测试记录、报告和评定(报告中含具体时间、地点、人员要求和结论);具体分工及安排(含专业技术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和各方参加人员等);各类保障措施及预案(含人员、设备、工器具、施工要点计划、安全事项、故障及事故处理预案等)组织构架:模式一: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完成,过程中聘请咨询单位编写联调联试大纲及实施细则,并在联调联试过程中向联调联试实施单位提供指导,联调联试咨询方仅提供咨询建议,并不参与具体调试;模式二:建设单位直接聘请联调联试承包商,既编写联调联试大纲及实施细则,又进行联调联试实施模式三:由运营单位组织实施,建设方和设备供货商配合。联调联试的组织责任方通常是建设主体方,联调联试阶段运营单位直接介入,对安装完成的设备进行调试,使各系统设备功能性能达到最佳匹配,使运营操作、管理人员直接具备转入运营的条件。联调联试的组织构架可简化为如下方式:组织构架中各方的主要职责为:联调联试领导小组:指导开展联调联试各项工作,负责指挥、管理、协调及工作的推进;控制各系统工程进度与质量,确保各相关系统设施设备的联调联试满足前提条件;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参加联调联试项目和承担相关技术责任。组织构架中各方的主要职责为:联调联试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负责编写联调联试总体方案及各联调实施方案,组织协调专业小组工作;根据项目进度、各系统具备的联调条件等情况,组织编制联调联试实施计划和实施流程;负责确认各系统设备单体调试实际完成情况、联调联试各项目的测试结果、评估试运行结果和可靠性测试符合规定要求,并组织完成联调联试总结报告、形成联调联试评估结果。各专业联调联试组:负责相应设备联调的体操作,负责提供联调所需的工器具等条件、联调作业规程及操作手册;负责对各项联调内容和结果的记录、完成联调报告,负责对设备或系统存在的问题或缺陷的整改,使满足运营需要;负责对各自人员的管理,确保联调联试等各项作业规范、安全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第三方监测组或政府监管部门:根据联调联试进度和要求,检查联调联试前提条件的准备情况、单系统和接口调试的结果;督促各专业联调联试组履行各自职责,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时完成缺陷整改;批准联调联试完成的总体报告,确认各相关系统运行情况、可靠性测试指标满足试运营条件。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系统联调联试具有:1)多专业交叉联合调试;2)持续时间长;3)涉及单位多;4)安全风险高;5)质量责任大等特点,因此合理设置联调联试的实施流程和进程控制至关重要。联调联试各环节的主要工作内容:综合联调初期:确认接口功能、编制联调大纲、建立组织机构;综合联调中期:组织实施方开展综合联调工作;综合联调末期:验收及评价;联调联试各环节的主要工作内容:运营演练准备期:编制运营演练大纲及实施细则,制定应急预案;运营演练实施期;组织运营人员进行实景模拟演练,提高运营人员组织能力及故障应急处置能力;可靠性测试期:通过模拟列车运营状况来验证与列车运行相关的各系统可靠性是否达到所设定的运营指标;试运行期:通过不载客列车运行,对运营组织管理和设施设备系统的可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进行检验。由此工作重点和内容,联调联试的流程可设为:联调联试实施进度的安排:在明确了联调联试项目、满足联调联试条件后,各项目必须根据项目的实际测试项点详细排列出每个测试内容所需的时间;在每个项目具体实施时,应充分考虑到作业空间资源尤其是轨行区资源的分配、问题处理所需时间、复测复验的安排及试运行准备对资源的占用等可能性因素,各项目的时间周期比必须的作业天数要长。因此,基于每个联调项目所需的天数,可合理、交叉安排总体的联调联试时间进度安排。三、系统联调联试主要内容相关专业共同进行的联调联试项目,需由牵头专业和配合专业组成。各专业系统间的技术接口正确与否是轨道交通系统设施设备安全、顺利运行的基本保证,接口关系的正确把握是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系统功能和性能实现、联调联试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正确梳理各专业的接口关系和主从角色是开展联调联试项目的基本条件。如:(一)综合联调主要项目的基本内容和要求例举如下:1.车辆/电客列车与相互关联系统联调联试:列车与信号系统(自动行车控制、行车安全保护、接口信息传送等);列车与通信系统(司机用无线车载台、中央对客室广播等);列车与综合监控(列车实时状态信息、列车视频等);列车与供电变电站、接触网(高压和大电流保护、弓网跟随性等);列车与屏蔽门/信号系统(开关同步性、开关门信号传输等)2.信号与相互关联系统联调联试信号与屏蔽门/安全门、时钟、FAS和EMCS、SCADA、大屏、广播、乘客信息、无线通信、车载广播;信号系统多列车联调联试;大屏与SCADA、CCTV、FAS和EMCS;3.通信与相互关联系统联调联试通信传输系统与信号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电力监控系统、机电设备监控及门禁系统联调;通信专业与电梯专业联调联试;通信专用无线系统与信号ATS、列车广播接口联调联试4.供电系统与相互关联系统联调联试主变运行方式转换对牵降变系统影响;SCADA系统与信号专业联调联试;供电系统与通信专业联调联试;供电系统与FAS和EMCS专业联调联试供电系统与列车行车联调联试;供电系统与售检票联调联试;供电系统与屏蔽门/安全门电源联调联试;供电系统与相互关联系统联调联试供电系统与电梯电源联调联试;供电系统与车站风水电联调联试;供电系统与气体(细水雾、水喷淋)系统联调联试;供电系统短路试验5.综合监控系统与相互关联系统联调联试综合监控系统在联调初期需完成车站环控、给排水、消防和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完成安装和单体调试,然后在车站按照设计要求完成车站级模式控制调试;与BAS系统、电力监控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集成功能;与中央级(OCC控制室)、车站级(车站控制室)和就地级(被控设备端)三级控制,已经两级管理(车站和控制中心)。6.FAS和EMCS与相互关联系统联调联试车站模式测试包括火灾运行模式和正常运行模式;车站级IBP盘测试;控制中心中央级相关测试包括:FAS和EMCS系统与上层网系统(主时钟)接口测试,隧道风机控制终端测试,EMCS系统与信号系统接口测试等。7.屏蔽门与相互关联系统联调联试完成屏蔽门车站级控制调试;行车相关联调(配合信号、车辆完成系统间联调);车站级设备联调(配合BAS专业完成监控状态信息的上传)。(二)试运行综合联调实现各专业间接口功能和系统参数的验证后,系统应制订试运行计划,以达到试运营的演练方案和系统联合运行的可靠性目标。试运行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试运行最后20天应按照试运营开通时列车运行图模拟试运营行车。试运行组织方应根据试运行的情况提交包括试运行基本情况、设施设备可靠性和故障率情况等。试运行最后20天(至少)的模拟试运营指标应达到以下要求:运行图兑现率≥98.5%;列车正点率≥98%;列车服务可靠性≥2.5万列公里/次(5分钟以上故障延误);车辆系统故障率<5次/万列公里(2分钟以上故障延误);信号系统故障率≯1次/万列公里;供电系统故障率≯0.2次/万列公里(造成部分区域失电或单边供电的故障);屏蔽门故障率≯1次/万次四、系统联调联试的实施/现场管理联调联试开始前,领导小组应明确联调联试的组织架构、工作计划、工作内容和相关要求。根据现场情况需:联调准备:各参与联调的单位应熟悉本次联调项目和内容,牵头专业负责单位应为组长(或现场负责人),组长应要求各相关专业(单位)检查联调前提条件的具备性,应检查联调所具备的安全环境。各相关专业设备联调小组成员应向组长汇报设备状态是否可以启动联调实施。调试实施:根据联调实施方案规定的调试内容与步骤,组长指挥各岗位人员开展调试工作、填写调试记录表、记录联调过程与结果。联调过程中如发生计划外情况或意外,组长应根据情况的严重性决定是否立即终止联调。调试小结:每日调试结束后,组长应组织各专业参与人员梳理当天调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明确下一步调试的重点项目,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明确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并对照调试计划填写当天调试时间进度与内容完成情况评估表。联调联试记录表是在调试现场使用、由调试人员依照执行并按要求记录的表格,调试记录表逐步、逐项明确了调试步骤、需执行的操作、需记录的设备动作情况等,是指导调试进行、记录调试结果的重要表格。调试记录表在调试现场需由专人记录,并由组长审核确认后存档备查。在实际应用中,根据联调联试的不同性质和内容,对于联调联试的阶段中的各项工作可采用三种不同形式予以记录和评估:XX机电系统与单接口的联调联试记录表:XX系统与多接口系统联调联试记录表:XX机电系统与相互关联系统的联调联试评估表:联调联试的评价:评价的主要影响因素由设备系统功能及性能实现率、联调联试管理制度实现
本文标题:城市轨道交通联调与试运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98442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