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附件:告知书签约前,委托人应当仔细阅读以下条款。一经盖章或签字,即视为己仔细阅读并完全接受这些条款:1、甲方理解并尊重乙方的如下立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还体现为对其知识与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的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的程序上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意见。2、乙方指派的律师如甲方认为不能胜任,或认为其服务态度欠佳,或出现其他情况使甲方对乙方指派的律师不满意,可以向乙方的主任提出更换律师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上述申请后至迟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甲方以书面答复。如乙方认为甲方提出的更换律师的理由不当而未予接受,甲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返还部分或全部律师费用。如甲方坚持更换律师,又不能同乙方就另行指定的律师达成一致,乙方有权立即停止代理工作,并有权视甲方之举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行为,依约应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3、甲方应在委托乙方律师时明确其授权范围。载明在本合同上和授权委托书上的授权范围如需限缩或扩大,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新的授权范围在甲方接获乙方书面通知时生效。乙方律师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概由甲方承担。4、乙方除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律师费外,不向甲方收取任何合同外的费用。乙方严禁律师个人向甲方收取合同以外的任何费用(按“实销实报”原则报销办案费用的除外):乙方也坚决反对甲方以任何理由向承办律师支付合同以外的费用。5、乙方与甲方签署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律师费后,如甲方自行与其相对人实现和解或以其他形式了结案件,甲方原则上不能要求乙方退还应收取的律师费。但如乙方认为适宜的,可以适当退回部分费用,其比例视律师已发生的工作量而定,但以不超过收费数额50%为限。6、按“无效果、无报酬”风险代理方式签订的代理合同,如甲方不按期支付律师费,则还应按日1%支付其违约金。甲方支付的办案费用并不构成律师费的一部或全部。按此原则签订合同,只是乙方收费的一种方式,并不意味着乙方对该案的处理结果向甲方做出了任何程度的承诺。7、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是不切实的;或被取证者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勉审慎无法取到,其责任由甲方自负。8、乙方在此声明:乙方、乙方承办律师不向甲方或其经办人作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如甲方对乙方承办律师的某些分析或预测理解为作出了这种“承诺”,则该“承诺”无效,并与乙方无任何关系。9、乙方承办律师在受托后有权以不耽误所承办的案件为前提从事其他业务事务,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承办律师只为其一家或一项事务服务,除非双方有此约定,且甲方为此支付了足够的费用。委托人签字(盖章):
本文标题:告知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99603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