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基坑安全防护作业指导书
基坑安全防护工程作业指导书第1页共4页基坑安全防护作业指导书1编制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运行管理程序》《工程分承包管理程序》《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筑工程深基础护坡桩设计、施工管理规定》《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基坑开挖、边坡支护、桩基施工的基坑防护等作业施工。3安全防护措施3.1总原则3.1.1边坡支护、桩基施工为分包施工,必须按照公司《工程/劳务分承包管理程序》文件的规定,选择资质合格的分承包商,进行边坡支护和桩地基施工。3.1.2边坡支护、桩地基施工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分包方总工程师审批、分包企业盖章后,报公司工程部、技术部备案。3.1.3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在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本作业指导书的基础上,编制各工程的《基坑施工安全管理方案》。3.1.4基坑施工的各项作业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针对工程特点,具有可操作性。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基坑安全防护工程作业指导书第2页共4页3.1.5基坑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入场前需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3.2基坑施工安全防护方法3.2.1基坑开挖3.2.1.1基坑开挖前必须将开挖影响区图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确认是否有地下障碍,施工前将地上、地下障碍处理完毕。3.2.1.2场地内必须设置照明装置,但应调整照射角度,避免对周围社区产生光污染影响(执行《光污染控制作业指导书》)。3.2.1.3基坑开挖采用自然边坡时,必须放坡,其各种土质下放坡系数执行《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雨季施工尚应加大放坡系数.并在坑底设置排水沟和集水井。3.2.1.4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必须在临边设护身栏和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护身栏高度大于1.2m,立杆间距小于3m,水平杆设置不少于2道。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警示灯或警示牌。3.2.1.5施工机械进场必须进行验收方可使用,挖土机作业时,不得有人员进入其作业半径内。多台机械作业时,挖土机距离大于10m。挖掘机行走和自卸汽车卸土时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工作。遇七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大雾时各种挖掘机应停止作业,并将臂杆降至30º一40º。3.2.1.6在考虑坡顶堆载的条件下,堆载应距离槽边0.8m以上,高度不应大于1.5m,在未考虑坡顶堆载时,边坡上不得堆物。3.2.2基坑支护基坑安全防护工程作业指导书第3页共4页3.2.2.1基坑支护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其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设计计算书、图纸;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与地下、地上、周围建筑物和管线的影响关系;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要求及安全要求;设计施工单位总工程师的审批意见。3.2.2.2当采用混凝土灌注桩护坡时,护坡桩施工成孔后应及时放钢筋笼、浇注混凝土、如不能及时施工必须在孔口设置围档,夜间要加警示灯。3.2.2.3当基坑开挖处于对周围建筑物影响区内时,必须对周围建筑物采取测量监控措施,保留监控记录。3.2.2.4当采用土钉支护护坡时,土方开挖和护坡应在作业面上错开,不得对作业区内作业。3.2.2.5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应有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3.2.2.6各种护坡施工机械必须安全装置齐全,施:工人员须配备安全防护用品。3.2.3桩地基3.2.3.1桩地基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基坑安全防护工程作业指导书第4页共4页工,桩地基设计需由工程原设计单位审批,确保符合设计要求。3.2.3.2桩成孔后应及时施工完成,如不能及时进行下步作业,应设置围档、盖板,夜间作业要挂警示灯。3.2.3.3桩基测试的堆载材料应严格按照要求堆放,避免坍落伤人。
本文标题:基坑安全防护作业指导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00410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