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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部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们项目管理现场内的任何一家分包单位。教育培训1、为了确保分包单位全面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能够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分包单位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部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2、工人素质教育(1)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部负责。(2)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是符合我项目部要求的,现行、有效地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教材必须经我项目经理部审批,同时应做好记录,并报至项目经理部备案。(3)项目经理部组织对工人的技术素质教育工作。所有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施工技术主管召集,专业施工管理人员或分包主管工长主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教育,使工人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充分了解。要求工人知道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施工方法,施工要点,工程做法,质量标准,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要求。未对工人进行教育的分项工程不允许开工。(4)各分包必须配一名素质较高的专职质量员,且必须给其足够的权限,以保证总包下达的质量整改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到彻底贯彻和实施。3、安全教育(1)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对分包单位的全体成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由安全员组织,工程施工技术主管协助。经考试合格由安全部门注册登记后才能上岗。未经考试合格和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2)在接受总包单位安全教育同时,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领导为该队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队伍中每50人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少于20人要设兼职安全员,独立承担分包任务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机构,并按上述要求配备安全人员。4、记录(1)安全教育记录(2)班前安全活动交底记录(3)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组织管理规定1、在施工中分包单位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当总包单位认为分包的管理人员及工人的素质或人数达不到施工现场的需要时,总包有权利要求分包换人或增加施工人员。2、经我项目经理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机构图上管理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提供固定的联系电话(手机),不得兼任本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的职务(除经我项目经理部允许)。3、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依据施工合同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责,未经我项目经理部批准不得更换,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经理部现场经理批准。4、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施工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测量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部要求。5、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6、分包单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分包单位如与总包、业主监理人员发生正面冲突,则视情节处以2000元~500元罚款,如情节严重构成侮辱、诽谤甚至身体伤害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如有关于工程事项,必须与总包联系解决,不得越过总包与业主或监理商谈有关工程事宜。7、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我项目经理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上报总包(项目经理部)。8、我项目经理部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单位签字确认,我项目经理部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所罚款项必须按时上交,否则加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9、分包单位的人力、物资、机械设备、工具等生产资源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视为项目生产资源,受项目统一管理。其生产资源的进退应该提前与分包联系,批准后方可办理进出场手续。10、分包单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我项目经理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我项目部批准。11、对于我项目经理部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小时内回复,并补充至月、周、日计划中。12、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计划,并经我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可实施。13、无论何种原因现场内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其它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指挥组织并做好事后的处理,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现场管理规定1、施工现场布置、分包单位所建的临时设施(包括现场料场)必须符合我项目部总平面布置图要求,施工前须得到项目经理部的批准,按总包要求进行布置,不得私自更改。2、所有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注意言行举止,严禁在现场内大声喊叫、打闹。3、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元/人.次。4、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随地小便罚款500员/人.次,随地大便罚1000元/人.次。5、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CI标牌等,如有损坏,将负责赔偿损失,并处以两倍于损失的罚款。6、必须保证所悬挂标牌的完好、整洁。标识颜色清晰无褪色。所堆放物品无论堆放时间长短,必须堆放整齐,必须有完整封闭围挡。7、施工现场、生活区内严禁赌博、酗酒闹事行为,否则对分包单位责任人罚款500元/人.次,并将有关人员驱逐出场。8、仓库必须按项目经理部统一要求进行布置,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物资应码放整齐并挂标牌。9、堆放场所的划定必须按总平面布置图布置,并码放整齐,不得私自乱堆,并按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的要求进行标识。10、现场的临水、临电设施,分包应对自己负责的临水、临电施工点负责维修及保护负责。施工及计划管理规定1、任何一项施工开始都必须具有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安全技术交底书、技术质量交底书、材料使用得到批准、安全设施齐全无隐患。管理者及操作者经过教育,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清楚,否则不得开工,已施工的必须拆除,返工并重新按规定施工,一切损失自负。2、所有施工都必须按照我项目经理部规定的程序、标准进行,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并提供齐全、有效的技术保证及质量评定资料,否则返工并重新施工,一切损失自负。3、由于分包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生产要素配备不及时、不足。我项目经理部将书面通知限时配足,超时未配者,我项目有权代为配置,并对分包单位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工期和经济),又我项目经理部代为配置部分的费用将加倍由分包单位工程款中支付,该费用的计算不受定额和合同价的限制。4、因为分包单位的原因导致我项目经理部必须修改施工方案或采取特殊技术措施的,所增加的费用完全由分包单位支付,所需生产要素分包单位必须及时配置。5、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其施工组织、安排必须按我项目的要求完成,我项目经理部负责协调、监督、解决非修改方案或设计的技术性问题。如需修改方案或设计,由分包单位书面通知我项目经理部,我项目经理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解决,任何人无权擅自修改方案和设计,得到我项目经理部的书面确认后方可修改。6、分包单位所使用材料及供应商必须是我项目审批同意施工,否则一律严禁施工,已进场的必须清退出场,并要向项目经理部报告其处理结果及去向。7、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我项目经理部其他分包单位施工,不得无故刁难,否则将处以罚款,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8、周计划(本周六至下周五)由分包单位于每周六下午2:00之前上报项目部;项目部于当日召开生产例会时确定周计划的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周日开始于当日按照审批修改意见执行;周六生产会上同时讲评本周计划实施情况。施工单位现场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9、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完成情况统计由各分包每月20日汇报(本月23日至下月22日)到项目经理部,当月23日生产例会上确定月计划审批修改意见并形成文件下发,23日开始实施。并在23日生产例会上讲评上一月计划执行情况。现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10、项目经理部对周计划进行考核,每周计划完成率在90%以上视为合格,未完成需有工程部出具书面原因分析。11、为了迎接各方面的检查,各分包应积极配合项目经理部做好各自工作面的清理工作,及各种安排。12、月计划未按期完成时,如果没有合理的工期拖延理由,每延误一天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5000元罚款。函件处理规定1、我项目经理部统一负责对分包单位函件的收发工作。2、分包单位必须重视我项目经理部所发的正式函件及便函,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超时未复者,即为确认接受,承担因此造成的后果。3、分包单位所有关于图纸、方案、进度计划表等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报至我项目经理部;材料审批、申请索赔、决算书等发生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报至我项目经理部,否则一律无效。所造成损失自负。4、分包单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部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如果异议,在收到24小时内回函协商解决,否则视为确认接受。项目经理部函件输入渠道由项目资料室统一控制,分包给总包的函件必须由项目资料室签收。5、分包单位对我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拒收。安全生产管理一、分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分包队伍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做以下规定:1、项目经理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管理工作,每月项目经理部组织分包单位进行检查,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分包项目经理、分包安全员、分包专业工长、专业电工、专职机械管理员等。2、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1)查领导,是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和进度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2)查教育,对管理人员、工人的教育,在时间上和内容上是否真正落实;(3)查防护,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4)查制度,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真正落实;(5)查隐患,施工作业方面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3、每次检查都要制定明确的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考核、记分和评比,好的总结推广,给予奖励;差的严肃批评,给予必要的处罚。4、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精神。对查出的隐患要下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尽快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机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5、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节目前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并及时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下班前要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任何隐患。6、分包单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分包单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前安全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存档备查。7、各分包单位如不向项目经理部提供规定的安全资料,对分包单位的安全员处罚款500元/次。8、各分包单位拒不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综合大检查,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元/次罚款。9、各分包单位进场人员没进行安全教育,处罚50元/人.次。10、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单位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员工给予50元/次罚款。(1)高处作业未穿防滑胶鞋;高处施工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2)二米(含二米)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结构梁上等危险环境施工未系好安全带的。(3)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施工作业。(4)无动火证动火者。(5)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6)非本工作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7)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8)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盘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9)高处作业向下投抛物体。(10)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11)电焊机双向不到位,两侧无防护罩,焊把线、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12)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13)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14)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批准,随意挪动和拆除。(与项目奖罚条例发生冲突的执行奖罚条例)11、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处罚200元/次罚款处理,并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多次违章,屡教不改。(2)没有给工人创造良好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
本文标题:分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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