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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4.28嘉峪关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1-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利,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指公司形成或拥有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际和潜在商业价值、运营安全、竞争优势和公司形象遭受损害的市场信息和经营信息。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坚持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要确保商业秘密又要便利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遵循“需要才知道”原则、“分割”原则和“隔离”原则。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部门及公司所属单位。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商业秘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公司-2-设保密委员会,由公司主管领导、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是公司商业秘密保密工作的领导机构。其商业秘密管理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商业秘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组织制定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工作计划,组织保密干部的培训,负责失、泄、窃密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保密办公室(简称保密办)。保密是公司保密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保密日常管理工作。公司机关各部门、所属单位都应明确相关人员负责商业秘密保密工作。第七条密源产生单位是商业秘密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涉密信息和载体的定密、标密和管理工作。第三章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保密责任第八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领导干部责任制。公司管理层成员对主管或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机关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密源产生单位负主要管理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保密工作职责的情况,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人事和保密工作部门负责考核。第九条涉密人员应承担以下保密责任:-3-(一)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接受保密教育和监督;(二)对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负责保密;(三)对泄漏或者非法获取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有举报和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涉密人员是指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内部员工。第十条公司应与涉密人员签订《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涉密人员的保密责任和义务、竞业禁止条款、奖惩等有关内容。保密协议由总经理与公司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工作部门协助人事部门对涉密人员履行保密协议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第四章商业秘密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第十一条在公司各项工作中,某一信息泄漏后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属于商业秘密保护范围:(一)影响公司规划和决策的信息;(二)影响公司生产和发展的信息;(三)影响公司营销活动的信息;(四)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地位的信息;-4-(五)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信息;(六)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信息;(七)影响公司稳定和安全的信息;(八)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九)泄露后造成公司不利后果的其他信息。第十二条公司商业秘密按重要程度划分为油密★★★级、油密★★级和油密★级。(一)油密★★★级是指公司最重要的涉密信息,泄漏会使公司的经济利益、运营安全和竞争优势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二)油密★★级是公司重要的涉密信息,泄密会使公司的经济利益、运营安全和竞争优势遭受严重的损害。(三)油密★级是公司一般涉密信息,泄漏会使公司的经济利益、运营安全和竞争优势遭受损害。第十三条商业秘密保密期限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及其时效性确定。第十四条公司商业秘密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按石油办字﹝2006﹞207号文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范围目录》执行。第五章商业秘密定密、标密级解密-5-第十五条公司商业秘密定密、标密遵循“谁产生,谁标定,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由密源产生单位负责定密、标密,并经主要领导审定,其密级和保密期限即时生效。对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有争议的,报公司保密委员会审定答复。密源产生单位应对秘密建立台帐,每年报上级保密部门备案。第十六条涉密载体应标识:“油密★★★级Δ保密年限”或“油密★★级Δ保密年限”或“油密★级Δ保密年限”。根据载体具体情况,以打印、加盖标识印章或粘贴标签的方式标注。涉密纸介质载体及电子文档应在文本首页左上角用3号黑体标注。涉密磁介质、光盘及其它涉密载体应在介质物理表面外观上采取适当方式标注。第十七条商业秘密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需要提前解密或降密的,由密源产生单位报上级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密源产生单位撤销或合并,原涉密信息的解密、降密工作由承担其原职能的单位负责。第六章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第十八条涉及★★★级和较多★★级及★级商业秘密的机关部门和所属单位为保密要害部门;集中制作、传递、存放和保管商业秘密载体的专用、固定场所为保密要害部-6-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执行以下规定;(一)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要害部门(部位),由保密委员会审定;各单位商业秘密保护要害部门(部位),由本单位保密委员会审定。(二)要害部门(部位)应指定一名该部门(部位)主管领导负责保密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岗位责任制。(三)要害部门(部位)应结合实际制定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四)要害部门(部位)应把好人员选配关,对不适合在要害部门(部位)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应经常对所属人员开展保密教育,并组织好必要的保密培训。(五)要害部门(部位)应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并定期向保密部门报告保密工作开展情况,重要问题应及时报告。第十九条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商业秘密的各种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载体,在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保管和销毁的各环节,应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一)制作商业秘密载体,密源产生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秘密载体原则上应在本单位制作,委托外单位应事先签订保密协议或合同条款中约定保密事项及违约责任,制作过程中形成的校样、-7-印版、底片和废品等,应及时销毁。(二)传递商业秘密载体,应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三)传递商业秘密载体,应选择安全的传递方式。凡涉及商业秘密的资料严禁以普通电子邮件、传真和尚未采取保密措施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应用系统传递,应通过机要通信方式寄送或通过采取保密措施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应用系统、密码传真方式传递。(四)阅读和使用商业秘密载体原则上应当在办公场所进行。确需在办公场所以外阅读和使用的,应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严禁复制油密★★★级商业秘密载体,复制油密★★级和油密★级商业秘密载体,应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在本单位内进行,复制件视同原件管理。汇编涉密文件、资料,应经密源产生单位许可,汇编成册的文件、资料,应按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管理。(五)保存商业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部位、设备。管理人员离职前,应办理移交手续。被撤销、合并的单位,应将秘密载体移交承担原职能的单位或保密部门,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六)销毁商业秘密载体,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在保密部门指定的场所进行,并派专人监销,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8-第二十条会议议题中包含的内容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的各种涉密会议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涉密会议原则上在公司内部召开,确需带外部召开的,承办单位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会场设施和会议专用设备符合保密要求;内容涉及油密★★级以上的会议不得采用电话或视频形式召开。(二)涉密会议参会人、列席人和记录人员应由会议召集人确定,严格控制出席范围。涉及油密★★★级和油密★★级的会议,必须严格限定指定人员参加。涉密会议开始前,会议召集人应向与会人员以口头或文字的方式宣布会议保密纪律或保密守则。会议期间,不得引带无关人员进入会场及驻地。(三)涉密会议文件、资料应明确传达和阅读的范围,油密★★★级和油密★★级的会议文件应编号、登记、发放。会议标密文件、资料不得复印,会议结束时应按要求及时清点收回。第二十一条公开发表文章、与公司以外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应进行严格审查。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文章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发表或进行交流。个人公开发表文章或参加学术交流之前,凡涉及工作领域中重要信息的,必须由本单位主管领导进行保密审查,并将有关涉密信息采取删节、改编、隐略等方式进行技术处理。-9-第二十二条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对涉密计算机网络的访问严格按权限控制。特别要加强对各应用系统用户名、ID的管理,员工应当不定期更换个人密码。密码和ID的丢失由员工个人负责。第二十三条公开宣传报道、发布信息、展览展示等不得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对拟宣传报道的内容,由被宣传报道部门、单位进行保密审查。任何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未经新闻发布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就工作或与工作相关的内容接受媒体的采访;经批准接受采访的,不得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第二十四条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商业秘密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商业秘密不泄漏。第二十五条公司应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对员工开展保密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一)应将商业秘密保护的有关知识纳入到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教育,内容包括商业秘密的形势与责任、案例警示、国家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商业秘密管理有关知识等。(二)应加强对保密干部和重要涉密岗位工作人员的上岗教育、在岗教育和离岗教育,内容包括商业秘密保护形势与责任、商业秘密管理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知识、案例警示以及保密技术防范知识等。(三)应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内容包括商业秘密的-10-形式、商业秘密保护有关知识等,不断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第七章奖惩第二十六条对在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给予表彰和奖励:(一)单位保密机构健全,人员和经费到位,规章之地完善,防范措施有效,严格履行职责,工作程序规范,从未发生过泄密事件的;(二)在危机情况下,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安全的;(三)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公司商业秘密行为及时检举的;(四)发现他人泄漏或可能泄漏商业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五)在涉及商业的活动中,严守秘密,对维护公司安全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六)严守商业秘密事迹突出的;(七)经管商业秘密的专职人员,忠于职守,确保商业秘密安全的。第二十七条对违反保密规定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政纪处分:(一)未按规定申报保密要害部门(部门),致使未采-11-取有效保密措施造成泄密的;(二)未按规定和要求落实保密措施,造成泄密的;(三)未按规定确定或标明密级,造成泄密的;(四)将泄密信息向境内外刊物投稿,造成泄密的;(五)虽未造成泄密,但严重危及商业秘密安全的;(六)履行职责不力,导致职责范围内保密管理存在严重问题的;(七)违反本规定其它情形的。第二十八条泄漏商业秘密,后果和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2-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甲方: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嘉峪关市钢城路1078栋乙方:身份证号码:甲方和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经过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一、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属于甲方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前款所称保密措施,是指加盖保密标记、附注保密文字说明或提出口头保密要求等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有保护性质的措施。-13-甲方已经或以后制定的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协议。二、乙方在职或被聘用期间,应谨慎、妥善保存好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一切有关资料、记录、软盘、设备等。三、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并为乙方履行保护商业秘密的职责,提供必要的设备和条件。四、乙方不在职或被聘用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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