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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泽金商业银行经营学第七章租赁和信托租赁和信托第一节:租赁的基本概念第二节:银行租赁业务的种类第三节:租赁合同与租金第四节:信托业务案例:中信银行信托贷款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面世租赁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借贷关系,是一种古老的信用形式银行可列为资产业务,但也带有中间业务的色彩第一节租赁的基本概念一、租赁的历史发展二、现代租赁的概念和意义三、租赁与其他信用形式的比较四、银行开展租赁业务的意义租赁是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一种借贷关系。它由财产所有者(出租人)按契约规定,将财产租让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根据契约按期缴纳一定租金给出租人,出租人对财产始终保有所有权,承租人只享有使用权的经济行为。租赁是一种非常古老的信用形式,它经历了由古代租赁、传统租赁到现代租赁的三个历史发展阶段。古代租赁是一种古老的实物信用形式,传统租赁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现代租赁是第二次在战后在美国发展起来,日渐风行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的。(一)租赁业务的发展租赁指收取租金为条件并出让物件使用权的经济行为。经历了由古代租赁、传统租赁到现代租赁的三个历史发展阶段。古代租赁:是一种古老的实物信用形式,租赁双方没有采取固定的契约形式确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也没有固定的报酬。(使用价值的直接交换)传统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已经采取契约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租赁的目的仍然只限于使用设备(实物)本身,租赁设备也只租不售。(以使用价值作为商品)现代租赁:是融资和融物相结合,并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租赁。(以使用价值作为资本)融物是形式,融资是实质。融物是担保,融资是目的。现代租赁也称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是以融资为目的而进行的一种租赁活动,是具有融资和融物双重性质(特征)的信用交易,是企业进行长期资本融通的一种手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解释,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二)现代租赁的概念(1)承租人是为了进行设备投资而进行租赁。现代租赁也称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是以融资为目的一种租赁活动。(2)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对租赁设备有停租、续租的权利,也有留购的选择权,即可以按一定的名义价款取得设备的所有权。(3)在现代租赁中,出租人提供的租赁物一般不是通用设备,而是承租人根据自己的生产需要而选定的具有一定规格、性能和型号的专用设备。(4)从租赁期限上看,融资租赁的期限较长,并且是不中断的,承租人必须按合同定期交付租金,不得中途解除合同。现代租赁是具有融资和融物双重性能(特征)的信用交易,它是企业进行长期资本融通的一种手段。二、现代租赁的概念和意义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和资本利润率避免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加快企业设备更新可减少通货膨胀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可以扩大产品销售,有利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推广三、租赁与其他信用形式的比较(一)现代租赁和银行贷款的比较1、租赁信用(由贷款的主体,区分为投行、商行)2、完全融资(租赁设备100%地融资,并100%地作为抵押担保品)3、不计入企业负债(二)现代租赁与分期付款的比较(形式上的)1、分期付款是商业信用2、分期付款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3、分期付款增加企业负债四、银行开展租赁业务的意义1、推动了现代租赁业务的开展提供了资金支撑、信用保证、专业服务和信息渠道2、推动了商业银行业务扩展直接开展租赁业务(自营租赁业务)向租赁企业提供贷款(以贷款方式间接开展租赁业务)替租赁企业收取租赁费、为租赁业务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以中间业务方式开展租赁业务)第二节银行租赁业务的种类一、经营性租赁二、融资性租赁三、杠杆租赁一、经营性租赁概念出租人向承租人短期租出设备,在租期内由出资人负责设备安装、保养、维修、纳税、支付保险费和提供专门的技术服务等主要特点租赁关系简单承租人是不特定的复数租赁目的主要是为短期使用设备租金支付具有不完全支付性租赁物一般是通用设备或技术含量高、更新速度较快的设备租赁物的选择是由出租人决定的租赁物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租期一般比较短融资性租赁集融资和融物为一体的信用方式,兼有商品信贷和资金信贷的双重特征——特征租赁目的:融资承租人负有设备的维修、保养义务租金分期归流租赁物非通用设备,承租人对设备和供货商具有选择的权利和责任借物还钱,资金与物资运动的紧密结合租期长,中途不得解除合约,期满后,承租人有留购、退租、续租的选择权三个以上当事人,二个以上合同融资租赁的优越性采用这种融资方式,可以使企业获得国家的优惠政策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体现在企业的财务报表的负债项目中融资租赁把融资和采购两个程序合二为一,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金融租赁是非常适合中小企业的一种融资形式融资性租赁的主要形式1、以租赁业务的具体方法为标准,可分为直接租赁、转租赁和回租赁①直接租赁购进租出。由两个合同构成——出租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出租人与厂商的购货合同。②转租赁租进租出。由出租人从厂商,或另一家租赁公司租进,再转租给承租人。一般有三个以上合同构成。③回租租赁设备所有者将自己拥有的设备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再租回,以获得租赁性融资。2、按租赁中出资者的出资比例为标准,可分为单一租赁和杠杆租赁①单一投资租赁指的是由出租人单独承担购买租赁设备全部资金的租赁。②杠杆租赁也称衡平租赁或代偿贷款租赁。指银行租赁部门若一时无能力购买巨额价值的设备,可在小部分自筹资金的基础上向其他银行或保险公司筹借大部分贷款(一般占60%~80%)并以所购设备作为贷款抵押、以转让收取租金的权力作为贷款的额外保证,然后将设备租给承租人,以收取的租金偿还贷款。融资性租赁的主要形式按交易所涉及的地理区域国内租赁国际租赁按租赁物资的财产性质分类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特殊的租赁形式企业租赁混合租赁厂商租赁融资性租赁的主要形式三、杠杆租赁杠杆租赁的意义设备成本中的大部分资金以出租的设备为抵押,向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贷款取得。贷款人提供贷款时对出租人无追索权,其还款保证在于设备本身和租赁费,同时需要出租人以设备第一抵押权、租赁合同及收取租金的受让权作为该项贷款的担保。2、杠杆租赁的当事人杠杆租赁是一项最复杂的租赁交易,共有7个当事人。(1)承租人;(2)设备制造和供应厂商;(3)物主出租人(可以有多个);(4)物主受托人(多个物主出租人的受托人);物主受托人为杠杆租赁的核心,具有三重身份:①出租资产在法律上的所有者;②承租人的出租人;③债权人的借款人;(5)债权人或贷款人(有多个);(6)合同受托人(多个债权人或贷款人的受托人);(7)包租人或经纪人(为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中间人)。三、杠杆租赁3、杠杆租赁的合同杠杆租赁的关系人多,需要签署多个合同文本,主要包括:(1)参加协议;(2)购买和制造协议;(3)转让协议;(4)信托协议;(5)合同信托协议;(6)租赁合同;(7)保证协议。三、杠杆租赁4、杠杆租赁的交易程序(1)筹备阶段(2)正式进行阶段三、杠杆租赁6承租人包租人经纪人物主出租人物主受托人债权人(贷款人)合同受托人设备制造厂商23451参加协议,2购买制造协议,3转让协议,4信托协议,5合同信托协议,6租赁合同,7保证协议三、杠杆租赁意义对出租人来说只须提供设备价款20%~40%的资金,就可以获得设备所有权,享受全部的所有权利益,获得设备残值收入和投资的税收优惠,如投资税收减免和加速折旧等对于承租人来说出租人可将减税优惠的一部分好处转让给承租人,从而有利于降低承租人的租金水平对贷款人来说由于取得高于贷款总额的设备的第一留置权,收回贷款也就有了保障三、杠杆租赁当事人较多承租人、设备制造商和供应厂商、物主出租人、物主受托人、债权人或贷款人、合同受托人、包租人或经纪人涉及的合同较多参加协议、购买和制造协议、转让协议、信托协议、合同信托协议、租赁合同、保证协议三、杠杆租赁交易程序筹备阶段、正式进行阶段商业银行参与杠杆租赁的意义第三节租赁合同与租金一、租赁合同二、租金一、租赁合同概念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承租方取得设备使用权并按期支付租金的协议主要条款包括合同当事人、租赁标的、租金、租期和起租日条款、租赁设备的交货和税款费用条款、租赁标的物的维修和保养、保险、担保、租赁期满后租赁标的物的处置、违约和争议的处理等。二、租金租金构成包括租赁设备的购置成本、利息、营业费用计算方法附加率法、年金法、成本回收法、不规则租金的计算方法、浮动利率的租金计算方法影响租金的主要因素计算方法、利率、租赁期限、付租间隔期、付租方式、保证金的支付数量和方式、支付币种、计息日和起租日第四节信托业务一、银行信托业务的涵义二、银行信托业务的种类三、我国商业银行信托业务的规范化发展四、我国商业银行信托业务的新发展一、银行信托业务的涵义涵义信托行为的四项必备条件(1)以信用为基础;(2)具有特定的目的;(3)以信托财产为标的或主体;(4)为了第三者或委托人自己的利益,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行使财产上的法定权利。商业银行所从事的主要是金融信托业务。金融信托是指经营金融委托代理业务的信托行为,它以代理他人运用资金、买卖证券,发行债券、股票,管理资产等为主要业务一、银行信托业务的涵义商业银行从事信托业务的意义有利于充分发挥信托的财产事务管理职能、资金融通职能、社会投资职能,进而能从整体上提高社会财产的运用效益,促进现代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信托业务不仅开辟了新的利润来源渠道,有利于增加银行收益,而且扩大了银行的业务范围,丰富了银行的业务种类,从而分散了银行的经营风险,提高了银行资产的安全度二、银行信托业务的种类融资性信托公益基金信托个人理财和公司理财信托投资三、我国商业银行信托业务的规范化发展基本原则法律契约原则忠实责任原则审慎管理原则资金独立原则四、我国商业银行信托业务的新发展基金托管资产证券化代理业务和现金管理银信合作案例:中信银行信托贷款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面世中信银行最近推出一款信托贷款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中信银行人民币理财集合计划2期。该产品投资期限为160天,预期年收益率为3%;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元;以10000元的整数倍增加;本金及收益在到期日后第四个工作日根据实际投资情况一次性支付;人所得税由客户自行缴纳;如信托贷款提前终止,银行有权终止本理财计划而客户无提前终止权;产品募集期至9月14日为止。据中信银行有关人士介绍,该款产品是中信银行、中信信托合作推出的,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为国有独资公司贷款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用于购买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向国有独资公司发放的贷款,信托计划到期后由中信银行重庆分行提供后续贷款安排。案例:中信银行信托贷款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面世与以往相比,这款产品增加了信托破产隔离保护机制,并且由中信银行重庆分行提供后续贷款安排,信托计划和理财计划的收益可得到一定的保障。但银行相关人士还是提醒投资者要关注其中的风险,投资者的本金可能会因为信托计划的项目风险或者市场的变动等原因而蒙受损失,因此在投资前应该充分认识到其中的风险——中财网2006年09月12日本章结束
本文标题:商业银行经营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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