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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的关系一、公司治理的内涵公司治理问题是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由于利益追求不同以及公司规模的扩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越来越弱,甚至少数股东的利益根本无法得到保证而产生的。近年来,公司治理不仅成为一个世界性课题,在国内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传统的公司治理建立在委托—代理理论基础上。委托—代理理论认为企业只是资本家通过委托—代理中的激励约束设计来控制代理人和企业的一种机制。这表明委托代理理论遵循的是“股东本位”,强调“股东主权”,从而使得企业在治理结构中更关注股东利益的保护,企业管理也强调股东价值最大化。但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以共同所有权理论、托管责任理论和公司社会责任理论为理论基础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的发展,企业成为利益相关者缔结的一组契约,其经济本质被界定为利益相关者因投资缔结的契约网络。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恰与股东至上的委托—代理理论针锋相对,认为每个利益相关者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享有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公司的经营目标不是股东价值最大化,而应该是各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经营者不仅仅是资本家的代理人,更应该为利益相关者服务。因此,根据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现代公司治理的主要目标不仅仅是保护股东利益,使得股东利益最大化,而且要明确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权利,实现利益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国内外关于公司治理的概念定义很多,研究者们从不同角度作过多种定义及分类,如公司治理的具体形式、制度构成、制度功能以及理论基础等等。国内学者大多是从制度构成或功能角度出发进行界定。根据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我认为,公司治理应是利益相关者不断谈判和再谈判的动态管理过程或活动。首先,公司是一组契约的联合体,而公司治理则是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为依据,规范公司各利害相关者的关系,约束他们之间的交易,来实现公司效益。其次,从静态看,公司治理表现为一种结构和关系;从动态看,则表现为一个过程或机制。再次,公司治理的功能不仅仅在于激励与约束,更在于对权利、责任和利益进行有效的配置,达到一种“制衡”状态。最后,现代公司治理不仅要对股东的责权利进行有效配置,还要明确各利益相关者的责任、权力和义务。根据上述分析,我认为可以这样概括公司治理的涵义: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系列静态的契约形式或动态的谈判机制来合理配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以及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责任、权利、利益关系,并达到一种相互制衡的相对稳定状态,从而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合理统一。二、财务治理的内涵从根本上来说,财务治理的产生同样源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根据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利益相关者财务是以利益相关者利益为导向,并由利益相关者在一种动态的谈判与再谈判的共同参与运作中形成的。这种利益相关者导向的财务治理理论否定“股东单边治理”的财务治理结构,而强调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在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论前提下,财务治理的参与者由原来的股东、经理层、员工等扩展到顾客、供应商以及政府等企业内外部各种利益__相关者,财务治理的内容也随之扩大。而企业内外部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格局总是处于不断变化和调整中,从而决定了财务治理结构也处于不断变化和调整中。目前大多数学者认为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一个核心子系统,在公司治理中,财权的有效配置是关键。目前,专门针对财务治理的内涵研究较少。对财务治理的理解,应包含下述内容:首先,在一个企业中,财务是各利益相关者的焦点,无论是企业的剩余索取权还是剩余控制权,核心内容都表现在财务方面,因而,财权的合理配置是企业进行有效财务激励与约束的关键。其次,无论是将财权分为财务决策权、财务执行权、财务监督权,还是认为企业财权分为财务收益权和财务控制权,都需要通过一组契约或相应的财务资本结构将其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有效配置,才能形成一种财务制衡的稳定状态,实现有效的财务激励与约束。最后,在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前提下,财务治理的内容与结构均处于一种动态的调整过程中,因而财务治理不仅仅表现为一种静态的制度安排或管理体制,更表现为一种动态的治理过程和财务制衡的相对稳定。由此,我们可以对财务治理进行如下界定:财务治理是指通过一系列静态或动态的契约将财权在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以及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合理配置,并形成一种财务制衡的相对稳定状态,从而形成有效的财务激励与约束机制。三、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的联系与区别1、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的联系。公司治理是财务治理的基础,财务治理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公司治理明确规定了公司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利,清楚说明了决策公司事务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公司治理对企业的影响是全局性、战略性的。财务治理作为一种管理体制,在很多方面要根据公司治理的规则和程序来制定自己的管理制度,要根据公司治理的责权划分来决定自己的财权划分,要根据公司治理的机构设置来配套相关的财务机构,要根据公司治理的目标来确定财务治理的目标,要依据公司治理的监控体制来设置自己的财务监督体制。公司治理的状况影响着财务治理的效率、成果及财务信息的质量。公司治理结构不同必然导致不同的财务主体及相应的权利责任安排,进而影响财务治理的目的、效率和效益。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动机是经济利益,而且各利益相关者向企业投入资源的同时也就拥有了相应的追求经济利益的权力,因此,公司治理中各利益相关者实质上都是财务治理主体,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实质上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务关系。公司治理就是企业的各个利益相关者作为财务主体对他们之间的财务关系进行的调整。财权是企业权利集合中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公司治理进行权利责任划分的关键就是对企业的财务控制权进行合理划分。因此我们可以说公司治理的核心和灵魂是财务治理。公司治理的模式决定财务治理的模式,财务治理的模式反作用于公司治理的模式。公司治理模式目前主要为美英模式和日德模式两种。美英模式的特点是所有权较为分散,形成了所谓的弱股东、强管理层的现象。日德模式的特点是股权较为集中,银行在融资和公司治理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公司治理模式若是美英模式,由于企业负债率低,股权比较分散而且绝大多数股份为个人持有,所以财务治理的模式就会将财权集中在公司经营管理者手中,所有者对经营者的财务监督会主要依靠外部监督形式;公司治理模式若是日德模式,由于负债率高,银行持股率高,且股权集中于法人,法人之间又互相持股,财务治理的模式就会更多地表现为大股东直接掌管财务监督权、机构控股及直接派员参与财务管理等。反过来看,所有者、经营管理者和相关利益方若在财权方面做出变动,必将影响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公司治理的目标影响财务治理的目标,财务治理的目标体现公司治理的目标。公司治理的目标是使利益相关者得到有效制衡,利益得到持续保障,从而使公司整体状况不断改善。财务治理的目标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财权关系,合理分配剩余索取权,为顺利实现企业目标提供基础。这二者是一致的,都服务于公司总体战略。企业多边契约关系的总和,财务目标的确立是企业内部各产权主体博弈的结果。传统治理结构理论奉行股东至上的治理逻辑,企业财务目标便体现企业股东的意志,表现为股东财富最大化;现代治理结构理论遵循共同治理的逻辑,企业的财务目标就表达为企业价值最大化。反之,如果企业财务治理的目标是体现企业股东的意志,那么其公司治理的目标就是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如果企业财务治理的目标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那么其公司治理的目标就是利益相关者财富最大化。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都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首先,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都根源于所有权关系理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使财产所有、使用与处置权归不同利益主体或机构掌握,所有者与经营者在资产运营、资本投向、收益决定和剩余分配等财务事项上形成了一种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关系。其次,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都以新制度经济学为理论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治理结构都是一种制度安排。舒尔茨在�度与人的价值不断提高一文中将一种制度定义为一种行为规则,这些规则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无论是公司治理结构还是财务治理结构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为了规范董事会、高级经理人员和财务经理的行为,使企业的活动更理性化更符合企业的利益。委托代理关系理论也是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的理论基础。由于两权分离,财产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在企业财产所有与占有使用上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经营管理者内部不同层级之间也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这些委托代理关系容易引发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完美无缺的契约几乎不可能。于是,在不同的委托代理方之间,客观上需要建立一种互相约束、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财务治理是完善公司治理的一条有效途径。财务治理通过财权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不同配置,调整利益相关者在财务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实现公司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对称和利益制衡。财务治理对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促进作用在于反映公司治理结构的状况,为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提供政策、标准并考核其效果,约束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合理行为。2、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的区别。制衡的着眼点不同。公司治理制衡的着眼点主要侧重于公司内部人事组织制度及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剩余索取和监督权力的分配,经营管理运行机制的设计、构建与调整,以及由此产生的激励约束问题;财务治理制衡的着眼点在于财务决策权、财务收支决定权、财务监督权和财务人员配置问题。运行方式方法不同。公司治理的运行方式方法主要是通过确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人选,规定各自的职责权限和激励方法,形成制衡关系;财务治理的运行方式方法主要是通过对不同经营管理层在财务决策、财务执行、财务人员安排和财务监督等方面进行权力划分,形成在财务活动管理权限上的责权利关系。激励的侧重点不同。公司治理的激励形式主要侧重对经营管理层的职位提升、预期收人增加、薪酬或期权、期股的确定,以及非薪酬方面的奖励;而财务治理侧重用货币价值形式实行薪酬、期权或期股的激励。约束制度的侧重点不同。公司治理的约束制度偏重行政、人事、经济和法律等方面;财务治理的约束制度侧重于以货币价值形式表现的薪酬降低、承担经济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和取消期权期股等。保障实施主体不同。财务治理主要是由企业内部管理当局建立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它是董事会、经理层为了更顺利地完成受托责任而实施的一套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机制,所以,一般由公司管理当局保障实施;公司治理则是法律层面的问题,是由一个国家提供的公共制度安排,因此,它是由有关国家法律规范并予以保证实施的。
本文标题:论述公司治理与财务治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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