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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辐射事故所致的危害,加强医院射线装置的安全监测和控制等管理工作,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受检者以及装置周围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环境辐射污染,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2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响应预案。1.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安部令2001第16号《放射事故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5第46号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GBZ98-2002《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2.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科涉及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内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造成人员及设备设施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工作。放射危险性的主要表现:当发生意外及人为等原因(如射线装置失控)时,会发生工作人员或公众受到意外照射。二、放射科放射事件应急小组三、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原则(一)迅速报告原则;(二)主动抢救原则;(三)生命第一的原则;(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二)应急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从3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图:放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4六、事故分级与报告:突发事件现场工作人员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应急工作小组现场处理人员医务处急诊科调查、协调、汇报组织临床科室协助救治进行突发事件处理提供支援和协调组织救治根据突发事件性质,通知有关部门5放射突发事件小组全面负责放射事件应急有关工作,并根据放射事件的程度及时报告。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同时在12小时内填写《放射源事故报告表》报送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七、启动应急预案:由放射突发事件小组统一指挥,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相互配合,支持。现场控制:切断射线装置的电源,除了工作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出辐射污染区;病人救治:对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而后转到指定医院治疗;现场保护:配合区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进行现场调查;接触隔离:对放射事故造成的影像进行评估和总结,找出原因,为整改提供依据。医务管理处组织对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通知设备科或相关公司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修。整改: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联合调查的结论和建议进行整改,杜绝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八、应急响应的终止:故障设备维修后,要经过上海市疾病控制中心放射防护专业人员对设备和场所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本文标题:放射科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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