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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实名制利大于弊一辩稿各位评委,对方辩友,你们好!微博是不同于博客、社区,具有广播属性,偏向社交化的媒体。而微博实名制则是“前台自愿,后台实名”。在前台,可以采用虚拟昵称,确保其社交功能;在后台,则通过实名认证,约束你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从而确保在实现媒体功能时信息的真实客观性!然而,伴随着这一政策的出台,各种质疑声纷纷扬扬,有人质疑信息安全,但个人信息是由国家有关部门严格监管,相关公司配合保障;又有人质疑自由,但这个世界上本没有绝对的自由,而且微博实名制是对网络的管理,而非管制!它不是在限制自由,而是在为自由提供一个更好的环境!同时,微博实名制在对个人,企业,国家亦有莫大的利处。因而,权衡利弊,我方认为,微博实名制利大于弊,具体陈述如下:1.对个人而言,在微博前台,你可以采用昵称,尽情的展示自己的个性.但是在后台,必须有一个真实的你为你的言行负责.对于一个说真话做真事的网民,这样的一前一后是并不矛盾的!同时,你通过认证的实名信息,也将由国家有关部门严格监管,除公检法必要的机构,一般个人或企业都无权了解.由此,用户个人发展得到满足,相关信息也得到保护,微博实名,利大于弊!2.对企业而言,微博实名制,将进一步规范微博服务,建立以诚信为基础的健康的互联网传播秩序,有助于微博客网站树立企业品牌,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从广告角度看,微博完全实现实名制意味着微博拥有了真实的用户体,其他领域的企业在微博上进行宣传的价值会增加,所以微博的升值潜力极大。3.对国家而言,微博实名制有利于发挥微博反映民智,信息传播,服务社会等功能。因为实名制并不是想封住网民的嘴,相反的,实名制是让网民使用公民身份表达意见,不仅是保证他们能说话,也是在保证他们说真话,让他们对自己言行负责任!也只有当虚拟世界的网民成为公民,网络民主才能真正实现,也才能在促进微博发展的同时开辟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新方向,建立真诚网络,和谐社会!综合上述观点,我方坚持认为,微博实名制,利大于弊!实名制在办理和进行某项业务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能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或资料微博实名制“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微博用户在注册时必须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但用户昵称可自愿选择。有限”的后台实名,个人的真实名字并不一定要和网名一起在博客网页上出现,而只是在后台系统里进行管理。即当一个用户要到博客网站或BBS网站注册帐号时,需提交身份证、必要的证件和真实姓名等。而在前台,用户可以使用自己喜欢的名称,而不是真实姓名。反方可能提出的点:1.如何保证实名制后信息的绝对安全性?国家强制力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请对我们的国家安全有信心.其次,实名认证所需要的仅仅是一个真实的姓名和真实的身份证号码,试问,这两样东西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在多少地方用到过?那时你不担心信息安全,现在却又来纠结?2.用户减少,阻碍微博的发展北京实名注册微博的规定出台当天,新浪股价曾一度走跌,但随后便不断震荡走高,收报于55.05美元,上涨2.25美元,涨幅为4.26%。市场的反应说明投资者判断理性,也说明了实名制不会阻碍微博的发展.至于用户减少,减少的也不过是小马甲和造谣者以及拿钱进行网络炒作的公关写手.减少这样的人,只会利于微博发展,怎么会阻碍呢?实名制会带来真实社交,它会提升微博在社交方面的商业价值,但是它对中国微博的发展价值远不在于此,这是一个全新的发展格局——新浪微博有机会成为公民社会中心化,这次跨进中国互联网四大巨头,将不再存在争议,无论是市场地位或公司赢利而言,那都是真的要发生——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这个实名制会催生公民微博时代!3.限制民主民主是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在这个世界上,永远不可能有反对执政政府的民主!在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的怀抱里,只要你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人民.哪里会没有民主?哪里会限制民主呢?补充:国家的概念: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其他相关观点:网友:“管得及时,不能形成‘人人都是媒体,人人也都是潜在的受害者’的局面,否则毁人的成本太低了,而受害者却无可奈何。”有商家认为,微博完全实现实名制,其宣传平台价值会增加,“从广告角度看,微博拥有了真实的用户,其升值潜力十分巨大。”现实状况在微博客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传播谣言和虚假信息、买卖“粉丝”、利用网络进行欺诈等突出问题,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公众利益,引起网站、用户和公众的不满,社会各方强烈呼吁加强互联网诚信建设,规范微博客服务管理,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发达国家的实名制美国是全球互联网最发达的国家。在美国,全球最大的社交网站脸谱(Facebook)和互联网巨头谷歌(Google)新推出的“谷歌+”社交服务,都是实名制的严格执行者。在实名制方面,脸谱网一直采取“一经发现、立刻关闭账户”的做法,严厉查处使用化名的用户。对此,脸谱创始人及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有一句广为人知的名言:“给自己维持两个身份是缺乏正直诚实的体现。”鲜明地亮出了脸谱网对于实名制的态度。“谷歌+”也对实名注册提出了严格要求。2011年8月,“谷歌+”推出了一系列实名认证机制,首先对使用明星、公众人物名字的用户以及好友数量大的用户进行了身份认证,随后对使用单节或包含符号数字的用户名及所谓“看起来就不像真名”的用户进行了清除。对此,公司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曾公开表示,如果不同意使用实名就不要使用“谷歌韩国事件韩国将从明年起开始推进在网络上限制使用个人身份证号码的方案,以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国际在线援引韩国媒体12月29日报道称,韩国将从明年起逐步取消网络实名制,以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韩国政府为了规范网络秩序,从2007年7月开始实行网络实名制。但出乎意料的是,该制度实行后,韩国各大网站却成了黑客们的主要攻击对象。这个事件本质是韩国政府面对黑客势力过分软弱,假如一个政府一个政策推出,面对黑客攻击官方网站,不是抓到攻击者而是放弃政策,只能说明是政府懦弱,今天对方拿一个既成事实,给我推论存在即合理,显然是不对的康德对自由的论述如果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隐私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知道的个人信息,当事人不愿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干涉的个人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侵入的个人领域。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说话权,即控制舆论的权力网民如果没有做危害公众利益、违法国家法律的事,真实姓名属于隐私。而一旦触犯了法律,隐私将不能在成为隐私,会受到监管。那么,在这种条件下,害怕被侵犯隐私的人或许就应该是那些躲在阴暗处做损人利己非法勾当的人。这样的人难道不应该受到监管么?“网络暴力”这就是它和传统媒体的区别,因此我们才需要实名制进行监督,但不需要像新闻一样审查。今天微薄的社交化不是问题而是因为它的广泛传播带来了许多问题,才需要考虑是否使用实名制来克服这些问题打击报复言论自由者贪污腐败打击报复是制度以及国家法律的不健全的问题,无论实不实名制贪官利用权力都可以跨省你,之前没实名制之前不是很多人还不是依然担心跨省。所以跨省不是实名制带来了的。法律依据后台认证的实名信息如何被合法调取,这在法律上还是空白。比如,哪些部门,基于什么理由,依照什么程序,方可向微博管理方调取特定用户的实名信息?是仅对侦查机关开放,还是把门子开得更宽一些?这一问题不仅关乎电信条例,更关乎宪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电信部门的通话记录为例,为保障宪法确认的“公民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侦查需要外,通话记录均应被保密。2003年,湖南省就发生了一件法院强令县移动通信营业部提供某用户电话详单的事件,其结果是移动营业部依电信条例拒绝了法院的要求。法院遂对该营业部开出了一张3万元的罚款。此事件后来一直闹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专门为此释法:移动用户的通话详单属于宪法保护的通信秘密范畴,人民法院的民事或行政调查取证不得侵犯此项基本权利。公民个人信息并没有直接的宪法条款予以保护,它在实践中能否抵抗得住一些有权机关的“调取”,令人不无忧虑。法律也不是毫无应对。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就具体规定了两个新增的罪名:“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从司法实践来看,前者本应更为常见但进入司法程序的却极少。已有的个案,多为窃取或以其他非法手段获得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领域中的“微博用户信息第一案”何时浮出水面,看上去只是时间问题了。实名注册有法律依据《规定》第九条对组织或个人注册微博客账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内容,应当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定首先强调个人在注册微博客账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信息时,应当遵守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四)项在内的,关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实施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的有关规定。管理(manage)是社会组织中,为了实现预期的目标,以人为中心进行的协调活动。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本文标题:微博实名制利大于弊(更正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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