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温州大学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温州大学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来源:发布日期:2013-12-2416:20:00浏览次数:222次为加强对学校维修改造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办学效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维修改造工程的范围属学校公用建筑的各类楼、堂、馆、舍及其附属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改造工程;校园道路、桥梁、景观、围墙、室外水电设施等的维修改造工程。二、维修改造工程的报批各类维修改造工程,均应办理相应手续。对未经批准而擅自施工的,其工程费用由实施单位或个人承担。校园建设与后勤管理处(以下简称校园建设处)对因不可抗拒力或突发事件所造成破坏且涉及师生安全的维修改造工程,可进行相应的应急抢修处置。(一)申报:学校每年五月份接受下年度维修改造工程计划申报,逾期未申报的,将不被列入下年度维修改造计划。申报时,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填写《温州大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计划申报表》,并统一报校园建设处。属公共性质的维修改造工程由校园建设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一提出维修改造计划。(二)审核:校园建设处应根据归口管理原则,将实验室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分别转教务处或科学技术处等相关部门审核;教学、办公用房、公共设备设施以及后勤集团公司的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由校园建设处审核。各归口审核单位应根据申报项目的轻重缓急,并经实地勘察,初步论证后,排出项目次序,由校园建设处统一汇总后报计划财务处。(三)立项:学校根据申报项目的内容、可行性及经费等情况,确定维修改造工程年度计划。对未列入年度计划又确需维修改造的工程项目,申请单位必须填写《温州大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申请表》,并由归口管理部门及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校园建设处。由校园建设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进行经费概算,报学校批准后实施。三、施工单位的确定(一)根据有关规定,凡造价概算在10万元(含)以上的维修改造工程,不论何种经费来源,原则上都要通过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达到温州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工程项目,由招投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标;未达到温州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工程项目,由校园建设处组织招标。学校纪委(监察室、审计室)参与监督。(二)造价在5万元(含)至10万元的维修改造工程,由校园建设处通过比标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三)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维修改造工程,根据技术难度和缓急情况,由校园建设处以议标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或直接向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下达工程项目任务书。四、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管理(一)施工单位确定后,合同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由主管校长代表学校与其签订合同;合同价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校园建设处负责与其签订合同。(二)校园建设处应组织人员按照维修改造工程合同的要求,依照国家有关工程检验标准及施工规范,严格进行施工监督管理;并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三)校园建设处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对工程隐蔽部位、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等环节要做好验收签字工作。工程施工中一般不对施工设计或要求进行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经论证后要填写《温州大学维修改造工程变更联系单》,说明变更理由,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逐级审批后实施。(四)维修改造工程竣工后,校园建设处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做好竣工验收记录。纪委(监察室、审计室)参与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部门使用与管理。五、维修改造工程的审计与决算(一)维修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校园建设处应督促施工单位在30天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将决算书和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纸)上报学校。(二)造价在10万元以下的维修改造工程的决算,由校园建设处负责审核确定;造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维修改造工程的决算,由纪委(监察室、审计室)组织初审后,报市财政局审核确定。(三)维修改造工程决算后,校园建设处负责向施工单位付清预留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六、其他规定(一)维修改造工程一般不付工程预付款。但总造价在10万元(含)以上且施工时间达50日历天(含)以上的工程;或因特殊情况确需支付预付款的工程,可在合同中约定并在合同生效的规定时间内预付工程款。但原则上备料款不得超过总造价的30%,进度款不得超过总造价的80%。(二)维修改造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一般应为二年以上;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等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五年。(三)维修改造工程的质量保修金原则上不得低于工程总造价的5%。工程保修期满后,由校园建设处负责组织现场复验及征求使用部门意见,确认不存在质量问题并签字认可后,方可退回质量保修金。(四)校园建设处应严格要求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单位,按学校水电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据实缴纳工程用水、用电费用。(五)校园建设处负责收集维修改造工程的相关资料,并在工程竣工验收与决算后,整理材料并归档。七、本办法相关实施细则由校园建设处另行制定。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校园建设处负责解释。附件:1.温州大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计划申报表2.温州大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申请表3.温州大学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变更联系单
本文标题:温州大学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02918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