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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与招标采购主讲:卢照坤天津科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卢照坤•联系方式:•电话:18920203160•邮箱:18920203160@189.cn•什么是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法》中所称的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采购人指哪些组织?答: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金融保险、证券、电信、律师、会计师等。•政府采购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答:1)规范政府采购行为;2)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率;3)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4)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促进廉政建设。•政府采购制度的特点是什么?答:政府采购制度实质是一种规范和约束政府经济行为的机制。它具有如下特点:1)政策性。任何国家的政府采购制度都是围绕国家发展目标而制定的。2)公平性。政府采购的目的是促进全社会经济的发展,给予社会各企业均等竞争机会是政府部门需要掌握的重要因素。3)强制性。政府采购制度属于国家行政法,要求有关采购部门和人员必须守法,即在采购时只能按法律授权的范围去工作,政府采购人员的行为不能超出他们的职权范围,不能超出政策和法令的规定。4)社会责任性。•政府采购实行哪两种采购形式?答: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政府采购应遵循的原则?答: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政府采购一般采用哪些方式?答: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的含义及适用条件?答:公开招标采购,是指采购机关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统称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统称投标人)投标的采购方式。是一种透明度较高的采购方式。适用条件是招标项目的标准及条件比较明确及招标内容适合公开。•公开招标又称竞争性招标•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邀请招标•邀请招标的含义是什么?答:邀请招标采购,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供应商投标以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一般邀请的供应商为3-10个。邀请招标优缺点•优点:招标效率高;招标对象很明确•缺点:招标对象有局限性;招标过程有随意性;招标秘密容易泄漏招标采购的基本流程•1招标前期准备工作(策划)•2招标•3投标•4开标•5评标•6定标1策划:•明确招标的内容和目标•研究标底:招标单位对招标工程的预期价格。一般以施工预算为基础。是评标定标的主要依据。•招标方案、时间、步骤•形成文件2招标•形成招标书,招标公告•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应载明哪些内容?答: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即向社会和供应商告知本单位拟通过招标方式采购某种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书面文件。其内容主要公告采购单位、采购对象种类、数量、有关技术或质量要求、采购方式、招标时间、购买标书的地点、价格以及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等。3投标•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多少天?答:不得少于二十日。4开标开标应该准时,只有以下情况可以推迟:•招标文件需要修改;•开标前发现违法或不正常投标行为;•招标人接到投诉或诉讼;•取消采购计划5评标•评标方法:•1以最低评标价为基础的评标•2综合评标•3以寿命周期为基础的评标•4打分法6定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多少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答: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答: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围标•施工单位同时拉高报价,最后中标者的价格远远高于工程实际,使业主单位遭受损失;而中标单位则把利润补贴给陪同围标的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应怎样处理?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应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在政府采购中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应怎样处理?答:在政府采购中因违法行为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应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终止其采购活动;2)中标、成交供应商已经确定但采购合同尚未履行的,撤消合同;并在合格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3)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在怎样的情形下应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答:供应商在以下情形下应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不正当沟通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分为几个阶段?答:大体分为十个阶段:•确定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预测采购风险;供应商资格审查;执行采购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履行采购合同;验收结算;效益评估。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与多家供应商就交易条件分别进行一对一的谈判,最后选择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有多轮次的谈判竞争性谈判•哪些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答: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优点:主动性;竞争性;效率性•缺点:谈判过程的局限性;谈判程序的随意性;谈判内容保密性。•目前重要性大大增加。单一来源方式•哪些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答: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询价采购•询价采购也称货比三家,是指采购人向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让其报价,然后进行比较,按照质量优先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要求报价供应商至少三个•只允许提供一个报价询价采购•1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怎样的程序?答: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确定成交供应商。•2在询价采购中是否应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答:应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3询价小组应由哪些成员组成?答: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优点:供应商少而精;采购过程简单;询价针对性强•缺点:供应商范围窄议标•什么是议标?•即谈判招标或限制性招标,通过谈判决定中标者•招标人在以下情况可以采取议标:•紧急需要某种货物或工程•议标也需要与多个供应商谈判,保证招标的公平公正议标•是公开招标形式的一种变通。公开邀请,而且至少三家以上,存在竞争。但是存在管理不严格的漏洞。•采购活动记录至少应当包括哪些内容?答:1)采购项目类别、名称;2)采购项目预算、资金构成和合同价格;3)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载明原因;4)邀请和选择供应商的条件及原因;5)评标标准及确定中标人的原因;6)废标的原因;7)采用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相应记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信誉状况、有无违法行为等事项进行考核,并定期如实公布考核结果。•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的形式有哪些?答:①指定媒体公告;•②设立定点公告栏公告;•③利用网上公告;•④采购信息发布会公告。代理•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那么何为招标代理机构?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②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③有符合招投标法规定条件、可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1)组织和参与招标活动;(2)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审查投标人的资质;(3)按规定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机构的义务:(1)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利益;(2)组织编制、解释招标文件;(3)接受国家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和有关行业组织的指导、监督。分包•投标人能否将中标后的部分项目分包给其他供应商或承包商?答:《招标投标法》第三十条规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项目的主体部分和关键性工作,是指一个整体项目中,影响其主要功能的或者独立发挥其功能的装置、设备、构建物主体结构的部分及相关的工作。建设项目的承包商或供应商,依法将项目的非主体部分或非关键性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并以自己的名义对招标人负责。•分包是国际工程承包中的常见形式。分包商企业通常规模较小,但在某一部分工程领域具有明显的专长,可承担某些工程施工中专业技术要求较高或需要专用施工机械设备的部分工程。总包商或主包商企业一般规模较大,综合施工能力较强,具备较高的施工管理水平,选择适当的分包商有利于总包商或主包商将自身优势与不同专业分包商的优势结合起来,降低工程报价,提高竞争能力。•几个投标人能否联合投标?如何确定联合体的资格?答:《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的关系
本文标题:政府采购与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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