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 超经典:林鸿潮行政法彩色笔记
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索引表行政法概述——行政、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行政主体—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类型、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总论抽象行为—抽象行为的种类、抽象行为的制定、抽象行为的效力与监督具体行为—具体行为的特征、具体行为的成立、具体行为的效力行政许可—许可的设定、许可的实施、许可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处罚的种类、处罚的设定、处罚的实施、处罚的执行、治安处罚行政行为法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政府采购—采购法的适用、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采购纠纷的解决其他行为-行政征收与征用、行政奖励与给付、行政裁决与调解争议内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复议与诉讼衔接关系争议结构—处理争议者(行政诉讼管辖法院、行政复议机关)行—提起争议者(行政诉讼原告、行政复议申请人)政—受到争议者(行政诉讼被告、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法争议过程—一般过程(起诉、受理、审理)学行政争议法—特殊过程(撤诉、缺席判决、合并审理、一审期间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中对其他争议的处理)争议规则—证据规则(举证、取证、质证、认证)—法律规则(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争议结果—行政诉讼裁判、行政复议决定执行制度-行政诉讼裁判的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赔偿范围—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行政赔偿范围、司法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赔偿关系—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程序—行政赔偿程序、司法赔偿程序、国家赔偿的方式与计算行政案例(行政法案例的分析方法)-提问分析法、意思表示分析法、知识结构分析法行政法彩色笔记行政法学十八专题八十八表/林鸿潮(补十五表)第一部分行政法总论分享一点个人的经验给大家(经验分享部分看过的人不用看了)。我的笔试成绩一直都是非常好的,不管是行测还是申论,每次都是岗位第一。其实很多人不是真的不会做,90%的人都是时间不够用,要是给足够的时间,估计很多人能够做出大部分的题。公务员考试这种选人的方式第一就是考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就是考思维,第三考决策力(包括轻重缓急的决策)。非常多的人输就输在时间上,我是特别注重效率的。第一,复习过程中绝对的高效率,各种资料习题都要涉及多遍;第二,答题高效率,包括读题速度和答题速度都高效。我复习过程中,阅读和背诵的能力非常强,读一份一万字的资料,一般人可能要二十分钟,我只需要两分钟左右,读的次数多,记住自然快很多。包括做题也一样,读题和读材料的速度也很快,一般一份试卷,读题的时间一般人可能要花掉二十几分钟,我统计过,我最多不超过3分钟,这样就比别人多出20几分钟,这在考试中是非常不得了的。论坛有个帖子专门介绍速读的,叫做“得速读者得行测”,我就是看了这个才接触了速读,也因为速读,才获得了笔试的好成绩。其实,不只是行测,速读对申论的帮助更大,特别是那些密密麻麻的资料,看见都让人晕倒。学了速读之后,感觉有再多的书都不怕了。而且,速读对思维和材料组织的能力都大有提高,个人总结,拥有这个技能,基本上成功一半,剩下的就是靠自己学多少的问题了。平时要多训练自己一眼看多个字的习惯,慢慢的加快速度,尽可能的培养自己这样的习惯。当然,有经济条件的同学,千万不要吝啬,花点小钱在自己的未来上是最值得的,多少年来耗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现在既然势在必得,就不要在乎这一刻。建议有条件的同学到这里用这个软件训练速读,大概30个小时就能练出比较厉害的快速阅读的能力,这是给我帮助非常大的一个网站,极力的推荐给大家(给做了超链接,按住键盘左下角Ctrl键,然后鼠标左键点击本行文字)。另外,还有一个不得不说的工具,一款公务员考试软件,对于我成功它绝对是功不可没的,超猛的一款软件,集成最新题库、大纲资料、模拟、分析、动态等等各种超赞的功能,性价比超高,是绝不可缺的一款必备工具,结合上速读的能力,如虎添翼,让整个备考过程效率倍增。到我推荐的这里搜索“公务员”就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科目(也给做了超链接,按住键盘左下角Ctrl键,然后鼠标左键点击本行文字)。最后,记得好好学习,只有自己帮助自己。祝愿每一位有梦想的同学早日实现自己的理想!帮大家祈福!加油!(补)专题一:行政法概述―――控制国家权力主要内容:行政;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核心考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的概念(表-补A)现代行政(Administration、Executive)公共行政国家行政―――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国家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是执行法律的活动。公共事业组织的行政地域性自治组织的行政团体性自治组织的行政其他公共行政普通行政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行政民营非营利社会服组织的行政其他普通行政★★国家行政的特征(表-补1)特征公共性国家职权性执行性积极性管理性区别对象私行为、私行政自治管理活动狭义立法活动狭义司法活动侦查活动、政治活动注意:这五个特性并不是并列关系,而是层层递进关系★★行政法的法律渊源(表-补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但很少在司法活动中得到适用法律分为基本法律与普通法律,但实际上效力没有差别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在我国目前往往能起到法律的作用地方性法规由省级或者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区州县旗)的人大制定并报批后施行(没有常委会)部门规章由国务院组成部门(部委行署)或国务院直属机构制定地方性规章由省级或者较大的市的政府制定国际条约和协定原则上需转化成国内法方能成为法律渊源,但存在例外法律解释目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其效力等于法律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不是正式的法律渊源,但实际上作用巨大注:较大的市包括省会市、经济特区所在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计划单列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表-补3)分类基本原则具体要求合法性的要求合法行政法律优先(行政活动不得违背现有法律);法律保留(行政活动应当依照法律的授权进行)程序正当行政公开(保障知情权);公众参与(表达意见陈述申辩);公务回避(实体回避与程序回避)权责统一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或不当应承担法律责任)合理性的要求合理行政符合正常理智;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不考虑无关因素;符合比例原则高效便民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诚实信用行政信息真实(行政机关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保护信赖利益(行政行为不得随意变更)注意:一个行政行为,如果不合法,则推定必然不合理(防止行政机关借合理之名滥用权利,进行违法行为)MAX注:“行政法概述”这个专题,在05年的录音中,林鸿潮滔滔不绝的讲了一个多小时才讲完,今年不知道为什么删去了(也许是为了节省讲课时间?),有05年录音的朋友可以听一下。专题一:行政主体主要内容: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类型;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核心考点: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资格(重点掌握其判断标准)(表-1)标准具体含义权自己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否则可能是民事主体名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活动;从其签名盖章上体现责必须能够独立承担因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注意:三个标准中,“责”才是金标准,有权、有名,但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仍然不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类型(表-2)中央行政主体第一级★国务院第二级★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只有组成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合并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其他国务院可自主决定)第三级★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上述国务院下属单位的内设机构(专利复审、商标评审)地方行政主体第一级★地方各级政府★中央主体派驻地方的机构第二级★派出机关★工作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办公机构办事机构(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下属部门与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没有下设部门与机构)第三级☆上述第二级主体的内设机构☆上述第二级主体的派出机构(派出所、工商所、税务所)非政府行政主体★被授权的企业组织★被授权的事业单位★被授权的社会团体★被授权的群众自治组织(如某些公用事业企业)(如高等院校)(如某些行业协会)(如村委会、居委会)说明:★表示有行政主体资格;☆表示经授权可能有行政主体资格;未标注者表示无行政主体资格。★★各类机关、机构、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表-补5)――与(表-2)互补中央机关与机构地方机关与机构非政府组织与个人是主体①国务院②国务院组成部门③国务院直属单位和特设机构④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⑤经授权的内设机构⑥经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学位)①各级人民政府②县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特设机构③三种派出机关(行署、区公所、街办)④中央机关或机构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⑤经授权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⑥特定条件下的综合执法机构①被授权的企业组织②被授权的事业单位③被授权的社会团体④被授权的村居委会非主体①国务院办公机构、办事机构②未经授权的内设机构③未经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①地方政府办公机构、办事机构②未经授权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③未经授权的议事协调机构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中央与地方行政机关、行政机构(表-补6)――与(表-2)互补部门的设、增、减、并派出机关的设立国务院组成部门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决定,其它可自主决定大区制度已废除省级政府报上一级政府批准,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设地区行署须经国务院批准市级政府报上一级政府批准,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无派出机关县级政府报上一级政府批准,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县级政府设区公所须经省批准,市辖区或县级市设街办须经上一级政府批准真题-1(04-74-多选)关于国家行政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A.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B.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是主管台湾事务的办事机构C.财政部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由财政部审核,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D.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答案:ACD★★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表-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对象机构、组织机关、机构、组织、个人依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予没有明确依据,不违背特别规定即可后果获得行政主体资格没有行政主体资格方式直接授权;间接授权(没有指明授权对象)实际委托;推定委托专题二:抽象行政行为主要内容:抽象行为的种类;抽象行为的制定;抽象行为的效力与监督。核心考点:抽象行为的效力与监督。★抽象行政行为的种类(表-4)种类权限范围行政法规既可对上位法做出执行性、补充性规定,也可自主创设权利义务行政规章原则上只能对上位法做出执行性、补充性规定,不得自主创设权利义务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只能严格遵循上位法,仅限于做出执行性规定★★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重点掌握行政法规的制定)(表-5)主体国务院权限①执行法律规定的事项;②执行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职权事项;③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的事项(见表-6)立项①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立项;②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国务院审批起草①由有关部门起草或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组织起草;②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送审(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共同签名)审查①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查;②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切身利益的可以听证,有关行政许可的必须听证;③由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建议提请审议,但调整范围单一、各方面意见一致或法律配套法规可以传批决定①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法制机构或起草部门做说明;或直接由国务院审批②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公布①标准文本为国务院公报文本;②公布后30日后施行,但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确定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③公布后30日内由办公厅报请备案解释①属条文本身问题的,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政府可要求解释,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公布;②属具体应用问题的,国务院各部门与省级政府的法制机构可请求解释,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答复;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其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后答复;授权立法中的特殊问题(表-6)授权立法的范围犯罪与刑罚、剥夺公民政治权利、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与处罚、司法制度属法律绝对保留授权立法的义务严格按照授权目的和范围行使该权力;权力不得转授;立法
本文标题:超经典:林鸿潮行政法彩色笔记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04324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