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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总结及2011年管理工作要点一、2010年工作情况2010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按照年度管理监督工作要点,通过宣传、培训、指导、检查等方式,基本实现了“转变观念、增强意识、完善机制、规范设施、扎实推进”的目标。(一)基本情况1、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市卫生局印制发放了9000余册《医疗废物管理文件汇编》,市、区县两级印制发放了12万余册各类宣传品,开展各类宣传、宣讲活动3000余次,受众人数达百万以上。市卫生局组织了区县卫生局、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法规知识培训,并对新修订的《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进行了解读。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各医疗卫生机构举办各类培训活动2000余次,培训约5万余人,专门从事收集、运送人员的受训率达90%以上。2、监督检查情况。市卫生局组织了5次指导、检查活动,-2-对12个区县及97个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共组织了31次指导检查,涉及913个单位。市、区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累计执法监督5788次,对54家医疗卫生机构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中:医院、卫生院3家,占5.5%,诊所、门诊部36家,占66.7%,村卫生室15家,占27.8%。市卫生局聘请了36位医疗废物巡查员,每个区县2名,开展了417次巡查暗访活动,反馈信息1612条。3、互查工作情况。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市卫生局在第三季度组织了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及三级医院之间的医疗废物管理互查活动。市卫生局制定印发了互查方案,分八个方面共35项互查内容和评判标准,每两个区县之间各互查两所医院,市属三级医院与中央直属三级医院之间进行互查。同时,要求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将《2010年医疗废物互查评判标准》下发至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自查。整个互查活动于9月底结束,相关单位均完成了互查工作,互查中发现有20所医院存在43项不规范内容。4、服务保障情况。市卫生局统一制作下发了2000块医疗废物暂存处警示牌。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等由政府出资组织集中收集、转交医疗废物;通州区、海淀区政府出资修建、完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解决小-3-型、边远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和培训师资等。(二)工作成效1、完善机制,齐抓共管促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执行一年来,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医疗卫生机构的具体实施都在按照“规定”赋予的职责和义务而有条不紊地抓落实。通过对“规定”的学习、宣传,使所有从业者充分认识到安全收集医疗废物的重要性。特别是卫生行政机关、卫生监督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组织领导层面,还从“规定”中领到了自己的任务。市和区县卫生局由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监督管理。医疗卫生单位形成了由单位主管领导牵头,后勤总务部门、感染控制部门和相关医疗部门共同管理监控的局面。从而保证了法规、制度的有效执行。2、多措并举,真抓实干显成效。巡查暗访管理工作不仅为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供了及时、真实的管理信息,还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了法规、业务咨询和指导。医疗废物互查活动,达到了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自我检验、交流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海淀区公共委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指导意见》从管理项目、管理制度、管理流程等方面逐项规范,为医疗卫生机构和管理人员提供了具体的工作依据。大兴区、顺义区充分利用离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近的条件,积极协调小、-4-远医疗卫生机构与集中处置厂家签订处置协议,大大减少了医疗废物的自行处置量。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等由政府出资,与市政市容部门联合收集医疗废物,基本解决了医疗废物不能及时处置的问题。多数区县卫生局安排协调按区域收集集中转交处置,较好地解决了小、远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不能及时处置的问题。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在《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发布的第一时间邀请市卫生局主管部门为全体医务人员进行解读,北京老年医院主动到其他单位参观学习,北京胸科医院按照“规定”对所有设施一一完善,中日友好医院在受到表彰后仍对照“规定”找差距,市卫生局抽查的海淀区、石景山区的几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都有比较明显的进步。3、上下联动,规范行为打基础。市卫生局年初下发了《2010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了五个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和五种监督管理工作方式,每个时间段都有1-2项重点工作,各区县卫生局、海淀区公共委积极响应,卫生监督部门重点执法监督,医疗卫生机构重点落实。使帮助、指导、落实、检查有机地融为一体,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按照“健全机制,规范运行,抓大促小,全面提高”管理模式,在2009年修订《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基础上,2010年主要工作是抓规范运行,特别是产废量大、在区域内有辐射影响的二、-5-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经过一年的共同努力,全市二、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都达到了规范运行的要求,对所在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为2011年重点抓小、远单位规范运行打下了较好的基础。看到成绩的同时,更应认识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有的区县卫生局仍存在工作标准不高,消极应付的现象,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监管力度有待提高;一些医疗卫生单位仍存在使用不合格产品和处置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基层和民营医疗卫生单位仍是管理的薄弱环节。二、2011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2011年医疗废物管理监督工作要围绕“全面监管、突出重点,加强规范、典型引路”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使全市医疗废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按照市卫生局制定的监督检查方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对开展这次监督检查活动,各单位要有正确地认识,要认真组织实施,要做到不遗漏单位,并通过这次监督检查活动把问题查清,把情况搞准,使监管机制更加完善。(二)把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作为监管重点。一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占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90%以上,分部在全市所有人员居住区,产废量少,-6-单位收集成本大,集中处置企业不愿意收集,同时,这些单位的法规意识、专业技能和培训能力都相对薄弱。我们要协调共管,合理安排监管力量,加强指导和培训力度,使小、远单位的管理有明显改观。(三)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考评标准。为达到规范监督管理的目的,根据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制订相应的考评标准。(四)编制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教材。为保证培训实效,市卫生局组织区县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编写培训教材。(五)选拔、推广示范单位。市卫生局重点选拔2-3所二、三级医院,每个区县至少选拔2家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示范单位进行推广。(六)规范巡诊活动收集行为。随着医疗服务活动的不断深入,巡诊活动越来越多,伴随的医疗废物收集活动也必须跟上,市卫生局将对外出巡诊活动中医疗废物收集行为进行规范。(七)规范自行处置行为。在积极与有关部门反映、协调解决填埋地点等问题的同时,对焚烧地点和焚烧设施进行规范。-7-主题词:卫生医疗废物Δ通知抄送:市卫生监督所。-8-北京市卫生局办公室2011年2月14日印发共印120份
本文标题:XXXX年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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