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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规范煤矿瓦斯检查工作的管理办法为强化煤矿通风瓦斯检查管理,规范瓦斯检查地点和检查内容,杜绝通风瓦斯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瓦斯检查仪器配置1、瓦斯检查员、测风员、通风队队干、煤矿业务主管和安全监督科室的通风管理人员入井时,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2、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采掘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瓦斯检查员、流动电钳工、监测电工、爆破工、巷修及施钻班负责人、贵州图南相关管理人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仪式甲烷检测报警仪。3、光学甲烷检测仪和便携仪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必须经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准确、读数清晰。二、矿井瓦斯检查的主要地点1、回采工作面的具体检查地点有:进风巷风流、工作面风流、下隅角、上隅角、回风巷风流、工作面煤壁、采煤机附近、工作面溜子机头、工作面溜子机尾、支架顶部空间、炮采工作面放顶线,以及回风巷沿途绞车位置(钻场硐室)、进回风巷的临时避难硐室、冒高处等。2、掘进工作面的具体检查地点有:局部通风机上方的进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巷风流、煤壁、输送机机头、输送机机尾、综掘机附近、耙矸机电机处、巷道高顶或冒高处、回风巷沿途绞车位置、钻场硐室、临时避难硐室等。23、其他检查地点:矿井总回风巷、采区(或一翼)回风巷、井下变电所、机电硐室、永久避难硐室、排水点、钻场、密闭、盲巷栅栏处、顶板冒落孔洞、放炮地点、施钻点、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回风流中机械电气设备附近、地面煤仓上口、其他有瓦斯涌出易造成瓦斯积聚的地点等。三、矿井瓦斯检查内容1、采掘工作面和采用局部通风的井巷以及需进行放炮作业的地点必须派跟头瓦斯检查员,其瓦斯检查职责:①负责采掘工作面及其进、回风相关区域(由通风队根据现场及生产安排情况划定)内各井巷、机电设备、硐室、钻场、密闭的CH4、CO2、温度检查,每班检查不少于三次。并负责工作面进、回风和机电设备(主要指绞车、水泵、配电点、临时避难硐室、钻场)瓦斯检查牌板的填写。其中工作面及进、回风、上隅角、密闭瓦斯检查数据必须填入瓦斯检查手册,并向矿调度室汇报。②负责执行“一炮三检制”,重点检查爆破点20m范围及回风瓦斯浓度,并填入放炮管理牌板和瓦斯检查手册。③负责每班对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校对,不少于三次,校核情况记入瓦斯手册,发现误差超标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室通知监测电工进行处理。2、瓦斯检查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每班至少要向矿调度室汇报三次(矿井停产期间的检查瓦斯地点和检查次数由煤矿规定),发现问题或隐患必须及时汇报。3煤矿应坚持瓦斯巡回瓦斯检查工作,每天对所有通风巷道、采掘工作面、密闭(指密闭外气体和密闭完好检查)、机电设备硐室、避难硐室、钻场的CH4、CO、CO2、温度检查一次。密闭内各种气体的检查,在密闭完好、无漏风、无通风系统调整的情况时每周检查一次,否则应加密检查频次。3、在全负压通风巷道内的零星作业地点如:打钻、巷修等由现场负责人携带便携仪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负责检查瓦斯,就近的跟头瓦斯检查员也必须进行瓦斯检查,检查结果填入瓦斯检查手册,并告知现场施工负责人。4、由煤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跟头瓦斯检查员和巡回瓦斯检查员对检查范围内的密闭和采煤工作面等的CO检查,对CO的检查次数由煤矿根据现场情况具体确定。5、凡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入井的,必须在采区主要进风大巷中核对仪器零点,以确认检查数据准确、可靠。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在领取后及时检查完好和准确性,正常工作状态的最低预热时间不少于10分钟。6、携带甲烷检测报警仪、光学甲烷检测仪、瓦斯传感器间数据有差异时,以跟头或巡回瓦斯检查员的光学甲烷检测仪检查结果为准。四、要求及考核1、煤矿主管部门每月根据矿井通风系统编制《煤矿瓦斯检查计划表》,划分瓦斯检查区域,确定检查内容和跟头工作面的检查时段,规定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的路线。未编制计划处罚2004元/次,遗漏检查地点的100元/处。2、瓦斯检查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同时要对采煤、掘进、巷修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学习并签字,掌握施工工艺、技术参数和安全技术措施。发现没学习就安排入井跟头的,处罚队长500元/人。瓦斯检查员不学习就签字或学习了规程、措施但对施工工艺、技术参数和安全措施不熟悉的,处罚100元/次。通风队要每周组织一次的培训学习,除学习规程、措施外,还要包括劳动纪律、安全知识以及各级的规定和要求。不组织学习的处罚队长200元/次。3、瓦斯检查员下井时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并确保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因人为原因仪器损毁严重导致不能使用的照价赔偿,不完好或装备不齐的处罚50元/次。4、瓦斯检查员不得发生空班、漏检、假检,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出现空班、漏检、假检的,处罚500-2000元,煤矿可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发生事故的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煤矿可向其提出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不得有涂改和错误,通风队每周对“三对口”的检查次数不少于一次,煤矿主管部门每月不少于两次,贵州图南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有涂改、错误的,处罚责任人55元/处。5、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未在指定地点交班的处罚责任人100元/次。6、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时不得单独进入瓦斯及CO2浓度超过3.0%和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区域。7、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严格地按划分区域检查瓦斯和CO2等有毒有害气体,每次检查的结果要认真准确地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在气体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切断电源,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经矿安排相关管理人员组织处理好后,方可恢复作业。对问题和隐患发现及时、处置得当、制止得力而防止了事故发生的,经贵州图南调查核实,可一次性奖励500-5000元/人。8、矿调度室建立瓦斯检查汇报原始记录,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记录和掌握瓦斯等气体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并向主管部门和矿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汇报。对记录不认真、掌握情况不清、不及时组织人员处理、不及时汇报的调度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处罚100-500元/次。9、跟头瓦斯检查员当班在除对各检查点的气体检查时,其余时间均须在以下地点:跟采煤工作面的在该采面的上隅角、跟掘进工作面的在该掘进工作面的回风流第一合流点处,否则按脱岗处理。6贵州图南、煤矿主管部门和通风队对当班所有跟头瓦斯检查员进行查岗、并签字,其中贵州图南每月不少于2次,煤矿主管部门每月不少于3次,通风队每月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处罚相应单位负责人100元/次。10、煤矿瓦斯日报由通风队填报,并经主管部门、矿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矿长审阅。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对存在重大瓦斯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组织制定措施,进行处理。未编制、报送瓦斯日报的,对队长处罚100元/次;不审阅或审阅不仔细的处罚100元;对重大瓦斯问题和隐患不及时组织研究处理的,除处罚500元/次外,贵州图南还将进行考核,导致发生事故的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可向其提出经济赔偿的民事诉讼。11、煤矿主管部门根据瓦斯检查的数据,每月统计、分析各作业地点的瓦斯涌出数据和涌出不均衡系数,作为工作面计划配风量的依据之一。五、其他1、本管理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贵州图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附件:1、月度瓦斯检查点及线路计划表2、瓦斯检查及一炮三检手册3、瓦检员交接班记录表4、瓦斯检查日报表5、瓦斯检查相关牌板(共七类)7贵州图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本文标题:关于规范煤矿瓦斯检查工作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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