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课程与教学论)第四章-课程结构(一)
第四章课程结构(一)第一节课程的类型一、学科课程与经验课程1.学科课程所谓“学科课程”,是以文化知识(科学、道德、艺术)为基础,按照一定的价值标准,从不同的知识领域或学术领域选择一定的内容,根据知识的逻辑体系,将所选出的知识组织为学科。学科课程是最古老、使用范围最广的课程类型。学科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传承人类文明,使学生掌握、传递和发展人类积累下来的文化遗产。2.经验课程“经验课程”亦称“活动课程”,是围绕着学生的需要和兴趣、以活动为组织方式的课程形态,也即以学生的主体性活动的经验为中心组织的课程。经验课程以开发与培育主体内在的、内发的价值为目标,旨在培养具有丰富个性的主体。经验课程的基本着眼点是学生兴趣和动机,以动机为课程与教学组织的中心。经验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使学生获得关于现实世界的直接经验和真切体验。3.两者的关系从理论的角度看,经验课程并不一定是对学科课程的彻底否定,学科课程中也可以渗透着经验课程活动,经过很好地组织起来的经验课程可以是对学科课程的一种整合式超越;学科课程也可以弥补经验课程下学生学习经验的过于个人化和缺乏系统性方面的不足。二、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1.分科课程分科课程是一种单学科的课程组织模式,它强调不同学科门类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强调一门学科的逻辑体系的完整性。2.综合课程所谓“综合课程”是指有意识地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学科的知识观和方法论去考察和探究一个中心主题或问题。“学科本位综合课程”“社会本位综合课程”“经验本位综合课程”3.两者的关系分科课程在掌握知识的系统性、逻辑性和专业性方面,综合课程是无法替代的;综合科课程在反映知识间的内在联系方面,分科课程也是无法取代的。它们具有互补性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1.必修课程必修课程是某一教育系统或教育机构规定学生必须学习的课程种类。在我国基础教育领域,主要是指同一年级的所有学生都必须修习的公共课程,是为保证所有学生的基本学力而开发的课程。2.选修课程选修课程是某一教育系统或教育机构中,学生可以按照一定规则自由地选择学习的课程种类。它依据不同学生的特点与发展方向,容许个人选择,是为适应学生的个性差异而开发的课程。3.两者的关系学生的发展,即具有共性的,又是有差别(个性)的,所以适应学生共同需要的必修课程与适应学生不同需要的选修课程必须相互结合,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四、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1.国家课程国家课程是指由国家统一组织开发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课程。具有统一规定性和强制性的特征。2.地方课程地方课程是指由地方组织开发并在本地实施的课程。3.校本课程校本课程是指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自主开发并在本校实施的课程,其主导价值在于创建学校办学特色,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并有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4.三者间的关系无论是国家课程、地方课程,还是校本课程,都是课程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课程设置方案中都占有一定的课时比例,并通过具体的科目、门类落实到学校的教育教学中去,发挥各自独特的育人功能。五、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1.显性课程所谓显性课程(manifestcurriculum),是指在学校课程体系中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标而设计的具有实际形态并以外显方式出现的课程,是按照预先编订课程表实施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其主导价值在于教育目标明确,对学生的发展能够产生直接的影响。2.隐性课程隐性课程又叫潜在课程、潜隐课程、隐蔽课程。是指精心设计的不具有实际形态但对学生的发展产生潜在影响的课程其主导价值在于通过渗透的方式对学生的发展产生熏陶作用,以影响和改变学生的思想意识。一是非预设的隐性课程,二是预设的隐性课程。3.两者间的关系显性课程培养学生的独立性、主动性、创造性,而培养学生适应环境、适应社会的能力,以及更多的锻炼与实践环节是由隐性课程来完成的。六、预设课程与生成课程1.预设课程预设课程是由教育者按照一定的目标在课程实施之前经过精心设置的课程。2、生成课程生成课程是指课程内容未经预先设定,而是在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指导过程中形成的一种课程形态。3、两者关系预设课程体现教学的计划性和封闭性,重视知识学习的逻辑和效率。生成课程体现教学的动态性和开放性,注重生命体验的过程和质量;预设课程重视并追求显性的、结果性、共性和可预知的目标,生成课程重视并追求的隐性、过程性、个性和不可预知的目标;预设课程体现对文本的尊重,生成课程体现对学生的尊重。从课堂教学角度看,既需要预设课程,也需要生成课程。第二节课程结构的性质与呈现方式一、课程结构的性质课程结构就是课程类型、课程内容、具体科目等要素经过有机整合所形成的形态。主要有以下关系:1.比例关系。2.空间关系。3.时间关系。二、课程结构的呈现形式课程结构在学校课程中,课程结构有多种呈现形式,归结起来主要有两种呈现形式:1.体系结构所谓体系结构是指在特定学段中设置的所有课程所形成的结构,它一般表现为课程计划、课程方案和课程表。2.科目结构所谓科目结构是指在某一具体科目中所形成的课程内容的结构,它包括各类课程内容之间以及同类课程内容之间所形成的关系形态,即课程内容各要素所形成的关系形态,科目结构的呈现形式主要为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第三节课程结构的确定及功能一、课程结构与课程目标课程结构是对课程目标的具体反映。课程目标决定了课程的结构,课程目标对学生发展所作的规定必须转化为课程结构才能得以体现和贯彻,有什么样的课程目标便有什么样的课程结构。课程结构也是对课程目标的充分反映,在课程结构中可以折射出课程目标的要旨,体现教育者的教育意图。课程目标的价值取向直接影响着课程结构的确定过程及其最终形态。二、确定课程结构的程序1.确定课程的体系结构确定课程体系中的课程类型,确定课程体系中的具体科目。确定课程体系中每一科目的数值及其比重关系。对课程体系结构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2.确定科目的内在结构确定科目的框架结构。选择和设计科目内容。三、课程结构的功能课程功能决定于课程结构各要素间的功能组合方式。课程有很多种功能,同一课程亦有不同的功能侧面。对这些功能的选择、取舍、组合式围绕着课程目标和学习者的需要进行的。这一过程也即课程结构的优化过程。
本文标题:(课程与教学论)第四章-课程结构(一)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04708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