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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劲胜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XXXX-01-10
证券代码:300083证券简称:劲胜股份公告编号:2011-001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于2011年1月8日在公司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20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独立董事姚忠胜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参会,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夏维朝先生代为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九全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四)的议案》。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经谨慎研究,公司拟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进行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投资总额21,00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900.00万元,流动资金2,10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公司原有生产地所在的长安镇内上角工业园和长实科技园区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新增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产能共5500万套/年。为加快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扩产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建先生全权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事务。本次授权决议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经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四)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四)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为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和绩效评价标准,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诚信责任情况、勤勉尽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考核,考核的过程和薪酬的确定与公司经营相结合,并参照同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真讨论、审议,从2010年起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调整:公司总经理薪酬原为人民币43.10万元/年(税前),调整为人民币75.00万元-100.00万元/年(税前);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原为人民币29.34万元/年(税前),调整为人民币55.00万元-80.00万元/年(税前);副总经理原为人民币30.79万元-54.20万元/年(税前),调整为人民币35.00万元-70.00万元/年(税前);财务负责人原为人民币21.87万元/年(税前),调整为人民币30.00万元-70.00万元/年(税前)。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回避表决,其他5名董事参与表决。经表决: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事项。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王九全先生、王建先生、王琼女士、吕琳女士、夏维朝先生、刘以正先生、姚忠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夏维朝先生、刘以正先生、姚忠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逐一表决:均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章程〉的修正案》、《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经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该细则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该细则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经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11、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该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经表决: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1年1月26日(星期三)在东莞市长安镇上角村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六号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特此公告。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附件:劲胜股份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王九全先生,1952年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2007年任江苏省昆山市巴城外资协会会长,先后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昆山市荣誉市民”称号。曾先后从事塑胶电子、手袋、餐饮、生态农业等行业,在塑胶电子制造行业拥有超过16年的从业经验,先后创建了劲胜有限、昆山劲强、东莞协科等企业。200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王九全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劲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50%股权,通过劲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控制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82%的股份、发行后61.50%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拟任董事王建先生和王琼女士是叔侄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王建先生,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企业经营者工商管理硕士结业,在读北京大学金融证券与资本运营课程。2006年获东莞市长安镇“十佳外地青年”称号,2007年至今任东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党支部委员,2009年至今任东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2010年至今任安徽省共青团驻广东团工委书记、并荣获东莞市长安镇“先进工作者”称号。在塑胶电子制造行业拥有超过14年的从业经验,曾在东莞和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任市场经理、市场总监,2003年参与创建劲胜有限,任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建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劲辉国际企业有限公司30%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任董事王九全先生是侄叔关系,与公司拟任董事王琼女士是弟姐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王琼女士,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国际经理人协会认证中心财务管理注册财务管理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证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在塑胶电子制造行业有超过14年的财务管理工作经验。200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琼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东东莞市嘉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3%的股份、发行后2.25%的股份)40%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任董事王九全先生是侄叔关系,与公司拟任董事王建先生是姐弟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王琼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吕琳女士,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士学位。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财政专业。1992年就职陕西石化设备总公司,任机要员职务。1994年调陕西省经济协作总公司,总经办。2001年至今任广州大千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吕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夏维朝先生,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教研室、财务教研室主任,曾在香港何苏会计师行从事审计与税务工作。现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财会教授、计划财务处处长,全国商业自动化标准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职业技能证书考试专家、深圳市专家委员会专家、深圳市南山区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2004年6月至2008年6月间,担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夏教授在集团公司财务、财务管理体制、商业自动化等方面曾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四十多篇,主编和参与编写教材十余部,独立编著一部,承担并参与完成“九五”、“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专题六项,主持起草推荐性国家标准四项、主持和参与其他省市校级课题十余项,获原国家国内贸易局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两项、黑龙江省高校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200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夏维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夏维朝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刘以正先生,1946年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69年毕业于淡江大学银行保险系,曾任美商花旗银行台北分行副总裁,台湾华信商业银行储蓄部经理,台湾华信商业银行协理兼营业部经理,台湾中华开发金融控股公司董事,台湾中华开发工业银行董事,台湾建华租赁公司总经理,台湾建华租赁公司董事长,上海华一银行董事、上海长犇实业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刘以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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