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国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启示
1国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启示一、国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90年代首先在西欧开始了电力市场化改革,很快被推广到了美国、大洋洲一些电力公司。但是电力市场的运营模式及其改革历程各异,各国的电力公司在开发自己的电力市场时都根据自己的特点而有所不同。在我国积极探索电力市场建设方案时,研究一些典型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分析哪些经验适合于我国国情和电网特点,哪些经验需要改造,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电力市场的运作对于电力系统的运行、调度、规划、管理和自动化系统的设计有深刻的影响,了解实现电力市场正常运营所需要的技术准备也是非常必要的。(一)英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1、分阶段逐步改革完善,形成一个高效的电力市场交易平台在1990年以前,英国的电力工业全部属于国营的中央发电局(CEGB)。自1990年开始,英国电力进行的电力市场化改革(私有化)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以电力库(POOL)运行模式为特征。称为电力库时期,国家电网公司主要经营输电系统,是电网的系统调度机构,并负责电网的调度和运行,起独立系统调度员(ISO)的作用。所有电厂都需要投标,竞价上网;第二时期是2以实施新电力交易协议(NETA)为标志,称作NETA时期,主要的目的是克服电力库(POOL)运营模式存在的缺点。经过三年的开发,在2001年3月正式投运;第三时期以实施英国电力贸易和传输协议(BETTA)为标志,称作BETTA时期,在苏格兰、英格兰和威尔士三大地区(统称GreatBritain,以下简称GB)建立以英格兰-威尔士模式为基础的统一电力贸易、平衡和结算系统,建立以英格兰-威尔士模式为基础的统一传输定价法和电网使用合同体系,建立一个独立于发电和供电的输电系统运营机构(GBSystemOperator简称GBSO)。2、以逐步完善的立法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不断完善英国电力市场三阶段建设是以政府三个重要立法稳步推进的:1989年的“电力法”、2000年的“基础实施法”和2004年的“能源法”构成了英国电力工业的法律框架,在电力市场建设的每一阶段,这些法律主要构建在该阶段适用的、包含相应修改的电力法的基础上,并随着其每次修改而发展。3、电网逐步形成全国互联1990年开始的英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前两个时期主要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展开,苏格兰由于地区法律、行业结构和市场机制等各方面与英格兰和威尔士相差较大,在此期间苏格兰电力公司依然保持纵向一体化结构。然而到了本世纪初,市场环境在发生着变化,苏格兰地区发电装机冗余有了明显的滑落,而且在不远的将来苏格兰-英格兰及苏格兰-北爱尔兰联网线路的增建扩容,3以及英国北部系统的加强,苏格兰地区的发电容量冗余过剩还将继续下降。随着这些发展和变化,为了吸引在英格兰现有及新生的发电商进入苏格兰,建立一个透明和无歧视市场机制的需要变得日益紧迫。2005年4月英国电力贸易和传输协议(BETTA)正式实施,苏格兰和北爱尔兰与英格兰和威尔士系统合并为一体由国家电网天然气公司经营。4、充分体现地区差别,形成分区域输电定价机制输电费用由两部分构成:固定部分和可变部分。固定部分包括所有输电设备的折旧费、维修费和管理费等。它由所有发电厂和用户平均分摊。可变部分则按11个区来收取。这11个区的划分基本上反映了输电的边际成本。在北部的电厂要为上网而付过网费,南部的电厂则得到一定的奖励费。供电母线则与此相反,靠近伦敦的用户不得不为使用输电网而付相应的费用,而在北部的用户则无需支付输电费。5、新交易系统中的平衡机制确保了电力市场的稳定性和良性发展在英国新交易系统中,建立国家电网公司作为系统运营者的一个平衡机制,可发出招标计划和接受报价,起发电供需平衡的作用,并能解决输电系统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市场参与者向市场申报发电或用电计划和参与平衡市场竞争报价,信息申报和报价在每个交易时段的规定时间前截止,一切有关发电和用电变化的信息可随时通知市场,但是不作为结算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向市4场提供有关平衡和传输计划的相关信息和调用平衡电力的信息。国家电网公司根据收到的平衡市场竞争报价安排预调度计划,通知给各市场参与者,并在系统实时运行过程中根据系统实际情况调整,按报价调用电力,或调用一些辅助服务合同来保证系统电量平衡。(二)澳大利亚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1、组建协调运作的国家电力市场澳大利亚电力市场改革初期,东部各州之间的电网联系并不紧密,部分州甚至未与主网相联,国家电力市场就是在这种形势下组建并运行的。实践证明,通过一定的管理机制,不但可以保证市场的顺利运行,促进各州之间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这种管理系统还可起到为电网互联提供信息的积极有效的导向作用。1990年以前,在每个州和首都地区,电力工业都是由州政府所属或由几个州政府共同所属的机构对发电、输电和配售电垂直统一经营。1991年,澳大利亚政府开始着手进行电力工业改革。1993年维多利亚电网发、输、配进行分离,1994年维多利亚电力联合运行中心成立;1996年新南威尔士州电力市场建立,1997年以上两个市场合并为初期阶段的国家电力市场;1998年12月,国家电力市场(简称NEM)建立。国家电力市场覆盖了昆士兰、新南威尔士、维多利亚和南澳洲四个区域,塔斯马尼亚州、雪山5不久也加入其中。六个区域电网互相联结,形成一链式网络。截止20005年底新南威尔士电网、维多利亚电网和南澳洲电网已有交流线路互联,只有昆士兰电网未与主网实现互联。2、建立电力市场运营管理机构和监管机构国家电力市场形成后,国家电力市场管理公司(简称NEMMCO)负责全国互联电网的调度和电力市场交易管理,国家电力市场法规行政局(简称NECA)负责国家电力市场规则的管理和全国电力市场的监管。3、国家电力市场的分区定价机制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覆盖了其东部、南部范围广阔的几个州,绵延几千千米。各州电网之间联络线及州内电网部分线路存在输电功率约束问题,特别是昆士兰电网因未与主网相联,因此在很多时段,电网将不能按照国家电力市场范围内全部发电价格一致的调度方式运行。为解决这个问题,国家电力市场引入分区定价的机制。当电力市场内电网不同部分之间输电潮流出现阻塞时,根据阻塞线路将电网划分为区域,分别计算市场价格。即电力送出区域的市场价格低,电力输入区域的市场价格高,产生了不同区域市场价格的差异。根据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区域定价原则,区内电价以满足负荷要求的最高价格为准。4、澳大利亚国家电力市场目前运行的效果国家电力市场的运行,一方面使澳大利亚东部的发电企业处6于全面的竞争状态,实现了州间竞价的电力交换,使资源在更大范围得到了优化配置,促进了电价的降低;另一方面,由于各州之间输电容量的限制,各州的市场电价有所差异,为联网工程的建设提供了激励机制。同时通过统一管理,减少了争议并加快了争议解决的过程。(三)美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与教训1、美国电力市场化发端于自然发育的市场交易的客观需求美国是最早进行电力市场化实践的国家。与英国自上而下的电力市场化改革不同,美国电力市场化进程更接近于自然历史过程。可以说,美国电力市场化模式是另外一种较为典型的模式。研究美国电力市场化的实践,对于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美国电力市场化发端于佛罗里达电力联合集团的电力市场实践,这是一种自然发育的电力市场化模式,它经历了由紧急功率交换、制定联合运行政策、经济功率交换一直到电力交易市场(电力联营经纪人系统)等不同阶段,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为美国的电力市场化积累了经验,并成为后来美国各州形式各异的电力市场化实践可资借鉴的基础。2、美国的电力工业改革是以一系列法案的颁布和实施为标志进行的,并逐步完善,向标准化市场迈进(1)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FERC)1996年发布888号和889号法令,启动电力市场化运作。这两个法令规定了互惠的开放准入输电服务价格和辅助服务价格,并且规定发电和输电必须7从功能上分离,所有的发电商得到同样的待遇。这在美国电力市场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并取得了显著效果:批发市场的交易量显著增加,电价制定的透明度提高,电力交易安排得到很大改善,增大了期货市场的交易量。与此同时,输电网络的安全可靠性受到了挑战,因为交易量的扩大改变了网络潮流分布。还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比如输电价格的定价缺乏效率、备用服务市场也缺乏效率、备用容量过多,不能保证输电商以最低成本来扩建电网。(2)针对以上问题,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1999年发布2000号法令,积极发展地区输电组织(RTO)。这两个法令要求地区输电组织最少具有以下特征:(a)独立于电力市场参与者;(b)具有区域的规模;(c)拥有调度操作权;(d)有维持短期可靠性的权力。2000号法令还明确了RTO的8个功能(a)输电费的管理与设计;(b)阻塞管理;(c)并行潮流处理;(d)辅助服务;(e)确定总输电容量和可用输电容量;(f)市场监督;(g)规划与扩建电网;(h)跨区协调。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还提出了建立大型地区输电组织的设想,即在全国拟建立4个大地区输电组织,包括东北部地区输电组织、中西部地区输电组织、东南部地区输电组织和西部地区输电组织。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认为大型地区输电组织可以提高供电可靠性,消除准入歧视,改善市场效率,并便于政府监控。尽管这一目标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但引发了很多政治上的争8议,迄今为止并没有实现。(3)目前,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致力于标准化电力市场设计(SMD)目前,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致力于将改革推进到第三阶段,即以强制手段不断改革开放准入输电价格,推动全国输电服务和批发电能市场的统一标准。新提议的法案中介绍了开放准入价格和与此相关的新的标准输电服务、电价以及新的电能和辅助服务市场及新的市场监督和调节机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内容:(a)对所有负荷采用单一的输电价格机制;(b)输电和零售市场标准设计的基本原则;(c)引入一种新型输电服务-电网准入服务,这被认为在开放准入输电价格下远优越于现行办法;(d)输电权的设计、分配和交易;(e)开放准入输电价格中输电服务的内容;(f)批发电能和辅助服务市场;(g)市场监督和市场力的消除。3、联网管理体制对电力市场的稳定性和价格信号的正确显示发挥了重要作用最近的一些迹象表明,一个良好的、以市场为基础的联网管理体制对电力市场的稳定性和价格信号的正确显示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并不需要采取专门的手段解决联网的问题,节点边际价格(LMP)模式就是一个十分有效的方法。在电网各处发电上网增加成本已知的情况下,节点边际价格(LMP)会为现有发电和输电资源充分和有效地利用提供一个正确的价格9信号。这一价格信号还能为未来发电站和输电网的建设规划提供重要的参考价值。宾西法尼亚、新西州和马里兰州三州联合建立的统一系统操作员(ISO)市场就是采用节点边际价格(LMP)十分成功的例子。人门对这个市场的抱怨很少,并且还有许多新建电站项目排着队准备进入到这个市场中来。美国联邦能源管理委员会在全美大力推广这种做法。4、2003年“8·14”美加大停电教训:对市场的过分依赖和放松管制超出了电力产业特殊性所容许的程度,因此造成了在电力供应和安全方面难以克服的缺欠。(1)独特的市场竞争模式特别是电网之间转运的高度发达往往掩盖市场供给的真实情况,致使市场价格信号的作用弱化,加之日益苛刻的环保监管以及缺乏有力的规划引导和市场调控,常常会造成发电市场的备用容量不足。这样持续的结果,当电力需求增长较快且相临的两个或几个市场都出现紧缺时,电力供应的危机就不可避免。(2)高度发达的市场化模式并没有相应的产业内部组织形式的有效整合作为保障,致使电网管理运行体制分散、市场格局多元、技术壁垒严重,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常常造成挑战。在美国电力市场化的过程中,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电力企业重组,因而其电力市场化缺乏足够的体制保障。这一点在电网领域显得尤为突出。从电力产业的技术经济特性来说,为了保证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需要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和统一的运行规则。但是在10美国,却
本文标题:国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启示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05010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