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学区听课制度为转变教育系统工作作风,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推动教学研究深入开展,促进教学质量提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听课制度。一、听课人员学区班子、办公室人员、各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教学副校长(副园长)、教导主任及所有任课教师等。二、听课节数学区班子成员、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每周不少于2节,办公室人员、学校(幼儿园)副校长(副园长)、教导主任每周不少于4节;任课教师每周不少于2节。三、听课基本类型和方法1、了解性听课(推门听课)。目的在于了解教学基本情况,一般事先不通知上课教师。2、指导性听课。这是有目的、有计划的培养教师业务能力的听课,主要对象是缺乏教学经验的青年教师和教学业务水平较差的教师,这是教学管理中的主要听课类型。3、督查性听课。这是检查课堂教学情况,督促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听课。主要对象是对工作责任心差、学生意见多的教师。督查性听课,事先也可以不打招呼,听课后与检查教案、召开学生座谈会相结合,以便获得更多更准确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对教师进行督促帮助。4、研究性听课。这是用于探索课改新路、实验某种教学方法或上好某种课型的听课。5、总结经验性听课。这是学习、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的听课。要组织更多的教师参加,以扩大先进教学经验的影响。另外,还有邀请性听课(教师有准备的请求指导)、跟踪性听课(把备课、讲课、评课全过程听下来)、对比性听课(听同学科、同内容的课)、系统性听课(连续听一位教师的几节课,系统指导)等。四、听课基本要求1、听课人员应遵守课堂纪律,并利用课间休息或课后与学生和教师交流,将教学建议反馈给授课教师,并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与要求。2、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后都完整填写《听课记录本》,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予以客观评价。五、听课执行情况1、听课情况作为学区学校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学区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2、每学期结束后,学区人员、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的《听课记录本》交学区存档,学校(幼儿园)副校长(副园长)、任课教师的《听课记录本》由单位存档备查。3、学区人员、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的《听课记录本》由学区统一发放,其他人员由学校自行安排。化皮学区2015-9-14
本文标题:学区听课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05698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