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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4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供招标人使用)物业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以下简称招标人)依法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事项:一、前期筹备工作(一)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下载专区”一栏点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下载《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参照该示范文本,并结合物业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二)招标人为物业建设单位的物业建设单位可自行组织招投标或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三)招标人为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委员会或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招投标相关工作。业主大会采用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表决以下事宜:(1)是否通过对原物业服务企业的续聘方案;(2)是否通过业主委员会编制的招标文件;(3)是否进入交易中心进行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4)是否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在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中,业主委员会可以依业主大会授权履行如下招标人职责:(1)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2)发布招标公告、发放招标文件;2(3)组织招标答疑、开标和评标会议;(4)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理投诉;(5)发出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6)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二、招标备案(一)办理条件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已编制了招标文件。(二)填写招标备案表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物业管理招投标专栏”下载并填写《深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备案表》(建设单位)、《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信息采集表》(业主委员会)。(三)办理地点1、建设单位: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2、业主委员会:物业项目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三)提交资料1、招标人为物业建设单位的物业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1)《深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备案表》;(2)招标文件;(3)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包括:房地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合同、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3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还应提交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复印件均应加盖提供人公章并核验原件。2、招标人为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项目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对业主大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意见后办理招投标工作。(四)重要提示:上述备案资料要求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备案完成后交给交易服务中心。三、办理招标信息登记、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一)招标信息登记1、办理条件(1)招标人为物业建设单位的,已经完成物业管理招标备案。(2)招标人为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招标事项已做出决议,且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对其决议已出具审核意见。2、办理地点交易服务中心。3、提交资料(1)招标人为物业建设单位的,应提供如下资料:①经主管部门招标备案的《深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表》(原件1份);②招标文件(原件1份,加盖公章,电子文档1份);③招标代理合同(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提供,复印件1份);④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包括:房地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合同、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验原件);4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⑨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邀请招标的,除提供上述资料之外,还应提供符合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法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2)招标人为业主委员会的,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信息采集表》(原件1份);②招标文件(原件1份,加盖公章,电子文档1份);③招标代理合同(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提供,复印件1份);④经物业所在地工作站、街道办事处签字确认的业主大会关于物业管理招标事项书面决议(复印件1份,验原件)。4、重要提示上述资料(含证明资料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二)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交易中心依据招标人提交的《深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表》(建设单位)、《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信息采集表》(业主委员会),形成物业管理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人对物业管理招标公告签字确认。招标人进入交易中心进行物业管理招标活动的,应在交易服务中心的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接受投标报名的期限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向三个(含)以上具备承担招标5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四、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格预审、发放招标文件(一)招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接受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或资格预审。(二)招标公告发布结束后,招标人应携带身份证明到交易中心领取投标报名资料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三)经招标人审查,如有不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须到交易中心办理合格投标申请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四)招标人到交易中心申请召开招标会事宜,并在招标会上发售招标文件。(五)公开招标的物业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采用抽签定标法的除外。(六)重要提示:1、招标公告在深圳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连续发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2、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自行组织办理招标事宜。3、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法律法规对招标人的规定。4、招标人是否进行资格审查及资格审查的要求和标准,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载明。5、投标报名项目:由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报名截止后,如投标报名条件中有物业管理经验要求的,在接受投标报名期间,招标6人须委派专人在交易中心进行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由招标人自行留取业绩证明材料。6、资格预审项目: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附件中的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交至交易中心,招标公告发布结束后,招标人携带身份证明到交易中心领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7、发给投标人和供评标使用的招标文件必须与备案的招标文件一致。五、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1、招标人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投标申请人踏勘物业项目现场,并提供物业项目工程图纸等详细资料。2、对于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3、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六、开标和评标1、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应于开标当天持《物业管理评标委员会申请表》到交易中心抽取评标专家,依照《招投标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及招标文件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2、开标、评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在交易中心提供的场所进行。73、采用抽签定标法的,无需组建评标委员会。七、确定中标人并发布中标公示(一)招标人可从以下方法中任选一种方法确定中标人:1、评定分离法,由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2、综合评估法,根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次排序确定中标人。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抽签定标法,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二)中标公示1、办理条件(1)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定标工作;(2)已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3)已缴纳交易服务费。2、办理地点交易中心(出示已缴费后加盖银行收款人专用章的“缴费通知书”)。3、提交资料(1)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2)出示已缴费并加盖有银行收款人专用章的“缴费通知书”。4、重要提示中标候选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应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不少于1个工作日。八、领取“中标通知书”(一)办理条件8中标候选人公示满3个工作日,且未收到投诉。(二)办理地点到交易中心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进行签收登记。九、签订合同及备案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报区主管部门备案。9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供投标人使用)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物业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公开招标项目投标的,请按照如下程序办理相关事项:一、信息采集投标人进入交易中心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报名前3天到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卡和投标员采集指纹。(详见深圳建设工和交易服务网,服务指南专区办事指南)二、投标报名(一)办理程序1、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提交报名资料。2、刷卡:先刷企业信息卡,再验证投标员指纹。3、领取报名回执(请仔细核对)。(二)办理地点交易中心。(三)提交材料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四)重要提示1、凡进入交易中心投标的企业必须办理企业信息卡,方可投标报名。2、投标员需持企业信息卡并验证指纹;法定代表人持企业信息卡和身份证,方可投标报名。103、有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不能参加同一物业项目报名。4、如投标报名条件中有业绩要求需招标人进行审查的,提醒投标人到招标人处接受审查,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报名。5、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受市物业管理协会公开谴责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报名。6、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投标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三、提交资格预审文件(一)办理地点交易中心。(二)提交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说明:资审文件独立包装,根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包装。(三)重要提示1、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审文件,不予接收。2、必须是投标员持企业信息卡并进行指纹验证或法定代表人持企业信息卡和身份证,方可办理。四、参加招标会和领取招标文件1、办理条件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条件。2、办理地点投标人到交易中心指定地点参加招标会。3、领取材料11招标文件。五、踏勘现场和参加答疑会(一)办理地点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至招标人物业项目现场进行踏勘。2、对于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出现的疑问,投标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在由招标人组织的答疑会中向招标人寻求解答。3、重要提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六、提交投标文件(一)办理条件1、招标人已确定截标时间。2、领取了招标文件。(二)办理地点截标当日到交易中心办理。投标员验证指纹,提交投标文件,领取回执。(三)提交材料投标文件。(四)重要提示1、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122、必须是投标员验证指纹,法定代表人持企业信息卡和身份证,方可办理。3、抽签定标会的投标文件,请在签到截止时间前直接到抽签会议室提交投标文件并签到。(抽签会开始时间即为签到截止时间)七、接收中标通知书(一)办理条件1、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定标工作。2、中标候选人已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投诉。(二)办理程序投标人在交易中心服务平台查询中标公示,中标人将收到中标通知书。(三)领取材料中标通知书。八、签订合同及备案中标人和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后报区主管部门备案。13深圳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操作流程投标人交易中心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在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办理企业信息卡和投标员采集指纹接受投标报名,审核基本资料投标报名,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格预审及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答疑参加现场踏勘及答疑会获取补遗文件准备补遗文件(若有)补遗文件公示办理招标信息登记,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到区主管部门进行招标备案(招标人为建设单位的办理)接收投标文件在交易中心组织开标监督开标现场
本文标题:深圳招标投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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