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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汉字中看古代丧葬人有生老病死,死是每个人最终的结局。生命是短暂的,死亡才是永恒的。本文从几个汉字出发,简单看一下古代的丧葬。一、由生变死1、“死”早期甲骨文写作,左边是一个跪在地上的人,右边是一具枯骨,从人从歺,会意,表示生者对死者的凭吊。本义是生命结束,他人对遗体痛哭哀悼。晚期甲骨文写作,省去“口”。《说文解字》:“死,澌也,人所离也。从歺,从人。凡死之属皆从死。”《说文解字注》:“形体与魂魄相离。”扬雄《方言》:“澌,尽也。”澌本义为水尽,死是人的生命走到尽头,因此以澌训死,表示生命到尽头。死本为动词,表示生命结束,亡命。如死尸、死期、死敌、死人、死于非命、大难不死、死者,人之终也(《列子•天瑞》)等。后发展出不少引申义。“死寂”、“死灰”表无生命的,难活的意思,是形容词;“死板”、“死角”、“死胡同”是不活动的,行不通的意思,也作形容词;“死干”“死做”表示僵化地,不灵通地,是副词;“死拼”、“死缠烂打”是拼命地,不顾一切地的意思,也作副词。2、“丧”《白虎通》:“人死谓之丧何?言其丧亡不可复得见也。不直言死、称丧者何?为孝子之心不忍言也。”死和丧都是生命的结束,但丧是避免直言死的委婉说法。早期甲骨文在桑树上加两个“口”,表示蚕食桑叶。本义是满树蚕虫将桑树的叶子吃光。晚期甲骨文增加枝叶,增加“口”。《说文解字》:丧,亾也。从哭从亾。会意。亾亦声。“桑”“丧”二字音近,在意义上也有关联。古代有“桑榆”一典,指日落时余晖所照之处,常喻垂老之年。《淮南子》:“日西垂,景在数端,谓之桑榆。”王勃《滕王阁序》:“东隅已逝,桑榆非晚。”以桑榆比喻人之暮年,生命将尽,正与“丧”的意义相近。丧本义是桑树的桑叶被满树的蚕虫侵食,音sàng,这一意义已经消失;“丧胆”、“丧门星”、“丧权辱国”是丢失,失去,消失的意思,音sàng;“丧服”、“丧食”、“居丧”是表示哀哭悼亡,念sāng。古代言死的说法还有崩、薨、卒、不禄、逝、圆寂、百年、填沟壑、见背、就木、捐馆等等。一方面是因中国俗文化有避讳习俗,忌讳“死”字,另一方面是我国古代是丧葬礼仪有等级、宗法制和功利色彩。二、穿衣入棺3、“殓”人死之后,首先要入殓,也就是将死者穿衣入棺。“殓”字本作“敛”,“殓”是专为殡葬而造的后出字,经籍中多作“敛”。《释名》:“殓者,敛也,衣死也。经史并作敛。”《说文解字》:“敛,收也。”《尔雅•释诂》:“敛,聚也。”敛就是收束聚集的意思,从攵佥声。从攵,表示跟手的动作有关。4、“棺”《说文解字》:“棺,关也,所以掩尸。从木官声”。“官”与“关”谐音,也有相关的意思,即表示了人生命的终结,而生命终结后则需入“棺”。这也就表明,人死之后,是装殓在“棺”内埋葬的。从偏旁来看,古人就已经用木料为死者制造死后存放尸体的器具。棺又分为榇、棺、椁。榇是最靠近尸身的棺。《左传•襄公二年》:“穆姜为榇。”《疏》:“榇,亲身棺也。以亲近其身,故以榇为名。”榇的外面就是棺。《说文解字•木部》:“棺,关也,所以掩尸也。”这说明用棺的目的在于掩护尸体,延缓其腐烂。棺的最外面是椁。“椁”字从郭,郭的本义是外城,指古代在城的外围加筑的一道城墙。古代普通百姓是用不起椁的,能有一口棺材就不错了。但上层的贵族觉得用双层的棺椁还不足以防止尸身腐烂,于是往往使用多重棺椁。《荀子•礼论》中记载:“天子棺椁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是说天子五棺二椁,诸侯为四棺一椁或三棺两椁,大夫为两棺一椁,士为一棺一椁。由此可见古代等级差别之大。5、“殡”形。篆文写作,宾,既是声旁也是形旁,表示前往作客,是尊敬死者的说法。本义是死者前往阴府作客,即亲友送别死者入土。《说文解字》:“死在棺,将迁葬柩,宾遇之。从歺从宾,宾亦声。”《释名•释丧制》:“于西壁下涂之曰殡。殡,宾也。宾客遇之,言稍远也。”以宾客之礼去对待停柩待葬之事,就是“殡”。三、入土为安6、“葬”经过殓殡之后死者就要下葬了。甲骨文写作,左边是“爿”表示床板,右边是“骨”表尸骸,本义是将尸体停放在床板上。篆文另造会意字,(艹,草地)(死尸)(一,停尸板)(艹,草地),表示将死者埋在野草之中。《说文解字》:“葬,藏也。从死在茻中;一其中,所以荐之。”《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人类初期埋葬死者很简单,丧葬礼仪也很简易。《周易•系辞下》:“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也就是说,上古时期埋葬死者,只要在身体上裹上一层厚厚的草木,然后放在荒野之中,既不堆积土堆,又不种植树木作为标记,同时也不计丧期。《孟子•滕文公上》:“上世常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吴越春秋》也说:“古者人民朴质,饥食鸟兽,渴饮雾露,死则裹以白茅,投于中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原始时期简易的丧葬之礼慢慢变得繁缛和厚重,成为维系社会道德伦理和封建统治秩序、区分等级贵贱的不可缺少的一环。殷商时期开始埋葬死者要用棺椁,而且要有墓地。《中庸》:“事死如生,事亡如存,仁智备矣。”《大戴礼记•礼察》:“丧祭之礼废,则臣子之恩薄,而信死忘生之礼众矣。”是说如果侍奉死者如侍奉生者一般,则仁智兼备,社会稳固;反之丧葬之礼废弃,则君臣关系会遭到削弱,导致伦理崩坏的严重后果。而且平民百姓和王公贵族的丧葬仪式、规模、是否有陪葬等也有差异,以此区分身份等级。另外,丧葬形式也多种多样,比如天葬、水葬、火葬、土葬、悬棺葬等等。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究竟以何种方式处理死者的尸体,主要取决于各民族早期社会所形成的图腾崇拜,除此之外,还受到地理环境、死亡原因等其它因素的深刻影响。汉族人普遍使用土葬,讲究入土为安。葬的本义是将死者埋入地下,如葬送、葬礼、分其汤肉葬之(晋•干宝《搜神记》),而“海葬”“天葬”则是处理死者尸体的意思。7、“坟”和“墓”经过殓殡之后就到了入土为安了,于是有了坟和墓,作为死者的最终归宿。坟,篆文(贲,大)(土,墓冢),本义是比土冢更大的正式墓地,地表有碑铭。隶书将篆文的写成“卉”。俗体楷书用“文”,同音简化“贲”,同时强调坟丘的碑铭。文言版《说文解字》:“坟,墓也。从土贲声。”白话版《说文解字》:“坟,墓地。字形采用“土”作边旁,“贲”是声旁。”墓篆文(莫,看不见)(土,坟铭),本义是古代王公贵族以大量珍宝陪葬、地表没有碑铭的地下神秘葬穴。文言版《说文解字》:“墓,丘也。从土,莫声。”白话版《说文解字》:“墓,坟丘。字形采用“土”作边旁,“莫”是声旁。”在古代,“坟”通常是平常人的葬地,有碑铭显示坟主身份,一般葬式简单,不必担忧盗墓;“墓”则是王公贵族的葬地,为防盗掘,他们将陪葬珍宝与主人身份一同深埋地宫。地表有碑铭的叫“坟”,地表没有碑铭的叫“墓”。坟墓的高低大小就成为死者身份贵贱的象征,这也表明古代等级制度的森严。而在现代汉语里,“坟”和“墓”意义相同,二者经常连用,没有区别。死者被埋葬后,丧葬并没有结束,家人还要为其守孝,叫服丧。丧服制度也体现了古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差别。居丧者与死者的血缘亲疏关系决定了居丧者的丧服由重至轻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个等级,叫做五服。在父权、夫权的社会中,对父系亲属的服丧范围十分宽泛,并且比母系、妻系重得多,如对曾祖父母是第二等的齐衰,而对外祖父母是第五等的缌麻。夫妻之间,妻为夫服最重之孝斩衰三年,夫为妻则只服齐衰。居丧期间守丧者不能参加娱乐活动,不修边幅,不办喜事,并在特定的日期对死者进行祭奠,以寄托生者对死者的怀念和哀思。丧服制度既是宗法制度的表现形式,又反过来使宗法制度更加严密,二者不可分割。整个丧葬仪式从始至终都体现着浓厚的阶级制度,受传统伦理思想的支配,强调尊卑等级,不容犯上僭越。以《礼记》为例,对自天子至庶民的各种丧葬仪式进行了十分明确的规定。在死者的称谓方面,“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在死者的用饭方面,“君用梁,大夫用稷,士用稻,天子饭九贝,诸侯十,大夫五,士三。”在死者殓衣方面,“士三十套,大夫五十套,君百套。”对棺椁重数规定,“天子棺椁四重,诸侯三重,大夫二重,士一重。”对坟墓的称谓及修造规定,“帝之葬地曰陵,显贵者赐葬陵旁曰陪陵,余曰茔、冢、坟、墓。”以上种种,不难看出,森严的等级制度成为我国丧葬文化的一大突出特征。丧葬作为社会习俗的一部分,是社会文化的基因之一。丧葬仪礼,是人生最后一项“通过礼仪”,也是最后一项“脱离仪式”。在中国古代社会,丧葬有等级分明、形式繁缛的特点。这一套礼仪直接反映了宗法社会中人们的伦理思想和宗教观念。从唯物论的观点出发,“人死不为鬼”“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但活人基于对死人的鬼魂观念,对死人的恐惧,以及对阴间生活的幻想,衍生出各种各样的葬法和葬礼,这些葬法和葬礼随历史条件的不同而变化,同时也受生活环境的影响,它深刻地反映了人们的伦理思想和宗教观念,是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参考资料:《从古代丧葬制度中透射的伦理思想及宗教观念》《汉字与古代丧葬文化》《汉字蕴涵的丧葬文化》《儒家思想影响下的中国古代丧葬文化》《死亡与中国的丧葬文化》《说文解字与中国古代丧葬文化》《中国古代的丧葬制度》
本文标题:从汉字中看古代丧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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