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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华侨城地产一期高层区门窗工程招标人名称: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11月第1页共5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我公司将对重庆华侨城地产一期高层区门窗工程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就本工程进行施工投标报价,并就相关事宜告知如下:1、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招标工程的规模、性质以及商务和技术要求等。我们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招标文件的取得: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请于2016年12月2日18前时,在重庆市渝北区礼嘉金渝大道33号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三楼地产筹备组购买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12日11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礼嘉金渝大道33号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三楼地产筹备。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持但需在截标时间前至指定地点签字确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联系方式招标人(盖章):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重庆两江分行礼嘉支行账号:111644113648邮政编码:404100邮箱:675467699@qq.com联系人/联系电话:肖巾杰/18202339015温馨提醒:投标人对本次招标过程中人存在的任何违规、违纪问题,均可向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进行投诉或举报(可匿名)。监督人:李运君举报电话:15802398899举报邮箱:1248270653@qq.com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日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第2页共51页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重要提示:1、本表是关于招标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2、本文所示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序号内容规定1招标人招标人名称: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嘉金渝大道33号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肖巾杰18202339015电子信箱:675467699@qq.com2工程名称重庆华侨城地产一期高层区门窗工程施工3工程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礼嘉金渝大道33号重庆华侨城地块4招标范围施工图上的地产一期高层区A1#--A5#高层,所有铝合金门窗、百叶的加工制作及安装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5工程概况项目位于重庆市渝北区北部新城礼嘉组团,重庆华侨城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米。主要为3栋33层高端住宅,1栋29层SOHO,1栋19FLOFT。6时间要求竣工日期不晚于2017年04月25日。7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50%,银行贷款50%资金性质为:国有8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等级不低于建设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要求。9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资格预审□资格后审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1踏勘现场□不组织。我司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但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无论实际是否踏勘均视为贵司已对我司项目情况予以了解。■组织。踏勘时间:2016年12月6日10时30分集合地点: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第3页共51页12投标报价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开标现场公布控制价。投标报价为含税价,税率为3%(地产一期高层项目为老项目,适用简易征收)。13招标文件质疑、答疑投标人质疑期限:在2016年12月7日12:00时前;招标人答疑期限:在2016年12月8日18:00时前。投标人提交答疑问题的方式:■电邮至675467699@qq.com;14投标预备会(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召开地点:15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标书[包含书面标书正本所有内容(技术标及商务标)商务标需含计价软件版及Excel)]只读光盘一份16投标货币■人民币□其它17投标担保投标担保的金额:陆万元投标担保的形式■现金转帐□投标保函现金转帐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48小时前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收款人全称: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重庆两江分行礼嘉支行帐号:111644113648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30天内保持有效。□由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由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退还开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凭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回执单、我司财务部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并写明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找工程部宋岚儿(18138230133)予以退还。18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9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不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20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2016年12月12日11时30分现场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礼嘉金渝大道海装风电对面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楼地产筹备组办公室(请各投标人至少提前五分钟签到。)递交资料:投标保证金已缴纳的银行回执单(加盖公章);法人授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我司财务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自持)。21投标人人数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不包含合格撤回的)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时,招标人将按相关规定暂停开标和评标程序。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第4页共51页22开标会时间:2016年12月12日11时3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礼嘉金渝大道33号重庆华侨城地产筹备组会议室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包含A1、A5裙楼以上门窗及百叶;二标段包含A2~A4裙楼以上门窗及百叶。被邀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需对两个标段都进行投标,分开报价。24评标方法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投标价法(各投标人均需派员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会,项目开标后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投标人进入商务标评审环节(各投标人对开标结果予以确认、依据商务标评审办法对投标报价进行排序)。本次商务标评标设置评标基准价,对所有有效报价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商务标评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5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有效期满30天前26签定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27合同主要经济条款付款方式(1)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2)进度款: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每期工程进度款以当期实际完成工程款的80%支付,计入当期工程款的工程量必须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工程量。计入当期工程款的工程量必须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工程量。(3)结算款: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80%时,暂停支付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工作全部结束后的30天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5%。(4)质保金: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的质保金待贰年保修期满后30天内支付。合同价款项目的调整及结算: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包含所有材料的开模费、材料损耗费、成品保护费、各种形式的运输费、人工搬运费、多次转运费、工人的防暑降温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筑垃圾清运费、赶工费、进度滞后的二次搭架费、门窗型材及玻璃的清洁费等)。除合同文件和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如有错漏,视为投标人已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的其他项目单价和合价中,构成合同价款项目的单价不作调整;工程竣工结算时,除合同文件和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按合同价款项目的单价结算。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第5页共51页第二节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一、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标记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3.未参加投标报名或报名审核未通过的;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担保的;5.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6.投标报价超出公布的投标报价上限或下限的;7.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二、初步评审中有关无效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和提交《投标函》的,或《投标函》上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或授权资料与实际不相符的;2.投标文件各卷(技术标、商务标)的“签字盖章页”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可变动价格的,或包含了价格调整要求的,或投标报价中提供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报价的,或投标报价有修改,手填未加盖公章,标书有明细缺漏页;三、详细评审中有关废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1.8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1.9修改招投标实质要件(清单、付款方式、工期等)的。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格进行调整,投标人不接受调整方式的,或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的。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第6页共51页第三节投标须知(一)总则1.项目说明1.1招标人:见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1.2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项目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4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5监理服务时间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1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本招标项目已取得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资金已落实,且能保证其顺利实施。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情况等资料仅提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在投标期间进行补充调查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踏勘现场5.1招标人认为有必要踏勘现场将另行通知投标人,组织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的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5.2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5.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时发生的人员伤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的损失和损害;投标人因上述情形受到的损失和损害所发生的费用自理。5.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重庆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第7页共51页6.投标报价上限本项目不设投标报价上限。7.投标担保7.1投标担保是为了避免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可根据本节第7.5条规定的条件没收其投标担保。7.2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提交投标担保,可按照本节第7.3条规定执行。提供投标担保的提供人必须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一致。7.3对于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将会被拒绝。7.4投标担保的退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将予以退还:7.4.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了合同协议书;7.4.2招标过程中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终止;7.4.3需重新组织招标;7.4.4投标有效期满而投标人不同意作出延长的。7.5投标担保的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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