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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资本运营 > 天虹商场: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XXXX-07-16
证券代码:002419证券简称:天虹商场公告编号:2010-008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7月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一、审议通过《关于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确认了吴光权先生、黄俊康先生、赖伟宣先生、由镭先生、李世佳先生、高书林先生的非独立董事资格,确认了麻云燕女士、苗健先生、郭晋龙先生的独立董事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光权先生、黄俊康先生、赖伟宣先生、由镭先生、李世佳先生、高书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麻云燕女士、苗健先生、郭晋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郭晋龙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董事会对届满离任的董事隋涌先生、独立董事华小宁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和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审议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站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关于租赁南昌京东购物广场项目开设商场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的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与江西深国投京东商用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书面附生效条件的协议书,租赁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与京东大道交会处东北角京东购物广场地上一层至四层,面积约3万平方米,租赁期限20年,用于开设天虹商场,投资约2632万元,该投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2012年开业。该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69,706,979.87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站和《证券时报》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三家商场改造项目(南昌江大天虹商场、厦门汇腾天虹商场及双龙天虹商场)进行变更,将计划用于上述三家商场装修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合计8,732.24万元变更为进行天虹购物广场的升级调整改造。天虹购物广场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国际商业裙楼地上一至二层,面积约为38000平方米。天虹购物广场经营已达六年,同意公司投资约8543.28万元对天虹购物广场进行升级调整改造,此投资来源为前述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对前述三家商场(南昌江大天虹商场、厦门汇腾天虹商场、双龙天虹商场)进行了部分装修改造,并已能暂时满足目前的经营需要。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后,项目投资规模较原计划减少188.96万元,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将该资金投入使用。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站和《证券时报》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为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2989.6万元投资新建及在建新店项目,具体如下:广东东莞厚街盈丰广场项目使用4530.2万元、浙江湖州爱山广场项目使用3072万元、江苏溧阳平陵广场项目使用3093万元、深圳横岗信义使用4088万元、福建泉州世纪嘉园项目使用2513.4万元、苏州木渎新华商业广场2654万元、绍兴柯桥蓝天影视文化中心项目使用3039万元,以及总部大楼工程建筑投资使用20000万元。公司投资实施上述项目后,剩余超募资金将继续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公司将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妥善安排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站和《证券时报》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年6万元(含税)调整为9万元(含税),上述津贴按月发放。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七、审议通过《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站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2009年度为本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限为一年。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二,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网站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7月31日上午9:00在公司23楼总办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网站和《证券时报》的公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四日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吴光权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5月出生,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副总会计师、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南电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由于吴光权先生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吴光权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劵交易所惩戒。黄俊康先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1955年2月出生,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历任香港上市公司中国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副主席,香港上市公司鹏利国际集团常务董事,香港上市公司祥泰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现任广州市政协香港常委,广州地区政协香港委员联谊会副会长,五龙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本公司副董事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劵交易所惩戒。赖伟宣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7月出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高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财务主管,香港卫科有限公司助理行政经理,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进出口管理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深圳中航商贸公司进出口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本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党委书记,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南电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由于赖伟宣先生担任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子公司,赖伟宣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赖伟宣先生通过深圳市奥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469,611.16股股票,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劵交易所惩戒。由镭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2月出生,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企业战略与管理部经理、投资管理部经理,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深圳中航天利光电仪器公司,深南电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南电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深南电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由镭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总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由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劵交易所惩戒。李世佳先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1965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香港会计师。历任香港上市公司中国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香港上市公司祥泰行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秘书。现任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劵交易所惩戒。高书林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12月出生,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本公司总经理秘书、企划部经理助理、东门天虹商场总经理、厦门天虹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可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奥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书林先生通过深圳市奥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587,844.46股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劵交易所惩戒。麻云燕女士,中国国籍,1961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长期从事国际商务与投资领域的法学教学、研究工作,曾受聘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四届上市委员会委员,曾任深圳市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1994年加入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工作至今,任高级合伙人,中国证监会创业板第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劵交易所惩戒。苗健先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1963年7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深圳鸿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历任香港博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利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苗健先生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劵交易所惩戒。郭晋龙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任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部主任、秘书长助理、副秘书长,深圳盐田港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一致药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特发信息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农产品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导师,深圳市中航健身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方大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拓日新能源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委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治理咨询专家组成员,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中心特聘讲师。郭晋龙先生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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