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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推广合作协议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第一条合作模式1.1基于甲方渠道合作业务平台,乙方利用其市场渠道资源向其用户为甲方业务提供推广服务。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需提供推广服务的微信公众号名称,ID,二维码等,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1.1.1本协议约定,乙方利用自有市场资源或其附属渠道为甲方产品提供推广服务,甲方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支付相应的推广服务费用。1.2合作地域: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合作。1.3合作期限:自[2016]年[]月[]日始,至[2016]年[]月[]日止。1.4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若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提出的业务及合作模式变更,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如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相关政策,甲乙双方应按照该政策执行。第二条计费与结算2.1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为信息服务费,2.2合作费用按照___B__方式计算。合作方式A:按乙方为甲方公众号___________推广带来的每个新增粉丝_________元计费,上不封顶。合作方式B:按乙方为甲方公众号通过wifi粉渠道推广带来1000个新增真实粉丝,共计1545元含税(如果发现经乙方渠道加入假粉,一律全额退款)备注:2.3信息服务费的任何变更(包括价格、收费方式的变更)需由甲方确认通过方可正式实施。2.4结算以及支付规则2/4结算费用为甲方预付全款。2.5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乙方信息如下:开户行:[平安银行杭州高新支行]银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户名:[杭州秦钻科技有限公司]账号:[11014640003006]纳税人识别号:[91330106397206997J]公司支付宝账号:qhpost@gmail.com钱昊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华星时代广场A座703]电话:[0571-88006432]第三条协议的变更或终止3.1协议任何一方欲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必须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变更或修改本协议。3.2除本协议及附件中明确规定的情况,未经协议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中止、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或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第四条保密4.1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接受方”)从对方(“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协议而共同创造且具有不可分割性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用户信息、技术秘密、经营诀窍和(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4.2接受方有义务对保密信息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未经披露方书面许可,接受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协议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接受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为己方从事该业务的、确有知悉必要的负责人和雇员知悉,但同时须指示该等负责人和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4.3本条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2)保密信息在提供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合法获得。(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披露方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人处合法获得3/4的。(4)该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5)接受方应法院或其他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而披露保密信息的,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作出必要说明。4.4甲乙双方亦应对本协议的签订及内容承担保密责任。4.5甲乙双方为了履行本协议而进行的沟通、通知、告知等文件传递或文件交换,应由双方妥善保管,不得用于不利于双方开展合作的目的。双方不得诋毁诽谤对方,亦不得在公开场合以攻击对方为目的发布不利于对方或双方合作的言论。4.6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伍]年内持续有效。甲方向其关联公司披露保密信息的,不受此限。第五条不可抗力及免责5.1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网络安全、网络无法覆盖、停电、通信线路被人为破坏,导致甲方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十五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协议。5.2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甲方将暂停或终止提供相应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六条协议生效及其他6.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6.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3合作期限内除另有约定外,附件的规定与本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6.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附件另有规定外,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均不得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由第三方承担。如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或附件规定将部分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的,乙方应就该第三方的工作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4/46.5如果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某项权利,不构成该方对此项权利的放弃;如果该方已经行使或部分行使某项权利,并不妨碍其在将来再次行使此项权利。6.6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以下无正文)甲方:上海贺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杭州秦钻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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