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动火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危险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抽堵盲板作业、断路作业、检修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3职责3.1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各项危险作业安全许可的管理,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3.2专职安全员负责各项危险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签发。3.2各作业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4内容与要求4.1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1、破土作业: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2、临时用电作业: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3、高处作业:距坠落基准面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4、起重吊装作业:进行安装、吊装、维修等起重吊装作业。5、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6、断路作业: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7、检修:设备设施检修作业4.2安全作业许可证程序1、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2、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并指定专人向安全生产监督部提出申请。3、安全作业许可证由专职安全员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4.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1、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2、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3、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4、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4.4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1、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2、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3、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4、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5、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专职安全员汇报作业完毕。6、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4.5破土作业安全规定1、破土作业的范围1)挖土、打桩、埋设接地极或铺桩等,入地深度0.4米以上者。2)挖土面积在2平方米以上者。3)利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2、动土作业必须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不准以口头形式传达,否则,都按违章作业处罚。3、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必须由专职安全员人办理,必须经总经理审查批准。4、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标明破土地点、范围、深度、并画上简图,附有文字说明。5、如破土作业有可能影响到工艺管线、公用工程,必须由召集相关单位、部门共同确定动土安全方案。4.6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规定1、非电工严禁进行包括拉接、拆除电焊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等的用电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办理。2、检修(大修)时,电工班要安排专人负责拉接、拆除临时用电线,保证用电安全。由专职安全员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3、工期较长,需要多台临时用电器的作业项目,由电工班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拉接、拆除电线。4、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殊情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拉接临时用电的,应经总经理同意。否则,不准接线。5、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6、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触电保安器,以防止触电事故。4.7高处作业安全规定1、高处作业的分级1)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的分类1)特殊高处作业(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8)在易燃、易爆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经专职安全员办理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2)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5)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7)6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禁止室外高处作业。4、高处作业安全防护1)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内。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4)在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场所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区域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备注栏内。5)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6)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8)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4.8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1、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由作业单位安全作业许可证。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2、吊装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3、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4、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5、作业中,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装指挥信号统一指挥。6、严禁利用管道、管架、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未经生产科审查批准,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7、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8、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9、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KV以下的距离≥1.5m;10KV的距离应≥2m;35KV的距离≥4m。10、外协作业时,应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执行。11、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12、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4.9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规定1、根据安全需要和生产工艺需要,制定抽堵盲板方案,于检修前两天报专职安全员。主要负责人对抽堵盲板方案的正确性负责。生产科负责对方案审查,如需改动应及时通知制订方案的单位修改。2、抽堵盲板前必须办理作业证。抽堵盲板证由专职安全员初审,总经理批准,由责任人持抽堵盲板许可证安排实施。3、抽堵盲板作业结束后,车间安全员或当班值班长要现场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填写在作业证上,作业结束后作业证交专职安全员存档。4、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盲板,还应视需要增加垫子。加盲板应紧固好。5、必须把抽堵盲板情况严格交接班,并填入交接班记录。6、视需要准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具、消防器材和安全工具。如在可燃可爆介质使用铁制工具,应涂抹黄油,以免在作业时打出火花。7、抽堵盲板的管道内的温度要小于60℃;在易燃、易爆等介质的管线抽堵盲板,都必须在完全卸压后进行。8、需照明时,应采用36伏以下安全灯具。如在高处作业,还必须执行高处作业有关规定。4.11断路作业安全规定1、凡在库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2、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申请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并负责施工现场管理。3、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由断路作业项目负责人办理,由施工单位填写《安全作业许可证》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并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要注意断路区域埋地管道情况,防止挖断。5、断路作业前,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警示飘带、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6、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拆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示飘带、警告牌、红灯。项目负责人检查核实后,报告生产科恢复交通。7、断路作业应按《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8、在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5相关记录1、动土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格式见附录)3、《高处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4、《断路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5、《吊装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6、《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7、《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本文标题: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06423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