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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修订)》的通知湘教工委发[2006]4号各普通高校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4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湘组[2004]98号)的精神及近两年部分高校开展党建评估活动的实践,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我委对《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进行了认真修订,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原《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试行)》(湘教党组发[2003]5号)自行废止。各高校在开展评估中有何经验、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委组织部。二OO六年四月十七日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修订)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和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基本标准》(教党[1998]12号),加强和改进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党的建设,根据近几年评估工作的实践,省教育厅党组和省委教育工委决定,继续在我省普通高校全面开展党建工作评估活动。1、评估活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党的建设总方针、总部署、总要求,着眼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以评估促党建,以党建促发展,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形成“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高校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高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总支的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我省高校党建工作的整体推进。2、评估活动的基本要求:坚持重在基层、重在落实、重在实效的原则和“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思路。以创建为目的,以评估为手段。省里制定《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附后),各高校按《细则》的要求开展创建活动,进行规范化建设,努力形成党建工作特色,在创建的基础上开展评估。评估活动的具体规划是:本科院校在2008年之前完成第一轮合格以上评估,高职高专院校、新升格本科院校在正式建校三年后五年内完成合格评估。评估活动结果分两种,即党建工作合格高校和党建工作先进高校。本科院校可申报合格高校或先进高校;高职高专院校申报合格高校。评估结果为合格的高校可在一年后申报先进高校。3、评估工作的基本程序:凡准备接受评估的高校,先由学校党委对照《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及其《细则》进行自查,针对自身的不足认真整改,建章立制,规范工作。在积极创建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自评工作,写出书面自评报告及自评结果的意见,于当年9月31日之前向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提交评估申请报告。当年第四季度,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对申请评估的高校进行评估。4、评估和计分办法:《细则》共42项评估内容,其中包含32项记实得分的内容和10项计等次的内容。计实得分的32项内容满分值为1000分。计等次的内容分优、良和合格三档,分别用A、B、C代替。记等次的评估内容中包含一项“党建工作特色内容”,具体操作办法是:各高校在启动评估工作时,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总支和支部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务政工干部队伍建设等几个方面选择自身比较突出的方面,开展创建活动;经过一段时间的创建,对活动形成专题材料,提交评估组,由评估组综合情况进行评估,评定等次。评估中,得分在700分-900分,同时10项记等次的内容评估结果均在C等以上并且有6项(含第1、9、42三项)达到B等以上,为合格高校;得分在900分以上,同时学校党委无特殊原因按时换届,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党务政工干部队伍素质好,大学生、35岁以下专任青年教师中党员队伍状况均高于同层次(分本科大学、本科学院、高职高专三个层次)学校全省平均水平,并且10项记等次的内容评估结果均在B等以上,其中有8项(含第1、9、42三项)评估结果达到A等,则为党建工作先进高校。近三年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论得分高低,均不能认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1)办学方向出现重大失误,校内出现重大政治性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的;(2)因学校未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有关政策、法规而酿成恶性群体性事件,或因校内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腐败现象而形成校内群体性事件并造成重大影响的;(3)校级党政领导班子中有人违反党的纪律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校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而受到刑事追究的;(4)党务部门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专职人员的。近三年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估结果降低一个等次:(1)教学、科研经省教育厅以上教育行政机关组织的专项评估,因主观原因而未达标的;(2)党总支和党支部没有按时换届的。5、评估结果及其运用评估结束后,对评估结果为合格、先进的高校给予授牌,并对先进高校颁发奖金。为了建立我省高校党建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党建工作评估活动实行滚动管理,以五年为一轮,评估结果五年有效,五年后要重新认定。各高校要做好规划,每五年开展一轮评估活动。6、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涉及到学校工作的整体及党委各个部门,各高校在迎评中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形成合力。要通过评估全面提升学校党建工作水平,切实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细则评估项目指标评估内容分值评估或记分办法备注一、党委对学校工作的领(1)办学方向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按A、B、C档记结果全面检查,综合分析记等次(2)办学思路与事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切实领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学校实际提出清晰的改革思路,有明确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并有切实可行的改革及发展规划。50领导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工作不力的,扣12-18分;办学思路不清晰,改革及发展规划不切实际的,扣12-18分记实得分导业发展3、学校办学整体水平和效益呈上升趋势,综合实力不断提高,办学条件不断改善,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自我筹措办学经费和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不断增强,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省内同层次高校平均水平。50办学效益和综合实力提高不明显的,扣8-12分;就业率未达到省内同层次高校平均水平扣12分。就业率由省教育厅学生处提供。记实得分(3)内部管理体制改革4、积极进行并不断深化和完善后勤社会化、干部人事制度、劳动分配制度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有明确的改革配套措施,并落到实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教师队伍和党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发展。30改革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的,扣6-9分;两支队伍建设畸轻畸重的,扣6-9分记实得分5、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制度,取得成效,广大师生满意。20校务公开落实不够,群众不满意的,扣5-10分记实得分评估项目指标评估内容分值评估或记分办法备注(4)稳定工作6、对稳定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有工作计划,有检查措施和预案,经常研究分析有关情况,信息网络健全,渠道通畅,报送信息及时准确。处理邪教问题得力。校园安全文明。善于处理校内各种矛盾,教学、生活和工作秩序良好,能够驾驭复杂形势,努力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30责任制不落实、没有工作预案、信息报送不及时的,扣6-9分;出现校内矛盾、解决办法不当、造成负面影响的,扣6-9分记实得分二、领导班子和干部(5)领导班子组织建设7、切实发挥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的作用,党委按时换届,积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领导班子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高;按上级组织规定和要求建立了足够的后备干部队伍,培养教育的措施落实,实行滚动管理。30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召开党代会或党员大会进行党委换届的,扣15分;后备干部队伍未建立的,扣9分记实得分队伍建设(6)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8、重视领导班子思想理论建设。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领导班子成员每年结合学习和工作至少写一份有一定质量的调查报告或学习体会文章。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每次参学率不低于85%;积极参加理论培训,领导班子成员在任期内至少脱产到党校或教育行政学院学习一次。40班子成员中有人没有调查报告或学习体会文章的,扣4-6分;中心组学习制度不落实,主题不突出的,扣5分;集中学习时间少于15天,每次参学率低于85%的,扣10分;领导班子成员凡一人在任职五年内未参加脱产学习的,扣4分记实得分(7)领导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9、班子成员顾全大局,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下级与上级的关系,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党委的集体领导。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党委会议、行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和健全民主监督,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准则。学校改革、建设、发展和稳定等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人事、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按A、B、C三档记结果检查党委议事和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民主集中制制度建设是否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存在不经集体讨论决定的现象,等等。记等次评估项目指标评估内容分值评估或记分办法备注(8)领导班子制度建设10、重视领导班子的制度建设,坚持健全集体领导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和有关工作制度、廉洁自律和联系群众制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每年一次的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以及一年一次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整改,切实解决问题。40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扣8-12分;民主生活会程序不到位、质量不高的,扣8-12分记实得分(9)领导班子作风建设11、重视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明确,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能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经常听取纪检工作汇报,认真抓好党风党纪教育,做好纪检信访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执法必严。学校基建和大宗物资采购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群众满意。3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的,扣4-6分;党员干部有贪污腐化现象未认真查处的,扣4-6分;群众对基建、大宗物资采购有较大意见,扣10分。前两项由高校纪工委提供情况。记实得分12、党政领导团结协调、勤奋努力、开拓进取,领导班子成员敬业爱岗、事业心强、艰苦奋斗、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勇于负责、深入实际、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群众反映好。30党政班子内部存在不协调、不团结现象的,扣15分;群众对班子意见较大的,扣8分;听课次数没达到要求,扣7分记实得分(10)干部队伍建设1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及规定的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监督、使用及管理等方面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程序规范,措施落实,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要求,制定了干部培训的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重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完成调训任务,每年举办校内中层干部培训班。50干部的选拔任用与监督管理方面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的,扣15-20分;干部培训计划不落实,调训与校内培训任务未完成的,扣10分记实得分评估项目指标评估内容分值评估或记分办法备注三、党的总支、支部建设(11)党委重视14、党委把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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