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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消防支队2010年119消防宣传工作总结为认真做好全国第十九个消防宣传日活动,不断提高全市人民消防意识,再次掀起全市消防宣传教育的高潮,根据今年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和省总队的通知要求,我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宣传新修订的《消防法》,整治火灾隐患,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的宣传主题,从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119消防宣传系列活动,全面推动了新消防法规和常识的普及,增强了全民消防法制观念,强化了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意识,推动了消防工作社会化的进程,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就我市“119”消防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接到总队通知后,支队党委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今年的119消防宣传活动,成立了以支队长侯文俊、政委赵书奎为组长,副支队长云占华、杨文杰为副组长,司、政、后、防部门领导为成员的119消防宣传领导小组。代市政府办公室起草并由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119消防宣传月有关工作的通知》和《2010年度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全市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纪强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郭全运、市团委组宣部部长郑君、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忠良任副组长,市工会、广电、安监、民政、工商、信产、商务、文化、劳动保障、规划和建设、城管、旅游、妇联、团委、消防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119”消防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也要比照市上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和工作需要,切实履职尽责,配合搞好相关工作。各媒体单位要积极主动介入,义务开办(设)专版、专栏、专题等消防宣传栏目,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拥有户外视频、楼宇电子显示屏的单位以及车站、商场、市场、广场显示屏、公交车车载电视等,要安排播报消防公益广告;移动、联通、网通、电信等通信企业要向用户发送实用消防知识警语、消防宣传短信;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悬挂消防宣传横幅,设置消防宣传站点,安排消防志愿者向过往行人发放消防宣传资料、讲解消防知识;拥有大型建筑工地围挡的建筑单位,要充分发挥工地围挡作用,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浓厚宣传月活动氛围,再次在全市掀起消防宣传教育的高潮。二、行动积极迅速活动内容丰富进入11月以来,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支队积极组织各部门协调配合下,全市有力的营造出了浓厚的社会消防安全氛围,使消防安全知识深入千家万户,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面广,呈现出十大亮点。1、举办“全民消防,生命至上”119消防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宣贯活动”。11月9日上午在集宁区中心广场举行“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以“珍爱生命”为主线,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学会火灾逃生自救技能作为消防宣传周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宣传内容。届时邀请市政府领导、各有关部门领导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代表参加宣传活动。同时为校园消防安全流动宣传员以及社区消防安全流动宣传员发放资格证。之后,举办消防文艺演出活动,中间穿插消防条例知识问答。启动仪式结束后市政府领导、支队领导与流动消防宣传员一起进行消防宣传资料发放,消防宣传图版展示、特勤器材装备演示等。届时,基层各大队在当地广场举行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并邀请当地政府分管领导参加。2、开展“快乐家庭、平安相伴”主题活动。支队围绕“快乐家庭、平安相伴”这一主题,依托消防宣传“六进”工作,主动走进社区、家庭宣传倡导文明用火、用电习惯,有计划地组织城乡居民开展家庭火灾扑救、逃生、安全疏散等内容的消防演练。并组织了以家庭为单位的消防大比拼活动。活动内容主要以消防知识问答、文艺汇演以及趣味接力赛等内容。3、成立首支单骑消防志愿者服务队。10月30日,乌兰察布市“首支单车志愿者消防服务队成立”。这支队伍将定期组织人员在大街小巷、重大活动等现场进行消防宣传,而且随时增加宣传队伍,让更多的单骑人士加入。“首支单车志愿者消防宣传服务队”的成立,加大了乌兰察布市消防宣传的宣传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消防宣传影响,全面提高了群众消防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营造了“关注消防,生命至上”的浓厚氛围,有力地推进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4、消防宣传走进农村留守儿童家中。确定一个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农村,深入家庭给孩子讲解消防常识,发放中小学生消防知识读本,同时,消防监督人员现场为家庭检查消防安全隐患。5、设立流动消防宣传站。“119”消防宣传周期间,流动消防宣传车奔走在大街小巷、城乡郊区、乡镇农村,播放消防录像,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展示消防器材装备,发挥“流动消防站”作用,扩大消防宣传的群众效应。6、全市消防队站对外开放。“119”消防宣传周期间,全市各中队消防队(站)面向社会开放。通过参观学习使其能够掌握扑救初期火灾和火场逃生的基本技能,进一步激发他们了解消防、体验消防,普及群众参与消防的自觉性,借“119”消防宣传活动周东风,邀请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各地新营房落成庆典仪式。7、开展立体式消防宣传。在“119”消防宣传周期间充分调动联通、移动等单位利用手机短信、户外大屏幕、电视公益广告等进行消防宣传,切实做到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报纸有文章,在集宁区周边街道悬挂消防安全标语,消防安全宣传牌以及户外消防公益广告宣传栏,打造消防公益宣传一条街,全力打造立体式消防宣传格局。8、开展消防产品大检查。为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加大对辖区内消防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保护人民群众及单位利益,“119”消防宣传周期间由防火处组成消防产品检查组,对全市消防产品进行安全检查。并对不合格消防产品进行集中销毁。9、开展消防宣传走进弱势群体活动。在“119”消防宣传周期间支队走进市特殊教育学校,为师生讲解消防安全知识,组织聋哑学生逃生演练,并和他们进行手语互动。结成“1+1”帮扶对子,最后赠送慰问品,让这些特殊的孩子真正感受社会并没有把他们遗忘,真正感受到了这个大家庭的温暖。10组织消防安全演练。“119”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大队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演练时间自行确定,演练立足最复杂、最不利、最危险、最难处置的情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规范作战规程,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测试演练过程中,严密组织,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安全防护。测试演练后,及时组织官兵进行讲评,总结经验、采取措施、改进不足。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宣传保障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关于做好119消防宣传月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来确保此次119消防宣传的长期效果。一是各级各部门要以宣贯新《消防法》为重点,以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注重消防宣传工作的延伸,建立消防宣传长效工作机制,将消防宣传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日”、“科普活动周”、“安全生产月”及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等宣传活动主题,扎实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牧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六进工作。通过坚持不懈抓好消防宣传教育,推动火灾防控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二是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研究支持消防宣传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为建立长效消防宣传教育提供有力的保障,各单位全力支持配合,认真抓好落实。三是宣传月活动期间,市政府组织目标督查、建设、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各地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实效。总之,在“119”消防宣传活动期间,全市各系统、各单位都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了形式新颖、丰富多彩的消防宣传活动,杜绝了形式主义和图应付、走过场的现象。通过此次“119”消防宣传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全市人民和各系统、各单位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法制法规意识以及自防自救能力,营造了消防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在全区掀起了关心消防、支持消防和参与消防的高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乌兰察布市消防支队宣教中心2010.11.10
本文标题:乌兰察布市XXXX年119消防宣传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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