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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信息化管理 > MPA讲座2国内外风险管理研究历程1109
国内外风险管理研究历程背景: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美国为代表的学术界开始研究企业危机管理和策略震撼管理,此后,日本人也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进行了企业危机管理问题的研究。人类进入21世纪后,随着生存环境的进一步恶化,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使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着新的挑战,特别是国内因2003年春SAS的爆发,加强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已成为政府、企业特别是身处高危行业的企业迫在眉捷的课题。一、美国企业的风险问题2001年是美国“灾难深重”的一年,除了9•11恐怖袭击事件,接踵而至的是上市公司系列财务丑闻案,首先是美国前500强的能源公司(安然)因财务丑闻案申请破产保护,接着是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美国安达信会计公司的审计丑闻案导致其申请破产。还有世通事件(Worldcom)、GlobalCrossing、Adelphia、施乐公司的财务舞弊事件。在这种会计诚信危机和股市接连遭挫的背景下,布什总统和美国国会、美国会计总署、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等单位迅速提出与制定各种对策,于2002年7月30日,布什正式签署并出台了SOX法案即《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Actof2002)——布什总统称之为“自罗斯福时代以来最具影响力的改革法案”。SOX法案主要是从规定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责任以及加大处罚力度等几个方面入手,旨在加强公司责任,保护公众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免受公司高管及相关机构的侵害。试图重新恢复投资者对股票市场的信心,提升市场对会计职业界的信任。SOX法案的主要目的是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相关的主要条款是302条款和404条款。其中404条款是SOX法案中最严厉、最昂贵的条款。它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活动记录不仅要细化到像产品付款时间这样的细节,而且对重大缺陷都要予以披露。根据国际财务执行官(FEI)对321家企业的调查结果,每家需要遵守SOX法案的美国大型企业第一年实施404条款的总成本超过460万美元。SOX是美国立法机构对监管机构、上市公司、以及中介机构的行为实施约束的法案,其出台标志着美国金融证券法律的根本思想从信息披露转向实质性管制,对在美国上市的企业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SOX从法律层面上正式确立了“后安然时代”的外部监管模式,标志着民间机构主宰会计、审计准则制定和沿用100多年的行业自律时代的终结。二、中国的风险问题(一)中国政府的行动(二)官员问责事件解析(三)中国企业风险(一)中国政府的行动2003年12月,由国家外国专家局、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联合举办的“中国首届政府应急管理国际论坛”在北京召开。此次论坛是我国就政府应急管理课题举办的首次国际研讨会,旨在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总结国内外政府应急管理的经验教训,深入探讨政府应急管理面临的前沿问题,为促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机制建设,提高政府应急管理能力,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国际经验和政策建议。2003年国家减灾委成立了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2004年12月中国灾防协会设置了风险分析专业委员会2005年中国保监会启动了农业和巨灾保险业务拓展规划2005年9月国际全球变化人类行为计划(IHDP)中国国家委员会风险管理工作组正式成立2006年1月国务院公布了国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发布《国家科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将风险防范工作列为未来15年中国科技发展中的重要议题之一2006年4月国务院成立了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2006年6月,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全面保险管理指引》2006年10月,民政部教育部组建了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2006年12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国家风险管理研究报告》,一年后,中国保监会再度发布2007年版《中国国家风险管理研究报告》2007年10月,国家减灾委、国家发改委相继制定《国家“十一五”综合减灾规划》,《国家“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2006年6月,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全面保险管理指引》2006年10月,民政部教育部组建了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2006年12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国家风险管理研究报告》一年后,中国保监会再度发布2007年版《中国国家风险管理研究报告》2007年10月,国家减灾委、国家发改委相继制定《国家“十一五”综合减灾规划》,《国家“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二)官员问责制分析1、近年来部分官员问责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名称问责后果2009.02.20江苏盐城自来水污染事件盐城区环保局长等7名官员被处分或免职2008.09.11河北“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石家庄市长冀纯堂等5名官员被免职2008.09.08山西襄汾县尾矿库垮坝省长孟学农引咎辞职,副省长张建民被免职2008.07陕西“华南虎事件”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孙承骞等3名官员被免职2008.06.28贵州省“瓮安事件”瓮安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被免职2008.04.28山东省“胶济铁路事件”济南铁路局局长陈功、党委书记柴铁民被免职2008.01辽宁省“进京拘记者”事件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被铁岭市委责令引咎辞职2007.12.05山西洪洞县煤矿爆炸事故临汾市委副书记李天太被免职2006哈医大二院“天价医药费”哈医大二院院长张岂凡、党委书记王国良被免职近年来部分官员问责事件(续一)发生时间事件名称问责后果2005.11.13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国家环保局局长解振华引咎辞职2005.08.07广东梅州大兴煤矿透水事故22名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3名公职人员被立案侦查2004.02.25吉林市中百商厦火灾吉林市市长刚占标引咎辞职2004.02.15浙江海宁庙会火灾海宁市市长张仁贵引咎辞职2004.02.05北京密云县公园踩踏事件密云县县长张文引咎辞职2003“非典”事件卫生部长张文康、北京市长孟学农等上千名官员被查处2003.12.23重庆开县中石油川东北气矿井喷事件中石油总经济马富才引咎辞职2001.07广西南县丹矿井透水县委书记万瑞忠被免职,后被判死刑近年来部分官员问责事件(续二)返回目录页2、部分官员问责事件简介1.江苏盐城自来水污染事件事件经过:2009年2月20日早晨6时许,盐城市民做饭时发现自来水带有强烈的农药味。6时20分,盐城汇津水务有限公司接到用户反映,水务公司立即检查水样发现用户反映情况属实。水务公司立即向盐城市政府以及水利、环保等部门报告,并采取了紧急停水等措施。盐城市政府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环保、卫生、海事等相关部门会办,采取各项紧急措施,启用通榆河的水源,加大城东水厂的生产能力,限制部分工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启用深井水以保障市民生活用水。2.江苏盐城自来水污染事件(续)自来水污染原因:位于盐城市盐都区龙冈镇的盐城标新化工有限公司偷排污水所致问责后果:7名政府官员因自来水污染事件受到处分盐都区政府、盐城市环保局、盐城市建设局因在环保工作中组织领导和监管不力,被责成向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盐都区环保局局长桂永跃受到行政降级处分,并被免去局长职务;分管副局长周京先受到行政撤职处分;盐都区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武炳光、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徐寿凯分别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盐城汇津水务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费同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盐都区龙冈镇镇长周学东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龙冈镇分管安全、环保等工作的副镇长侍志才受到行政降级处分。2.河北“三聚氰胺奶粉事件”2008年3月,南京儿童医院把10例婴幼儿泌尿结石样本送至该市鼓楼医院泌尿外科专家孙西钊处进行检验,三鹿问题奶粉事件浮出水面。9月11日,除甘肃省外,陕西、宁夏、湖南、湖北、山东、安徽、江西、江苏等地也有类似案例发生。当天,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厂被贴上封条。9月16日,三鹿集团党委书记田文华被免职。同时,石家庄市分管农业的副市长张发旺、市畜牧水产局局长孙任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毅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李志国也被免职。9月17日,田文华被刑事拘留;石家庄市市长冀纯堂被免职。3.贵州省“瓮安事件”2008年6月22日,贵州省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17岁的李树芬被发现死于河中。公安机关作出“自己跳河溺水身亡”的结论,死者家属对此不满。6月28日16时,死者家属邀约300余人在瓮安县城游行,最终导致暴力事件。游行者和警方发生了激烈冲突。事件中,瓮安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房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办公电脑数十台失踪。事件共造成150余人受伤,大部分为轻微伤。该事件中,黑恶势力利用群众不满情绪挑起事端,借机扰乱社会、趁火打劫。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贵州省委和黔南州委7月4日对瓮安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出调整决定,县委书记王勤、县长王海平被免职。4.广东兴宁大兴煤矿透水事故2005年8月7日13时13分,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2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725万元。事故原因:大兴煤矿证照不全,违法生产,在防水煤柱托梁发生大规模抽冒后不采取措施,组织工人冒险大量出煤;兴宁市、梅州市、广东省有关部门没有依法查处该矿无采矿许可证生产和无营业执照经营问题;黄槐镇政府未能发现和制止该矿擅自组织生产的问题。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和事故矿井的行政处罚情况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39人,给予行政撤职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2人,给予其他13名责任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胡建昌被依法逮捕;梅州市常务副市长蔡小驹、兴宁市市长曾祥海被撤职;梅州市市长何正拔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行政记大过处分。返回目录页(二)我国的官员问责制度1.官员问责制度的概念及其发展所谓问责制,是指对政府及其官员的一切行为和后果都必须而且能够追究责任的制度,其实质是对通过各种形式的责任约束,限制和规范政府权利和官员行为,最终达到权为民所用的目的。(田瑞科,2005)1.官员问责制度的概念及其发展早在19世纪80年代,即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就有因重大责任事故而被追究责任的高级领导干部。然而真正的官员问责制度在我国的起步却较晚。2001年4月21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正式实施,但直到2003年非典期间,官员问责才逐渐走进公众的视野。在“非典”期间,因应对“非典”不力,当时的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和北京市市长孟学农两名省部级高官被解职,另有上千名官员被查处。这一大规模的官员问责也成为了高官因责任追究而下台的分水岭。1.官员问责制度的概念及其发展2004年温家宝总理在人大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政府投资问责”的说法,指出:“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这意味着问责制不仅仅在行政部门,而且把问责的范围扩大到了政府在经济领域的失职行为。1.官员问责制度的概念及其发展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和2007年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将行政问责法制化和规范化,从最高效力的法律层面确认了当前实施的行政问责制的合法化,为我国责任政府的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2008年山西襄汾溃坝事件、河北三鹿奶粉事件、河南登封矿难、深圳龙岗火灾等几起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特大责任事件,在我国掀起了一股“问责风暴”。2.近年来官员问责的特点(1)问责速度快从事故发生到官员被问责,中间最短只相隔几个小时,最多也不过几天,如“4.28”火车相撞事故中,仅仅4小时之后,铁道部就宣布免去济南铁路局局长的职务。(2)问责力度强,影响范围大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以来的官员问责中,厅局级和县处级官员占全部被问责官员的76.8%,这两类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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