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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劳资风险的新类型与防范NEWPOINT前言(一)劳资关系是企业内部最重要的关系之一;(其他关系如股东关系,合伙人关系),前言(二)人力资源(劳资)结构及组织系统是衡量一个企业价值的重要因素;前言(三)入股或并购企业必须考虑目标企业人力资源的正负价值;(如老白兔效应)前言(四)系统建设,组织架构,薪酬设计,绩效考核,股权激励,人性化服务等目的都是增进人力资源的正向价值,而劳动法律法规则是防范人力资源的负向价值前言(五)公司的一切经营目标的实现,都必须基于正常和谐的劳资关系:人力资源管理(劳资管理)是一个系统统工程,更是一个细致工程。前言(六)劳资关系就是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就是:成立—履行—终结劳资纠纷就是三个环节中其中一项出问题*劳动合同的成立:入职手续的齐备与验证入职表格的正确填写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履行:薪资的支付社会保险及员工福利奖惩制度及落实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终结:合同的解除与终止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1员工书面声明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劳动合同,是否还可以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可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14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虽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用人单位未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答问员工书面声明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劳动合同,是否还可以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2员工入职后未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倒签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例:(1)员工于2016年2月1日入职,公司于2016年6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其中入职时间还是写2月1日,落款时间是6月1日,那么公司是否应当支付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的的双倍工资?不再支付。东莞市的人民法院倾向于该意见。答问员工入职后未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倒签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3员工入职申请表可否视为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员工入职申请表可否视为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不行,但是如果入职申请表内容具备劳动合同的内容,如:(1)用人单位名称(2)劳动者姓名(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保保险等,这样的入职申请表可视为劳动合同。答问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4人事部(人力资源部)经理或主管本人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人事部(人力资源部)经理或主管本人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东莞市的人民法院倾向于不支持其与公司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认为人事部(人力资源部)经理或主管本人的职责包括组织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其失职造成的,应不予支持。答问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5公司招用或留用超过60岁员工应注意哪些事项?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公司招用或留用超过60岁员工应注意哪些事项?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1)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2)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建议:超过60岁以上的员工,能继续参保的,签劳动合同;不能参保的,签劳务合同答问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6签订劳动时采用哪些技巧可以减少和避免将来劳动纠纷?(1)劳动合同自动续期问题(2)规章制度告知问题(3)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变更问题(4)经济补偿金每年支付的约定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签订劳动时采用哪些技巧可以减少和避免将来劳动纠纷?(1)劳动合同自动续期问题可以约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如一方不提出变更的,自行延续若干年。原因:不符合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约定有效。答问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签订劳动时采用哪些技巧可以减少和避免将来劳动纠纷?(2)规章制度告知问题要求员工阅读规章制度后,在末页签名确认,或公司制定签收表,要求员工签字,确认已清楚公司规章制度。注:防止公司依照规章制度对员工作出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以不清楚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或补偿。答问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签订劳动时采用哪些技巧可以减少和避免将来劳动纠纷?(3)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变更问题为公司能顺利调整员工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建议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有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注: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必须遵循下列原则:(1)调整员工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经营的需要;(2)调整工作岗位后员工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答问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签订劳动时采用哪些技巧可以减少和避免将来劳动纠纷?(4)经济补偿金每年支付的约定不符合合同无效情形,应认定为有效。可与员工签订协议,约定公司每年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给员工作为当年的经济补偿金,在双方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该经济补偿金可抵扣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赔偿或补偿。答问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7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答问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8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变更经营处所对劳动合同履行会产生影响?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公司在何种情况下变更经营处所对劳动合同履行会产生影响?如果企业跨市搬迁,跨镇搬迁,镇内搬迁,员工是否有权利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答问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9收购,兼并,入股其他企业时应注意的劳资管理事项有哪些?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收购,兼并,入股其他企业时应注意的劳资管理事项有哪些?鉴于留任员工的入职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伤职工的补偿,参保情况均直接影响到后续经营者的成本和风险,所以在事前需摸底,并且在谈判过程中予以说明(留任部分人员或预留相关补偿费用)答问二,社会保险1公司为员工参保和不参保,哪个更划算?-------社会保险的分类与是否参保的成本风险分析公司为员工参保和不参保,哪个更划算?答问二,社会保险2如何防范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二,社会保险如何防范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要求员工向公司提供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居住地,并签字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答问二,社会保险3为员工参保后,发生工伤,公司还需承担那些费用?二,社会保险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为员工参保后,发生工伤,公司还需承担那些费用?(1)工资福利;(2)护理费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差额;(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答问4公司未给员工参保,如何处理,可以得到社保的赔偿?二,社会保险公司未给员工参保,如何处理,可以得到社保的赔偿?发生工伤后,马上为员工参保。《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答问二,社会保险5公司与员工签订放弃参保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二,社会保险公司与员工签订放弃参保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员工参保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签订放弃参保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答问二,社会保险6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商业意外保险,可以代替(或部分代替)社会保险吗?二,社会保险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商业意外保险,可以代替(或部分代替)社会保险吗?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商业意外险不能代替,但可以约定商业意外险赔付的金额抵扣工因工或非因工伤亡应由用人单位赔偿的部分。答问二,社会保险7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之外,因自己的原因受伤,可以向公司索赔吗?二,社会保险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之外,因自己的原因受伤,可以向公司索赔吗?如公司没有为员工参保,员工可以向公司索赔。在公司已为员工参保的情况下,员工非因负伤时产生的部分医疗费能获得报销;员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因公司没有为员工参保而导致员工或其遗属无法享受上述待遇的,由公司支付。答问二,社会保险8二胎政策下,公司对女职工孕假,产假,哺乳期应注意哪些事项?二,社会保险二胎政策下,公司对女职工孕假,产假,哺乳期应注意哪些事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内,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三期期满为止。此外,对于处于“三期”的女职工,公司不能对其采取经济型裁员或者非过错性原因解雇女职工,否则,公司需向女职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每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答问二,社会保险9如何避免员工向公司追索高温补贴与年休假工资?二,社会保险如何避免员工向公司追索高温补贴与年休假工资?答问二,社会保险三,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1公司如何对违纪员工进行处分,才能做到合法合规?公司如何对违纪员工进行处分,才能做到合法合规?(1)让员工自行写明违纪事情的经过;(2)如员工不愿意配合写事情经过,则由公司召开座谈会,该员工所在部门领导、公司人事部等参与会谈,详细说明员工违纪事情经过,违反了公司哪些规章制度,并做好座谈会纪要,由与会人员签字确认;(3)员工自行写明事情经过或经公司部门召开座谈会确认后,公司出具一份《通知书》写明员工违纪事实、违反公司的哪些规章制度、公司对其作出的处分以及员工可在收到通知书后若干日内提出异议,否则视为同意公司处分。《通知书》可送达给员工本人或在公司公告栏公告。答问三,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2公司如何辞退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三,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公司如何辞退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答问三,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3公司如何处理不称职的员工?三,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公司如何处理不称职的员工?答问三,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4公司如何对员工进行罚款才有法律效力?三,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公司如何对员工进行罚款才有法律效力?可以变更罚款的名义,变更为扣绩效。答问三,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5员工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应如何追偿?三,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案例:(1)公司财务人员被他人以总经理名义骗走70万案例:(2)保安失职,导致公司货员工财物被盗员工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应如何追偿?员工在职期间,公司可以在员工每月的工资中扣除,但扣除后发放给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员工离职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一次性赔偿,但赔偿的数额应结合员工的过错。答问三,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6公司能否对员工实行末位淘汰制?三,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理公
本文标题:PPT终稿-新常态下劳资风险的新类型与防范2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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