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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县体南路交通工程设计说明-1-桂陵路(中华路—长江路)改一、概述本工程为桂陵路(中华路—长江路)交通设计,全长950米。桂陵路(中华路—长江路)规划为城市次干道。桂陵路路按城市次干道设计,机动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二、设计依据1、桂陵路路道路施工图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3、《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4、《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5768-2009)5、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手册三、交通标线设计道路交通标线的颜色为白色、黄色、蓝色或橙色,路面图形标记中可出现红色或黑色的图案或文字。根据道路横断面车行道布置方案用车行道边缘线、车行道分界线或中心双黄线、中心单黄线等标线划分车行道;在港湾式公交车站位置划设港湾停靠站标线。道路平面交叉口的标线包括:人行横道线、停止线、车行道中心线、车行道分界线、导线箭头。在平交路口范围内根据需要划设左弯造提升工程标志标线设计说明待转区线、左转弯导向线、导流线、中心圈、网状线等。3.1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禁止跨域对向车行道的车行道分界线有双黄实线、双黄虚线和单黄实线三种类型,用于分隔对向行驶的交通流,并禁止双方向或一个方向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一般设在道路中线上,但不限于一定设在道路的几何中心线上。双黄实线作为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时,禁止双方向车辆越线或压线行驶。一般施划于单方向有两条或两条以上机动车道而没有设置实体中央分隔带的道路上,除交叉路口或允许车辆左转弯(或掉头)路段外,均应连续设置,可采用振动标线的形式。黄色实线线宽一般为15cm,特殊情况下可降低至lOcm,两标线的间隔一般为10cm~30cm。3.2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为白色虚线,用来分隔同向行驶的交通流,设在同向行驶的车行道分界上。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短时越线行驶。同一行驶方向有两条或两条以上车行道,并允许车辆变换车道或短时跨越车行道分界线行驶时,应划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一般线宽为10cm或15cm,设计速度小于60km/h的道路,可跨越同向车行道分界线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200cm和400cm。郓城县体南路交通工程设计说明-2-3.3车行道边缘线车行道边缘线用以指示机动车道的边缘或用以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界。用以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分界时,也可称作机非分界线。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用于指示禁止车辆跨越的车行道边缘或机非分界。双向四车道及以上道路除出人口、交叉口及允许路边停车的特殊路段外,所有车行道边缘上应设置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一般线宽为15cm或20cm,车行道边缘白色实线可采用振动标线的形式。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用以指示车辆可临时越线行驶的车行道边缘。跨越边缘虚线行驶的车辆应避让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在出人口、交叉口及允许路边停车路段等允许机动车跨越边缘线的地方,可设置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城市道路相邻出人口间距小于等于100m时,车行道边缘虚线可连续设置。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的一般线宽为15cm或20cm,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的虚线线段及间隔长分别为200cm和400cm。3.4路口导向线在平面交叉口面积较大、形状不规则或交通组织复杂,车辆寻找出口车道困难或交通流交织严重时,应设置路口导向线,辅助车辆行驶和转向。路口导向线为虚线,实线段200cm,间隔200cm,线宽15cm。连接同向车行道分界线或机非分界线的路口导向线为白色圆曲(或直)虚线;连接对向车行道分界线的路口导向线为黄色圆曲(或直)虚线。3.5人行横道线人行横道线为白色平行粗实线(又称斑马线),既标示一定条件下准许行人横穿道路的路径,又警示机动车驾驶人注意行人及非机动车过街。道路交叉口和行人横过道路较为集中的路段中无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时,应施划人行横道线;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指示标志。人行横道线一般与道路中心线垂直,特殊情况下,其与中心线夹角不宜小于60。(或大于120。),其条纹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人行横道线的最小宽度为300cm,并可根据行人交通量以100cm为一级加宽。人行横道线的线宽为40cm或45cm,线间隔一般为60cm,可根据车行道宽度进行调整,但最大不应超过80cm,人行横道线的设置间距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路段上设置的人行横道线之间的距离一般应大于150m。3.6停靠站标线停靠站标线包括港湾式停靠站标线和路边式停靠站标线两种:港湾式停靠站标线:标示车辆通向专门的分离引道的路径和停靠位置,由渐变段引道白色虚线、正常段外边缘白色实线或白色填充线组成。港湾式停靠站正常段的长度一般不小于30m,两侧渐变段引道的长度一般不小于25m。港湾停靠站标线为白色虚线和实线部分组成,线宽为45cm,设置形式详见《港湾停靠站标线》。3.7停止线表示车辆让行、等候放行等情况下的停车位置。郓城县体南路交通工程设计说明-3-可施划于交叉路口、铁路平交道口、左弯待转区的前端、人行横道线前及其他需要车辆停止的位置。停止线为白色实线。双向行驶的路口,停止线应与对向车行道分界线连接;单向行驶的路口,其长度应横跨整个路面。停止线的宽度可根据道路等级、交通量、行驶速度的不同选用20cm、30cm或40cm。停止线应设置在有利于驾驶人观察路况的位置。设有人行横道时,停止线应距人行横道100cm~300cm。3.8减速让行线减速让行线表示车辆在此路口应减速让干道车辆先行。设有“减速让行”标志的路口,除路面条件无法施划标线外均应设置减速让行标线。减速让行线为两条平行的虚线和一个倒三角形,颜色为白色。双向行驶的路口,白色虚线长度应与对向车行道分界线连接;单向行驶的路口,白色虚线长度应横跨整个路面。虚线宽20cm,两条虚线间隔20cm。倒三角形底宽120cm,高300cm。减速让行标线应设在有利于驾驶人观察路况的位置。如有人行横道线时,减速让行线应距人行横道线100cm~300cm。3.9导向箭头导向箭头的颜色为白色,可根据实际车道导向需要设置,组合使用时不宜超过2种方向。交叉路口驶入段的导向车道内应有导向箭头标明各车道的行驶方向。距路口最近的第一组导向箭头在距停止线3m~5m处设置}第二组在导向车道的起始位置设置,箭头起始端部与导向车道线起始端部平齐;第三组及其他作为预告箭头,在距第二组箭头前30m~50m间隔设置,预告箭头指示方向应与前方导向车道允许行驶方向保持一致。3.10导流线表示车辆需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压线或越线行驶。主要用于过宽、不规则或行驶条件比较复杂的交叉路口,立体交叉的匝道口或其他特殊地点。导流线应根据交叉口的地形和交通流量、流向进行设计。导流线的颜色为白色,与道路中心线相连时,也可以为黄色。标线形式可分为单实线、V型线和斜纹线三种。外围线宽15cm或20cm,内部填充线宽为40cm或45cm,间隔100cm,倾斜角为45°。四、交通标志设计道路交通标志是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交通标志应结合道路及交通情况设置。通过交通标志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和引导,使道路使用者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促进交通畅通和行车安全。交通标志的设置应综合考虑、布局合理,防止出现信息不足或过载的现象。信息应连续,重要的信息宜重复显示。交通标志一般情况下应设置在道路行进方向右侧或车行道上方;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在左侧,或左右两侧同时设置。为保证视认性,同一地点需要设置两个以上标志时,可安装在一个支撑结构(支撑)上,但最多不应超过四个;分开设置的标志,应先满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标志的设置空间。郓城县体南路交通工程设计说明-4-4.1道路交叉口在体南路上,沿机动车行驶方向,距交叉口停车线120m~150m左右位置设置指路标志和车道行驶标志。在距交叉口停车线25m~28m左右位置设置电子警察设施。在交叉路口的四个道弧处的适当位置设置标志性建筑物指示标志,在交叉路口中央分隔带上的双臂信号灯上设置路名指示牌。在交叉口出口处设置专用车道标志。在交叉路口人行横道的中央驻足区端点处设置指右标志。交叉路口处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间隔带顺着车行驶方向的起始端点处设置机动车靠左侧行驶、非机动车靠右行驶的标志。4.2人行横道体南路沿线沿车量行驶方向在距离人行横道线50米处,提前设置人行横道警告标志,在人行横道线两端设置人行横道标志,指示行人此处为人行横道。4.3道路沿线及车辆出入口在道路沿线上的单位、小区出入口处右侧设置停车让行和右转标志。在道路沿线上公交站台处均设置出租车停靠站标志。在体南路沿线遇前方有路口,且未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地方,在距此路口前30米处设置T形交叉警告标志。六、交通标线技术要求1、路面标线材料使用热熔型涂料(路标漆),其技术指标应满足《道路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要求。施工前提供足够的样品用于试验检验,当检验合格后,监理工程师予以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2、标线施工前应将材料样品、施工方法报监理工程师,并喷涂一段试验标线,以此检验涂(漆)料配方是否满足图纸要求,施工机具和工艺是否合适。3、标线位置以道路中心线为基准进行检查,对于人字线要先按设计图纸在路面放大样图,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动工。4、喷涂油漆之前,道路表面上的污物,松散的石子和其他杂物应予以清除,喷漆时,道路表面应干净和干燥,喷漆工作应在油漆与路面可获得均匀粘结的情况下进行。5、认真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标线在施工完后,要对其进行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七、施工注意事项1、本工程中的标志牌的版面设计,立柱(横梁)表面喷漆样式由建设方提供,本设计不做说明。2、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执行。
本文标题:标线设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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