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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类型主要内容单层制双层制单双层制的比较我国实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关系西方法律制度的两大体系大陆法系发源于欧洲大陆在形成过程中,法学家起了重要作用,因此又称为“法学家法”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重视有关法的实质的规定,重视实体法英美法系发端于英国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对有关审判、诉讼程序、证据的规定以及有关判决的执行,对程序法较关注单层制单层制模式,也称为一元制模式,即董事会集执行职能与监督职能于一身,其中监督职能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独立董事制度来实现的。业务执行结构和监督机构不分离主要特点董事会大多由非执行董事(外部董事)组成,同时,董事会既是决策机构,又承担了监督功能。发达的证券市场的收购接管机制和成熟的经理人市场约束了经理,外部市场对经理有很好的监管作用。股东非执行董事(美:外部董事)执行董事(美:内部董事)股东会董事会运用股票市场强化对执行官员的监督和激励(表决形成决议)(以会议形式集体行使职能)其它高层执行官员执行机构(首长负责的层级制结构)英美公司治理的单层结构图示双层制双层制模式,也叫二元制模式,这种模式同一元制的主要区别在于执行职能和监督职能是分开的,即董事会负责执行职能,监事会负责监督职能。德国的垂直式双层制模式监事会在上,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主要发挥的是监督董事会(监事会)的作用;董事会在下,主要由执行董事组成,实际发挥的是执行董事会的作用。独特之处主要体现在监事会的职能和组成上,德国公司监事会具有经营决策和评价监督双重职能。股东会监事会经理理事会信托托管委托代理职工选举德式公司治理的双层结构图示日本的水平式双层制模式监事会和董事会是平行的,都对出资人和股东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主要行使监督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层的作用,而董事会则主要发挥执行的作用。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独任监察人(相当于监事会)组成。经理是董事会的主要成员,对公司董事人选具有重要的影响权。为了有效监督经营者,日本公司治理结构中设立了独立监察人制度。日本的水平式双层结构图示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单双层制的比较双层制优点:监事会对于执行层有更大的独立性,系统比较有效率缺点:远离公司的实际业务,缺乏足够的信息履行自己的职能在董事会范围内的决策制定不再给予内部任何与外部人合作的支持剥夺了非执行董事的有价值的贡献和外部人的实践监事往往会失去与企业接触的机会。单层制优点:对公司业务掌握了更多的信息缺点:容易为内部人所操纵,变成“橡皮图章”治理结构的趋同在20世纪后期,公司治理有向单层结构靠拢的趋势(《OECD公司治理原则》)但这并不等于双层结构“历史的终结”单层结构董事会的内部改进90年代开始的“公司治理运动”单层董事会的“双层水平”的增长单层结构“内部人控制”治理的具体措施增加董事会中外部董事的比重强调董事的独立性(“独立董事”)香港:设立“独立的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下设立由独立董事主持的审计、薪酬、提名等委员会强化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工作我国实行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混合模式双重特征一方面,从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看,中国公司的治理结构采用的是类似于日本董事会和监事会并行的水平式双层制模式;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在200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又突出强调了英美法系的独立董事制度下的单层制模式,但同时上市公司依据《公司法》要求成立的监事会制度在形式上也依然保留。我国的实践同规范化的公司治理机制相去甚远!我国公司股东大会的主要问题由于国有股的控股地位以及其投资主体的非人格化,使得没有人真正关心资产的升值情况,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频率不符合章程要求;股东代表缺乏代表性,广大中小股东无权参加股东大会;由于股权主体缺失,“内部人控制”问题十分突出,股东大会流于形式,不能有效行使职责。我国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主要问题规模不当,影响效率,成员构成不合理,各董事的专长互补性差,不少董事和监事素质偏低,董事的来源单一,外部人偏少;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任命受到党管干部制度的严重影响。这些使得董事会尤其是监事会形同虚设,未能真正发挥作用。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总的来说,我国目前的公司治理机构主要不是为了治理的需要,而是为满足《公司法》的要求而虚设的,并没有真正起到治理公司的作用。课堂讨论:寻求最佳的公司治理方案“潜规则”?制度环境?技术的作用?人的本性?……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关系内部的三种制衡关系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利益制衡关系董事会和公司经理层之间的制衡关系监事会与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制衡关系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关系“新三会”和“老三会”的关系老三会:党委会、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新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实行双向进入的办法党委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及工会中的党员负责人,可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公司治理结构的内部关系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局限性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发挥作用需要严格的条件股权分散: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股权集中:大股东操纵公司需要外部治理结构的约束中国公司治理的努力及成效1.中国证监会的举措从2001年初开始中国证监会组织了大规模的公司治理学习宣传活动2001年8月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2002年1月,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提出董事会可以建立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中国公司治理的努力及成效2.引入香港式的独立董事制度股东大会内部董事运用股票市场强化对执行官员的监督和激励其它执行官员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中国公司治理的努力及成效3.实际进展大多数上市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大多数上市公司建立了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部分公司也建立了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在进行季报、年报审核和关联交易审核中开始发挥较大作用中国公司治理的努力及成效4.中国联通(ChinaUnicom)的实例这是一个国家控股的香港红筹股公司公司董事会共有10名董事,其中4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组成专门委员会工作认真负责,并得到内部董事的理解和支持公司治理的改善使中国联通由一个多部门拼凑起来的小公司成长为有一定竞争力的公司,2003年获Euromoney大中国区最佳公司治理排名与中石化并列第4名中国公司治理的努力及成效5.标准普尔对我国公司治理的评价三年来中国公司治理改革初见成效仍然存在的问题股权结构不够合理大股东干预过多资讯不透明董事会缺乏独立性且效力参差不齐投资者缺乏作为权益人应有的主动性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1.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关于独立董事有无作用的争论根据各国实践,有比没有好就中国公司而言,首要的问题不是取消,而是解决独立董事数量不足和质量不高的问题独立董事发挥作用需要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执行层行为准则、加强监管等方面的配合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2.上市公司应普遍建立专门委员会目前各上市公司并未普遍建立审计、薪酬和考核、提名等委员会有些专门委员会有名无实,形同虚设各上市公司必须设立审计委员会(或由监事会行使相关职能)、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情况在年报中公开披露,并由证监会检查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3.加强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作用明确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增加熟悉财务的委员会成员责成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统筹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财务控制)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的公司治理的原则(1)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2)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及其与上市公司的关系;(3)强化董事会的诚信与勤勉义务;(4)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5)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6)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7)强化信息披露,增加公司透明度。思考题1.什么是单层制和双层制的董事会?2.目前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处于一个什么状态?3.如何解决当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出现的问题?
本文标题:公司治理结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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