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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P基础知识培训天津青松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部4P基础知识培训天津青松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部质量管理规范-SFDA药品认证管理中心GMPGSPPracticeGCPGLP1999(GMP)简介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良好操作规范GMP用于何处?(GMP)简介GMP适用于制药业的不同工作:从收料到物料管理、物料流向、实际的制造过程、在包装线上到最后产品出厂。产品一旦离开工厂,我们就无法对它的质量再进行控制,但我们能确保出厂时它们是一流的产品。怎样实现GMP?(GMP)简介标准操作规程培训厂房和设备记录标签批产品生产线清场物料平衡卫生清洁汇报失误牢记按照以下原则办事,即可实现GMP。(GSP)简介GoodSupplyPractic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用于何处?(GSP)简介它是控制药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整套管理标准和规程。要求:企业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对药品的合同、购进、验收、贮存、调拨、销售、运输及售后服务等环节,实行全面、科学、规范的管理,以确保经营药品质量。怎样实现GSP?(GSP)简介㈠提高认识㈡正确对待㈢加强领导,建立组织㈣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㈤搞好培训㈥强化硬件㈦完善软件1993(GLP)简介GoodLaboratoryPractice良好实验室操作规范GLP用于何处?(GLP)简介药品的非临床(临床前)研究主要指在实验室进行的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和药理、药效学评价(包括药代动力学和毒代动力学研究),故此GLP即指从事药品非临床研究的实验室管理规范.其后,GLP的概念逐渐扩展到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实验室安全性评价,以及各类健康相关产品的实验室评价(包括安全性和功效学评价)、甚至还包括了对临床实验室大部分检验工作的管理。怎样实现GLP?(GLP)简介1.对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要求2.对实验设施、仪器设备和实验材料的要求3.标准操作规程(SOP)4.对研究工作实施过程的要求5.对档案及其管理工作的要求6.实验室资格认证及监督检查(GCP)简介GoodClinicalPractice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用于何处?(GCP)简介涉及全过程: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要求:各期临床试验,包括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均要执行怎样实现GCP?(GCP)简介标准操作规程(SOP)加强数据核对SDA、申办者——委托稽查(audit)SDA——视察(inspection)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GCP20世纪初叶的医学根据经验选择对安全性或疗效没有控制上市前不需要验证只有少数几种药物在后来被证明有效(如吗啡、洋地黄和奎宁等)1906年,UptonSinclair出版了一本名为“丛林”的书,揭露了芝加哥肉类加工时恶劣的卫生环境。公众到美国国会群起抗议示威1906年,通过完全食品与药物法,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诞生-要求每种药物的标签必须准确,-未要求检测安全性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1937年,由于使用了一种含有磺胺和乙烯乙二醇的,名为抗链球菌奇药(strepelixir)的药物,美国有100多人死亡。1938年,国会通过了一项名为“食品、药物和化妆品法”的法案。-这项法律要求,任何药物在上市前应有安全性的科学证据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的实验数以千计的犹太人被强迫参加非人道的实验在儿童受害者身上进行了实验性烧伤和实验性创伤实验实施饥饿实验以观察饥饿的症状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的实验减压实验,杀死了一名囚犯在一名集中营囚犯身上诱导低温1947年的纽伦堡审判骇人听闻的纳粹实验暴露给公众23名纳粹医生受到了战争罪行的审判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1948年颁布了纽伦堡法典-目的是为了防止纳粹实验这类暴行的再现-受试者的参加必须出于自愿(知情同意)-实验的进行必须有强有力的科学依据-不允许对受试者造成肉体或精神上的损害或伤害在--试验进行中的任何时间受试者有权退出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反应停的悲剧1950~1960年间,在欧洲、加拿大和拉丁美洲的数千名儿童出生时患先天发育异常他们的母亲在妊娠时服用了酞胺哌啶酮(反应停)在300个人中进行了上市前研究,研究者并未发现毒性作用。消费者对此事件的关注影响到美国国会,在1962年颁布了一项新法律,Kefarver-Harris修正案,对新药物的批准制订了更严格的安全与疗效方面的要求。相关国际法规的发展历程世界医学协会赫尔辛基宣言1964年,芬兰最著名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国际管理规范-规定了在人体进行研究的基本原则和依据-提出了以下概念:研究方案由独立的伦理委员会批准研究者应对受试者的医疗照顾负责书面知情同意1975年在东京,1983年在意大利,1989年在香港,1996年在南非,2001年在爱丁堡曾对内容做了多次修订.1990ICH和GCP的开创1993国际生物医学研究伦理指导原则1996国际协调会议–GCP生效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1999年9月1日颁布13章66条3个附录2003年修订注册申请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按照新药申请管理。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申请,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颁布正式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进口药品申请,是指境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药品注册分类及药品申报要求药品注册分类(化学药)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药品:2、改变给药途径且尚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制剂。3、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4、改变已上市销售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者金属元素),但不改变其药理作用的原料药及其制剂。5、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药品的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原料药或者制剂。药品注册分类及药品申报要求药品申报要求一、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学研究:药物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制备工艺、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等。•药理毒理研究: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等。二、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I期研究II期研究III期研究IV期研究生物等效性试验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I期研究(20-30例)-最典型的研究:人体药理学-在人体的首次试验(健康志愿者)-提供有关安全性的初步评价-描述该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特点-在I期研究阶段,由于耐受性和吸收差,约1/3的化合物被淘汰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II期研究(100例)-最典型的研究:治疗探索-在患有所研究疾病的病人中确定药物的有效性-评价短期的药物安全性-确定合理的治疗剂量范围-通常是安慰剂对照研究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III期研究(300例)-最典型的研究:治疗确证-大规模、决定性临床试验,用以获取药品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数千名受试者参与研究,为药品的使用说明书的制度提供充分的依据-与标准治疗或安慰剂进行比较的对照研究,为药品的使用说明书奠定基础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IV期研究(2000例)-最典型的研究:治疗应用-上市后临床试验,目的是:与同类药品相区别与已上市的类似产品进行疗效的比较证实在临床应用中的卫生经济学效益临床研究要求属注册分类1和2的新药,应当进行临床试验。1)临床试验的病例数应当符合统计学要求和最低病例数要求;2)临床试验的最低病例数(试验组)要求:I期为20至30例,II期为100例,III期为300例,IV期为2000例;3)避孕药的I期临床试验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II期临床试验应当完成至少100对6个月经周期的随机对照试验;III期临床试验完成至少1000例12个月经周期的开放试验;IV期临床试验应当充分考虑该类药品的可变因素,完成足够样本量的研究工作。临床研究要求属注册分类3和4的新药应当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和至少100对随照临床试验。多个适应症的,每个主要适应症的病例数不少于60对。临床研究要求属注册分类5的新药:1)口服固体制剂应当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一般为18至24例;2)难以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口服固体制剂及其他非口服固体制剂,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100对;3)速释、缓释、控释制剂应当进行单次和多次给药的人体药代动力学的对比研究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的病例数至少为100对;4)同一活性成份制成的小水针、粉针剂、大输液之间互相改变的药品注册申请,给药途径和方法、剂量等与原剂型药物一致的,一般可以免临床研究。临床研究要求属于注册分类6的-口服固体制剂,可仅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一般为18至24例;难以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的,可仅进行溶出度、释放度比较试验。-注射剂等其他非口服固体制剂,所用辅料和生产工艺与已上市销售药品一致的,可以免临床研究。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目的:保证药品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涉及全过程: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要求:各期临床试验,包括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均要执行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第一部分:受试者的权益保障第二部分:试验方案第三部分:研究者的职责第四部分:申办者的职责第五部分:监查员的职责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第一部分:受试者的权益保障主要措施伦理委员会知情同意书受试者的权益保障伦理委员会审议:研究者的资格、人员配备、设备条件试验方案,受试者的风险和受益提供给受试者的资料、知情同意书的获得是否适当受试者受到损害的治疗或保险措施修改试验方案的审批定期审查试验中受试者的风险程度受试者的权益保障必须向受试者说明的情况:自愿参加,有权随时退出,治疗不受影响资料保密可能的受益和风险,可能被分到不同组别随时可了解有关的信息资料发生损害,可获得治疗和保险补偿知情同意书上签名并注明日期第二部分:试验方案1.题目和立题理由2.目的和目标3.场所,申办者姓名和地址,研究者姓名、资格和地址4.试验设计5.入选标准、排除标准和退出标准6.研究例数7.给药方案:途径、剂量、次数、疗程8.临床和实验室检查项目9.试验用药登记、递送、分发、保存10.随访、依从性的措施11.停止临床试验的标准12.疗效评定标准第二部分:试验方案13.重要资料的保存14.不良事件的记录、报告与处理15.设盲与破盲16.结果评价方法和病例剔除标准17.数据处理与存档18.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19.进度20.试验结束后的原料措施21.各方的责任和论文发表22.参考文献第三部分:研究者的职责研究者的条件:合法机构的注册医生专业知识临床试验的经验熟悉相关药品的资料所需人员和设备的支配权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第四部分:申办者的职责发起、申请、组织、资助和监查临床试验建议临床试验的单位及人选提供研究者手册获取SDA和伦委会的批文参与试验方案的设计,并签署合同提供试验用药品任命监查员建立质量控制系统,或组织稽查及时报告和通报严重不良反应中止或暂停临床试验向SDA递交总结报告提供受试者的损害保险和补偿,研究者的法律和经济担保纠正研究者的违规甚至终止试验第五部分:监查员的职责监查(monitoring)目的保障受试者的权益记录准确、完整、规范试验按要求进行监查员的条件医学、药学或相关学历熟悉GCP等法规熟悉药品信息和临床试验知识监查员的职责监查内容确认试验单位的条件知情同意书、进展情况、数据记录、总结报告核对CRF查实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反应的记录和处理核实试验用药
本文标题:GCP-基础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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