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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5-04-19作者简介:许小燕(1976-),男,江苏如皋人,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一级教师,研究方向:特殊教育教学与管理。市域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模式实践研究摘要:“医教结合”的研究与实践是当前特殊教育领域内的一个热议话题,从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主官,到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再到基层学校的一线教师,他们站在不同的高度,从不同的视角,用不同的方式,对“医教结合”进行解读。南通特殊教育的“医教结合”模式的实施与推进,要以现有研究成果为参照,在国家政策支持,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关注,基层学校自觉实践的大好形势和宏阔背景下,正视目前“认识不统一、理解不到位、模式不健全、效果不明显”的现状和事实,组建研究和指导中心,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建构“校内康复、送教上门、社区康复”三种模式,建设基于学校的康复训练中心,建构相对完整的“医教结合”课程体系。关键词:医教结合;特殊教育;南通市中图分类号:G76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0438(2015)07-0122-06———以江苏省南通市为例鄢鄢鄢第35卷第7期绥化学院学报2015年7月Vol.35No.7JournalofSuihuaUniversityJul.2015在特殊教育领域,“康教结合”“医教结合”是一对孪生概念,是指“在教育教学中,有机地融入和运用现代医学康复的理念、方法与手段,力求科学、有效地对残障儿童进行缺陷补偿和潜能开发,提高其综合素质”[1]。《社会福利》《中国当代医药》等杂志一般采信“康教结合”的表述,而《中国特殊教育》《现代特殊教育》《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科学》等杂志则采信“医教结合”的表述。为行文的方便,以下统称“医教结合”。一、“医教结合”模式的实施背景2009年11月,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向部分省、市教育厅(教委)发出了《关于在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医教结合”实验基地的通知》(教基二司函43号),启动了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类特殊教育、康复医学专家介入,基层实验学校参与的“医教结合”实验。2011年2月,《现代特殊教育》刊发了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特殊教育处谢敬仁处长的论文《以人为本,科学推进“医教结合”实验和探索》,文章指出:“如果把特殊教育学校只当作单纯的教学单位,对残疾孩子仅仅施以单纯的教育,而没有医学和康复等方面的介入,残疾儿童的发展便难以达到最佳的程度、取得最理想的效果。”谢敬仁处长站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者的立场,确立了“医教给合”模式的合法性和权威(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江苏如皋226572)许小燕122性。文章还强调“要以科学的理念为前提,科学的途径为关键,科学的方法为基础,科学的设备为保障”,始终坚持“当医是医,当教则教;医中有教,教里融医;医为教用,教为医辅;医教结合,科学发展”的原则,“有力推动‘医教结合’实验工作的顺利开展。”[2]从学术专家和研究学者的视角,指明并确证了“医教结合”模式的科学性和灵活性。其后,《中国特殊教育》《现代特殊教育》等学术专刊纷纷刊载教育行政主管、特殊教育专家、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及特殊教育学校一线教师的理论争鸣与实践案例,掀起了一股“医教结合”的热潮。2014年元月,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国办发〔2014〕1号)明确提出了“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的总体目标和“支持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探索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为送教教师和承担‘医教结合’实验的相关医务人员提供工作和交通补贴”“开展‘医教结合’实验,提升残疾儿童的康复水平和知识接受能力”等具体措施。[3]4月11日,南通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共同制订了《南通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结合省征求意见稿修改版)》,[4]特别提出了“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各地要整合卫生、教育资源,建立医疗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探索‘医教结合’特殊教育模式,为残疾儿童少年早期干预、早期康复服务。要在特殊教育学校建立康复中心(室),配置一定数量医疗康复仪器设备、配备一定数量具有医疗康复技能的康复教师,建立顾问医师制度,为残疾儿童少年开展医疗康复服务”的工作措施,并在工作任务推进中提出了“到2015年开展‘医教结合’试点工作”的具体部署。“2014年南通市特殊教育研讨会”在启东市特殊教育学校举行,研讨主题确立为“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的实践与研究”。至此,“医教结合”的理念、模式、技术及手段等开始全面进入南通市特殊教育工作者的视界,改变了过去少数学校、个别老师零星、自发进行尝试与实践的状况,成为在市教科研中心的指导下、在市教育学会特殊教育分会的组织下,全市七所特殊教育学校集体攻关、主动建模的探索活动与研究项目。南通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模式的实践与研究热潮的兴起,并非源于国家和省市层面《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相继出台,也不是因为本届研讨会的号召和倡导,而是在脑瘫(cerebralpalsy)、自闭症(autism)、多动症(ADHD,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Disorder)等残障类型的儿童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后,给学校管理和课堂教学带来诸多不适应之后的一种自觉“寻路”和自我突破。20世纪90年代后期,如东县逸夫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了通过针灸、按摩等康复技术和手段对智障儿童进行“医教结合”的尝试性试验。在推进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的进程中,省教育厅为全市七所特殊教育学校免费配置了感觉统合、肢形矫正等康复训练器材,并对各校选派的骨干教师进行了康复训练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规范的培训,拉开了南通特殊教育“医教结合”模式实践与研究的帷幕。二、“医教结合”模式的实施现状(一)认识不统一。对于“医教结合”的认识,不少学校口头承认“医教结合”的重要性,却并不一定能在思想上正确地理解“医教结合”的重要意义。对“医教结合”的基本理念、路径方法等都是一知半解,甚至知之甚少。[5]从学校行政领导层到广大一线教师,普遍存在一些理论指导、模式建构与实践操作方面的困惑。作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对残障儿童进行医学、康复等方面的训练,会不会“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是不是存在“不务正业”之嫌?所谓“隔行如隔山”,作为业务和行政上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特殊教育学校,如何与残联、卫生、民政、财政和人保等部门进行人员安排、业务指导、绩效考核方面的沟通和协调?“医”“教”结合,谁主谁辅,孰重孰轻?还是双管齐下,两者并重?[6]那些受过康复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的老师则认为:医教结合模式并不是把学校变成医疗和康复机构,也不是要求所有的教师都具备康复训练师的知识、技能和素养,而是在学校设置康复训练中心(室),由初步掌握一点与残障儿童康复和身心发展紧密相关的医疗康复基础知识、手段和方法的老师,针对残障儿童缺陷补偿和潜能开发的需要,把康复手段与教育方法有机结合,有效介入,以解决那些单纯用教育方法无力解决而又对儿童终身发展起着至关重要作用的问题。[7]那么,“医教结合”到底是先“医”后“教”还是边“医”边“教”,是由专业人员实施还是由教师兼职?如果由专业人员实施如何与“教”进行有机结合,如果由教师兼职又如何保证“医”的科学、规范和有效?123议论纷纷,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认识不统一,自然形不成研究的合力,导致各校对“医教结合”的支持有重有轻,“医教结合”实践进展有快有慢。归根结蒂,这是南通特殊教育工作者在“医教结合”姓“医”姓“教”这一无关大局与宏旨的问题上的自我纠结和内心遮蔽。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讲话》中有一段著名的论述:“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农村改革是如此,城市改革也应如此。”[8]沿着这样的思路和论断,理所当然,“医教结合”的探索与实验也应该而且必须如此。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对于“医教结合”的认识不统一没关系,先做起来再说,在脚踏实地的实验中,在实事求是的探索中去寻找答案,为争论求解。甚至可以跳过对“医教结合”理念的分析和分歧的争论,直接进入“医教结合”的教师培训模式、办学模式等具体问题的研究与探索的实质性阶段。[9](二)理解不到位。许多教师对“医教结合”概念内涵的理解相对模糊、肤浅。部分老师认为,“教”是我们老师的事,“医”是医生和康复治疗师的事,学校要配备医生和专业康复师,才能保证“医教结合”的效果,从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表现出反对和抵触的情绪。另一部分老师认为,“医教结合”是一剂神丹妙药,包治百病;是一把万能钥匙,能够打开每一位残障儿童的心锁,从而对“医教结合”产生了狂热和迷信的心理,导致全员医教,全程结合,无人不“医教结合”,逢课必“医教结合”。还有部分老师虽然接受过康复技能方面的培训,但所学不过一鳞半爪,所悟不过一知半解。让这些经过短期速成康复培训的“赤脚医生”承担康复的任务,显然不符合教育规律和医学原则,导致“医教结合”出现了四不像现象:学校不像学校像诊所;课堂不像课堂像病房;教师不像教师像医师;儿童不像儿童像病人。正如这些老师在自我调侃时所说,“我们是教师当中最好的医生,是医生当中最好的教师”,言外之意,不仅“医”的副业干不好,连“教”的本行都给耽误了。事实上,这是对“医教结合”的肤浅认识、片面理解甚至是错读误解。“医教结合”的“医”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所指的医学康复,它所涵盖的范围和包含的内容应该包括医疗、心理、教育、社会和职业等多方面的综合康复。[6]首先,“医教结合”是建立在“承认导致残疾因素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的基础上的,是从医学角度关注致残的生理因素,并采用药物、手术等医疗康复方案来改善残障儿童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的肌体功能。其次,“医教结合”强调为残障儿童提供语言康复、作业康复、心理咨询及职业康复等方面的服务,远远超出医疗康复的范围,与语言学、工程学、心理学及社会学等自然学科和社会学科高度关联。[10]对于“医教结合”的理解和认知,我们大致经历了这样三个阶段(如图1):图1“医教结合”的理解三阶段示意图第一阶段为内部边缘认知阶段,认为“医教结合”是我们特殊教育内部的事,但处于边缘地位,关注和重视的人少,研究和实践的人更少;第二阶段为交叉重合阶段,“医教结合”是教育学与医学的交集;第三阶段为综合融通阶段,“医教结合”是多学科领域的高度综合。最后,“医教结合”基于蒙台梭利的儿童发展观(0~6岁期间九大敏感期),从教育的视角,高度关注残障儿童发展的敏感期(关键期),根据儿童的身心特点,通过教育、训练、医疗和康复的综合方法,在家庭和社会的影响下,对儿童进行补偿和补救性教育。[11]可见,0~6岁是对残障儿童实施“医教结合”的最佳时期,时间越前移,教育教学便越省力。[12]如图2[6]。图2儿童发展敏感期内实施“医教结合”的效果示意图(三)模式不完善。当前,南通各特殊教育学校在实施“医教结合”模式时,大多采取学校独立实施模式,在课程设置时,主要沿用以“教”为导向的课程实施方式,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如研讨会、示范课),才采用以“医”为导向的课程实施方式。[13]所谓以“教”为导向,就是遵循教育部颁布的《培智学校课程设置实验方案(2007年)》的规定,在落实一般性课程的基础上,另外开设康复训练课程,有的学校(如如皋市特教育学特殊教育学医教结合教育学医教结合医学心理学工程学社会学……124殊教育学校)还将康复训练课程细分为“感统康复”和“运动康复”两个课程门类。但学校独立实施模式并非南通特殊教育“医教结合”实施的唯一模式,在如皋市特殊教育学校,出现了“学校与残联合作模式”“学校与家庭协调模式”和“学校与社区康复中心交替模式”的趋势和个案。[14]2010年,学校与市残联合作,创立了“0~6岁学前聋儿语言康复中心”;2013年,康复中心设立了“亲子同训”服务项目,家长定期将聋幼儿送到中心接受个别化训练和指导;2013年,智障部一位脑瘫儿童,每天上午到学校接受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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