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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历史学研究生考试重要简答名解楚文斐制作第一部分中国古代史一、名词解释1、告缗2、南书房3、夷陵之战4、三饷加派5、推恩令6、圩田二、简答题1、魏晋玄学产生的背景,代表人物的主要思想(文化)2、隋朝加强中央集权和巩固统一的措施及其意义(政治制度)3、简述元代的行省制度(政治制度)三、材料分析题1、北宋官制特点分析(选官制度)2、科举制度(选官制度)3、九品中正制度(选官制度)第一章秦汉1、秦朝建立的历史条件和意义答:历史条件:客观条件:(1)牛耕和铁制农具推广使用,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奠定了统一的物质基础;(2)长期的战乱,促使人民渴望统一;(3)县制在各国已经开始推广,已经形成的局部统一,有利于大一统的完成。主观条件:(1)秦商鞅变法最为彻底,促使秦国的经济、政治、军事发展强于列国;(2)秦历代统治者的励精图治,为秦国的统一奠定了基础;(3)秦始皇和其臣子的不懈努力,为统一制定了正确的战略,远交近攻,最终完成统一。历史意义:第一,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封建大一统的多民族王朝;第二,为各民族的融合,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交流、进步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第三,形成了大一统思想,为历代统治者追求的目标;第四,初步奠定了中国的版图;第五,秦朝创立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制度等给后世造成了深远的影响,为后来历朝历代的政治制度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2、秦朝统一后建立的制度答:政治(1)建立皇帝制;(2)在中央实施三公九卿制。中央设立丞相,负责统领百官,辅佐皇帝处理军国大事;御史大夫,为副相,负责监察文武百官;太尉,为全国最高军事长官。另外,设有九卿,与三公共同组成了秦朝中央机构。(3)推行郡县制。在地方推行郡县两级行政制度。全国共分为三十六个郡,后来增至四十郡,郡设郡守、郡尉、郡监,分别掌管地方民政、军事和监察;县设县令、县尉、县丞,分别掌管地方民政、军事和司法。每年九月,实施“上计”,由地方向中央汇报地方户口、租税和治安等情况。(4)颁布秦律,通过法律加强中央集权,严格控制人民。经济(1)使黔首自实田,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秦始皇三十一年,秦政府下令“使黔首自实田”,进行全国性土地登记。这是由于秦朝对东方六国的土地情况很难掌握。这次登记在于承认土地私有权,促进了地主经济进一步发展。(2)统一度量衡,迁徙天下富户十二万于咸阳(3)统一货币,货币分为黄金和秦半两钱。(4)修驰道,毁城防,统一车轨军事:(1)建立了一支强大的常备军,其兵种为材士、骑士、楼船,即步兵、骑兵、车兵和水兵的组合;收缴天下兵器。(2)规定秦朝男子一生需要服两次兵役,即守卫边疆和都城各一年,分别称戍卒和正卒,另2外规定,每年还需在所在郡县服役一个月;(3)修筑长城,派大将蒙恬北击匈奴。南服百越之地,先后建立象、南海、桂林等郡,另外还在南方修筑了灵渠,沟通了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思想文化:(1)统一文字,促进了文化交流、发展(2)焚书坑儒,禁锢人民思想3、编户齐民、入粟拜爵和汉初的赋税制度编户齐民西汉时期,为了加强对人民的人身控制,而实施的户籍制度。西汉初年,为了加强对人民的人生控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编户齐民制度,统一编订户籍。户籍簿上登记了编户民的姓名、年龄、性别、体貌特征、土地、财产、社会关系等内容,编户民不得随意迁徙,每年八月例行检查。编户齐民是汉朝征发赋役的依据。入粟拜爵汉文帝时政论家晁错提出的一项利用粮食换取爵位的制度。自汉初至文帝时期,汉朝的经济有了恢复和发展,出现商人普遍比较富裕,农民普遍比较贫困的情况,与汉高祖时重农抑商政策已然不否,针对这种情况,晁错提出了“入粟拜爵”政策,为汉文帝接纳,并于前元十二年颁布实施。实施以后,国家因此国库充盈,从而减轻了对农民的赋税,降低了农民的负担;商人因此用粮食换得了爵位,提高了自身的社会地位;农民也因商人需要购买粮食换取爵位,从而使粮价得到了增长,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汉初的赋税制度,大致为田租、算赋及口赋、更赋。田租,即土地税,汉初规定,田租为十五税一,后改为三十税一;算赋、口赋是人头税,汉朝规定,成年男女每年需要交纳120钱给国家,是为一算,故称算赋,儿童每年也要交纳20钱给国家,称口赋;更赋分为践更和过更,主要是徭役和兵役的代役税。汉朝规定成年男子每年需要在本郡县服役一个月,若不服役,则需要交纳2000钱,称为践更;另外,每年还需要守边三日,若不服役,则需要交纳三百钱。总体而言,汉代的田租比较低,人头税和代役税比较重,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4、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军事措施答:政治:(1)加强皇权,削弱相权,建立中朝制度。汉武帝时期为了加强皇权,设立了中朝制度,即选拔低级官吏,加侍中、给事中、中常侍等头衔,与尚书、大将军共同组成决策军国大事的决策机构,即中朝,也称内朝;而原来由三公九卿组成的朝廷则成为执行一般政务的执行机构,称为外朝。内外朝的划分大大加强了皇帝的权力。(2)加强中央集权,削弱王国权力,颁布推行推恩令、左官律、附益法,并通过酎金夺侯,削夺侯爵。推恩令汉武帝时期,主父偃提出的旨在通过将王国土地进一步分封给王国庶子,以削弱王国力量的法令。推恩令规定,除了嫡长子可以继承王位外,其余庶子还可以分得一块土地,成为列侯。汉代规定,侯国与县相等。而诸侯国通过进一步分封后,与郡无异了。从而王国力量被大大削弱,中央集权得到了加强。左官律和附益法汉武帝时期,规定王国官员为“左官”,地位低于中央官,并且不能到中央任职,从而限制了诸侯网罗人才。附益法,即规定诸侯不得与地方官结交。通过左官律和附益法,诸侯仅得衣食租税,较远支脉,与一般富室无异。(3)创办太学,改革官制,通过征辟和察举选拔官吏。汉武帝时期,儒家思想逐渐成为官方指导思想,为此汉武帝兴办太学,选拔官吏子弟入太学学习,学习优秀者,可以授予官职。察举制汉武帝时期的官吏选拔制度。汉朝初期的官吏来源主要是功臣和通过任子、赀选进入政府的。任子,即两千石官,为官三年,可以推荐子弟一人入朝为官;赀选,即家资达到一定的程度,即可以通过向国家缴纳一定的资财,以获取官位。任子和赀选很难获得真正的人才。因此汉武帝于元光元年下令,郡国每年推举孝廉各一人入朝为官。察举制建立之初,确实起到了选拔人才的作用。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察举制逐渐演变为一种门生故吏制度,推举者和被推举者之间形成了一种报恩的关系,很难再起到选拔人才的作用,至东汉末年,此制因为战乱和自身弊病逐渐废弛。(4)通过设立司隶校尉和刺史制度,以监察地方事务。经济:3(1)改革币制,收缴地方的铸币权,由国家统一制造五铢钱,颁行于天下。汉朝初年,地方郡国拥有铸币权,从而导致货币制度的不统一,不利于经济发展和中央集权的加强,因此汉武帝下令收缴地方铸币权,将各地钱币运往长安,予以销毁。同时令上林三官(钟官、技巧、辨铜)铸造五铢钱,因由三官制造,又称“上林三官钱”。五铢钱质地较好,私铸无利可图,从而达到了统一货币的目的。五铢钱铸造后,通行于全国,自汉武帝至隋朝,通行七百余年。(2)盐铁官营汉武帝接受了东郭咸阳和孔仅的建议,将盐铁业收归国有,由国家统一经营,具体做法就是在中央设立大农丞,地方设盐官、铁官。地方盐铁官吏主要由熟悉盐铁业务的商人担任。通过盐铁官营,汉政府的财政收入大大增加了。然而盐铁官营形成了国家垄断,导致了盐价上涨,铁具质量下降等问题,给人民生活、生产带来了不便,对生产力发展构成了一定的危害。(3)颁布实施均输法。所谓均输,即由国家统一征购,运输货物。汉武帝时,由大农令在各地设均输官,将应该运输到长安的货物,运输到异地出售,再在异地购买货物,于他地出售。通过均输法的实施,汉政府财政收入得到了增长,同时也打击了大商人的垄断行为。(4)颁布实施平准法。所谓平准,即由国家平抑物价。汉武帝时,大农令在中央设平准官,按照长安的物价,将各地运输到长安的物品,贵则卖之,贱则买之,从而稳定了长安的物价。同时也打击了大商人囤积居奇的行为。(5)征收财产税,即算缗。汉武帝时期,根据手工业者、商人和高利贷者的财产,征收财产税,如有隐瞒不报或具报不实者,即罚没财产,并处以戍边一年,是为算缗。与算缗相关的是告缗,即举报财产隐瞒不报或具报不实的行为,一经查实,被举报者即被罚没财产,而举报者可以获得被举报者财产的一半。思想文化:汉武帝时期,汉初黄老无为思想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良人董仲舒向汉武帝进献了《天人三策》,主要包括三个内容:第一,天人感应说,通过此说,证明了皇帝权位的合法性,乃是君权神授,有利于加强皇权。同时,对警戒皇帝勤政爱民也有一定作用;第二,封建道德体系: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构成了封建国家的道德体系,为历朝历代所遵从;第三,大一统思想,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与汉武帝推行的一系列削夺地方诸侯权力的措施相印证。除此之外,汉武帝还采纳了董仲舒提出的“引经决狱”说,即按照春秋大义,处理刑案。总体来说,汉武帝后,汉朝的治国思想,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特点,同时又内在体现出以法治国的特征,即所谓“外儒内法”的治国思想。军事:汉武帝时期,主要建立了三支军队,即羽林骑、期门军和八校尉,其中八校尉是我国募兵制之始。由于汉朝国力大增,已经具备了对匈奴全面作战的能力,因此汉武帝令卫青和霍去病,先后对匈奴展开了三次大规模,前后达十余年的汉匈战争,基本肃清了匈奴对汉王朝的威胁。汉武帝晚年时,因为其对外发动战争过度,造成民力损耗过甚,导致农民起义四起。汉武帝为了平息叛乱,颁布沉命法,规定太守以下官吏对辖区内农民起义不能及时镇压者处死。面对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汉武帝曾下轮台罪己诏罪己,及时改变了一些施政纲领,收到了良好效果。5、王莽新政的主要内容和评价答:内容:第一,颁布“王田”、“私属”,规定王田公有,不得买卖,奴隶也不得买卖;第二,实施五均赊贷六筦。五均,即在洛阳、成都、临淄、邯郸、宛五座大城市,设立均官,负责征收工商税,控制市场物价;赊贷,即允许贫苦农民可以在祭祀、婚丧时向国家贷款,从事工商业者也可以向国家贷款,利率十分之一。五均、赊贷和政府垄断盐铁、酒、铸币和收取山泽税,称为六筦。第三,统一度量衡。第四,改革货币制度。第五,按照《周易》,改革汉代官制。第六,更改少数民族首领封号,由王爵降为侯爵。4评价:王莽新政中最重要的制度便是“王田”“私属”制度改革,应该说王莽是看到了当时社会矛盾的症结所在,相较与同时代的知识分子,他的思想有其进步性。然而,王莽的改革理想化成分较高。首先,他规定王田公有,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是不可能得到实施的,此举触犯了大地主大贵族的利益,必然引起他们的反对,从而不利于新政的推广;其次,其改革币制和官制,有着浓厚的复古主义情绪,破坏了汉武帝时建立起的统一币制,影响了商品交流和经济发展;其少数民族政策,则破坏了自汉武帝以来建立起的友好的民族关系。这些原因的综合作用,导致了王莽新政的必然失败。6、汉光武帝加强东汉统治的措施答:政治:(1)退文臣,进文吏。严格控制监察诸侯王和外戚。(2)加强尚书台的权力。尚书台,原为皇帝的秘书机构。汉光武帝时,加强了尚书台的权力。尚书台设有尚书令一人,尚书仆射一人,为尚书台正副长官。下设六曹尚书。尚书台专责辅佐皇帝处理国家大事。而原来的三公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也分别该给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不再掌握实权,故有“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之说。而九卿的事务也多为尚书所分割。(3)通过御史台、司隶校尉和刺史制度加强监察。御史台汉光武帝时,御史台原长官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主管工程,其实际长官为御史中丞。下设治书侍御史二人,负责解释法律条文;另设侍御史十五人,负责接收百官奏事,监督百官。司隶校尉司隶校尉始于汉武帝时期,至汉成帝时废除,汉光武帝时又重新设立,其既是地方官,又是京官,主要负责监督除了三公外的文武百官和统领本州事务。其下设从事史十二人。在朝见皇帝时,位列九卿之上,与尚书令、御史中丞专而坐,号为三独坐。刺史刺史制度始建于汉武帝时,汉武帝为了加强地方监察,将全国划为十三个州,每州设刺史一名,无固定治所。每年八月,州刺史巡行所部郡国,以六条问事,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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