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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中心管理制度为保证医院内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的运行,充分发挥监控的实际功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值班监视制度1、认真负责医院整个监控系统的正常工作,监控人员随时监视屏幕情况,发现可疑情况及问题时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详细的值班记录。2、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倒班工作制。对当班的监控情况认真登记,作好监控记录和交接班登记。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24小时做好日常监控工作,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3、监控室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堆积杂物,在交接班前,当班人员应做好监控室卫生。监控设备应经常除尘并保持干燥,室内温湿度要控制在正常范围之内。4、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系统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控制,发生监视设备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不得擅自摆弄。5、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对因公进入监控室的人员严格登记。领导检查工作,做好记录工作。禁止在监控中心室内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6、值班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负责人现场核查,跟进结果每班次值班员上岗时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确保正常运行,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中记录。7、如有紧急或突发性事件,值班员应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及区域巡逻值班员赶往现场处理,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做好记录。8、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交班人员在交班前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表》,并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当班期间发生或发现的问题、处理的结果、遗留的事情、注意的事项交班人员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领导的各项要求、指令,并将当班保管使用的用品及设备的数量和完好程度交接清楚。二、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记录1、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2、录像资料至少保存九十日以上,重要资料要及时备份。外部人员要求查看或拷贝录像内容需报主管领导同意,并需由主管领导陪同查看,在《交接班记录表》上做好记录。3、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4、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干扰或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三、安全保密制度1、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医院的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2、未经医院许可,医院以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3、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4、对涉及患者和医护人员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院内突发停电,或监控系统故障,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监控人员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并安排员工加强院内安全巡检。2、如发现外人强制入侵(翻越院区围墙),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阻止入侵,问询入侵原因,并做好相关记录,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通知公安机关
本文标题:医院监控中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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