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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利润•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利润相关计算公式如下:•(一)营业利润•营业利润=营业收入一营业成本一营业税金及附加一销售费用一管理费用一财务费用一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一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一投资损失)•其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损失)是指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二)利润总额•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支出•其中,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三)净利润•净利润=利润总额一所得税费用•其中,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第一节营业外收支•一、营业外收入•(一)营业外收入核算的内容•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营业外收入并不是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经济利益的净流入,不可能也不需要与有关的费用进行配比。•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罚没利得、捐赠利得等。•其中:•政府补助,主要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形成的利得,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对企业的资本投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包括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和无形资产出售利得。•盘盈利得,主要指对于现金等清查盘点中盘盈的现金等,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罚没利得,指企业取得的各项罚款,在弥补由于对违反合同或协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后的罚款净收益。•捐赠利得,指企业接受捐赠产生的利得。•(二)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设置“营业外收入”科目•1、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例6-1•2、政府补助利得•例6-2,6-3,6-4•3、盘盈利得、捐赠利得•例6-5•4、期末结转“营业外收入”账户余额•例6-6•(二)营业外支出•1.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内容•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包括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和无形资产出售损失。•盘亏损失,主要指对于财产清查盘点中盘亏的资产,在查明原因处理时按确定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罚款支出,指企业由于违反税收法规、经济合同等而支付的各种滞纳金和罚款。•公益性捐赠支出,指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非常损失,指企业对于因客观因素(如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在扣除保险公司赔偿后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净损失。•2.营业外支出的会计处理•设置“营业外支出”科目•例6-7,6-8,6-9,6-10第二节所得税费用•所得税是根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上交的一种税金。•(一)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一纳税调整减少额•——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1、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业务招待费支出)。•2、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如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1、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如前五年内的未弥补亏损。•2、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国债利息收入等。THANKYOUSUCCESS2020/4/2711可编辑•甲公司2009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98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全年实发工资为2000000元,职工福利费300000元,工会经费50000元,职工教育经费100000元;经查,甲公司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20000元为税款滞纳罚金。假定甲公司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本例中,甲公司有两项纳税调整因素:•一是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薪酬支出;•二是已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但按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的税款滞纳金,这两个因素均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按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计算:•工资:合理的据实扣除;•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4%;•超过:30万—(200×14%)=2万•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超过:5万-(200×2%)=1万•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超过:10万-(200×2.5%)=5万•不允许扣除的12万税款滞纳罚金。•合计应调整增加:2万+1万+5万+12万=20万•应纳税所得额=1980万+20万=2000万•应交所得税=2000万×25%=500万•【例6—12】甲公司2009年全年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为10200000元,其中包括本年收到的国库券利息收入200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甲公司本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购买国库券的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即在计算纳税所得时可将其扣除。甲公司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如下:•应纳税所得额=1020万—20万=1000万•当期应交所得税额=1000万×25%=250万•假设甲公司2009年全年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为1020万元,上年有亏损20万元未弥补,所得税税率为25%。则•应交所得税=(1020-20)×25%=250万•如20万元为5年前亏损尚未弥补,则•应交所得税=1020×25%=255万•如上年有亏损1050万元未弥补,则不缴所得税。第三节本年利润•一、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会计期末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有表结法和账结法两种。•(一)表结法•1、每月末不结转各损益类账户余额,只有年末才将各损益类账户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帐户。•2、通过利润表计算反映各期的利润或亏损。每月末:•(1)结计出各损益类账户本月发生额,并将其填入利润表的本月数栏;•(2)结计出各损益类账户月末累计余额,并将其填入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减少转账环节和工作量。•(二)账结法•账结法下,每月末编制转账凭证,将在账上结计出的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月余额反映当月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年末余额反映本年累计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本年利润”科目可以提供当月及本年累计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但工作量大。•例6-14,•1、结转各损益类账户余额。(见书158页)•2、税前会计利润120万。假定乙公司本年有下列纳税调整因素:•营业外支出中有增值税滞纳金支出5万元;•职工薪酬支出中有超标准职工福利费3万元;投资收益中有国债利息收入18万元。•应交所得税=(120+5+3-18)×25%=27.5万。•确认所得税费用:•借:所得税费用27.5万•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7.5万•将所得税费用结转入“本年利润”帐户:•借:本年利润27.5万•贷:所得税费用27.5万•结转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借:本年利润92.5万•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2.5万THANKYOUSUCCESS2020/4/2722可编辑
本文标题:五利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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