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糕点预拌粉以小麦粉、食用淀粉、糯米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盐、白砂糖、增稠剂、食用香精等辅料,经配料、混合、搅拌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用于糕点制作的预混拌粉。主要产品包括蛋糕预拌粉、面包预拌粉、松饼预拌粉等原料验收→拆包(脱外包)→内包装的清洁→称量→杀菌→预混→混料→包装1、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相关规定;2、企业应具备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等生产场所;3、生产车间和辅助设施的设置应按生产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有序而合理布局,并便于清洁、清理、消毒。4、更衣室应设在车间入口处,洗手消毒设施应采用非手动式洗手设施。1、必备生产设备包括:a、混合设备;b、包装设备(封口机、包装机等)。2、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用具均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成。1、必备生产设备包括:a、混合设备;b、包装设备(封口机、包装机等)。2、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用具均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制成。1、有原辅料供应商评价办法;2、进货验收制度要包含对进场的主要原材料进行验证、检验、记录、报告以及接受火炬手的处理意见和审批手续等内容;3、采购制度应保证原料、辅料应付和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规定;1、员工应穿着符合要求的工衣,并配备帽子和工作鞋2、指定区域使用的工衣和工作鞋不能在指定区域以外的地方穿着。产品防护制度应规定:1、有效防止生产加工中产品的污染、损坏或变质的制度;2、确保采购的不合格原辅料、加工中发现的风险因素、出厂检验发现的不安全食品等情况得到有效控制;3、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1、产品出厂检验应自行检验。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备案有限的企业标准,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2、对出场的产品逐批出厂检验,并保存检验报告2年,样品保留至保质期。
本文标题:糕点预拌粉-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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