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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污水处理公司持证上岗制度一、目的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依法加强安全资格证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素质防范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持证上岗管理。三、制定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T398—200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四、术语和定义1.职工:指公司工作人员,包括正式人员、临时工人员。2.相关方:指来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包括劳务分包人员、为单位设备或设施安装、维修、检测人员或团体。五、职责1.主要管理部门职责人资计划科负责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⑴人资计划科职责①负责识别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并以正式文件颁发至各部门。②组织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的培训,组织对新员工培训、监督相关岗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2.各部门负责人职责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及职工本身安全健康环境意识,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督促职工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培训,及时填写安全教育培训需求表以及相关记录,交人资计划科。⑴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复印特种专业人员证书备查,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证的有效性。六、要求1.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每位职工必须具备的基本安全知识:如生产管理中的不安全因素及规律性、可控性、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消防知识、紧急救护法以及发生不安全事件后的报告程序,由人资计划科负责。2.生产基础技术知识教育主要包括公司基本管理过程、设备结构、系统布置、设备性能、规范,防护用具的正常使用;生产场所内危险的设备和电气设备等的专业安全知识、特殊工种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流程的安全教育由各部门负责。3.相关方人员公司各范围管理责任部门监督检查相关方人员的持证情况,需持证上岗人员不得无证上岗。4.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5.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从事原岗位作业。7.安办负责全公司特种人员管理,要确保新入职人员人证对应,建立特种工名录台账。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持证上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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