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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秀区黄腊初级中学学校经费管理制度学校经费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学校教代会参政议政的作用,也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经费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预算、决算工作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将制定以下预算。(一).围绕建立符合校情实际的公共财政框架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公开、公平、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体现预算刚性和财政绩效,加强依法理财,创建科学、民主、法制的公共预算管理模式。(二).学校领导对编制预算负总责,学校成立制定预算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副组长、成员有教师代表。(三).编制部门预算是一项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要统筹考虑全年的情况,在对上年及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作预算编制指向,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备项目等做初步估算及安排。并牵头会同学校各组室提出年度经费使用要求,总务部门进行汇总梳理,财务人员结合局下发的预算编报说明,编制出学校预算初稿报校领导,经学校校务会、行政领导班子讨论商议后提出修改意见,财务人员根据修改意见修正预算后报学校领导审定。(四).上级部门预算批复下达后,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下达的部门预算执行,决不随意更改,年终做好各项经费的决算分析工作,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并在校务会、行政会、全体教师会上通气,将部门预算的制定、执行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二.重大基建项目管理制度(一)、学校成立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有教师代表。(二)、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确定基本建设项目,校长决策前应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然后提出可行性方案。经校务会、行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按规定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呈报书面方案。非经允许不得擅自动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进行操作。(三)、建筑施工单位需根据学校基本建设相关要求,进行施工预算。相关预算书经学校校务会、行政会议讨论通过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审查。(四)、校方与相关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协议。(五)、施工期间,由学校相关部门领导负责施工监理。(六)、工程结束,决算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算审计。工程决算费用严格按照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进行清帐,并在校务会、行政会和全体教师会上通报。(七)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审定所做项目的合理性,是否通过校务会议、行政会议,是否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对工程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工程施工单位是否有资质、开工前是否签定合同、制定预算,工程进度、质量,工程结束是否有决算、是否通过审计。三.大额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一)、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有教师代表。(二)、学校采购,需按程序操作。各部门提出的正当采购要求,经总务主任审核,校长批准,纳入学校预算,制定采购计划。(三)、经费在500元以下的支出,由所需部门填写申购单,学校总务处呈报校长室,校长同意签字方可采购。(四)、经费在500元以上的支出,由学校校务会、行政会讨论决定,经通过后进行采购。(五)、在采购各种用品和各项基建、维修业务中,如有回扣,必须如数上缴。否则,一经查出,追究办事人责任。(六)、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审定采购计划、制定采购工作程序和规则等。(七)、对于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八)、学校建立采购监督制度,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学校财务、审计、部门行使监督权利。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总之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都采用校务公开等形式对全体教师公示,接受群众全过程民主监督。做到三公开:决策前征集民意公开、决策结果公开、决策后实施评价公开。黄腊初级中学2014年2月
本文标题:学校经费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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