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归属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归属第一节发明创造专利权归属一、专利权主体与专利申请权主体(一)发明人或设计人(二)专利申请人(三)专利权人二、专利权的继受主体《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总结:发明人或设计人并不一定是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权并非是取得专利权的充分条件,专利权的取得方式不限于专利申请这一途径。三、确认相同发明创造专利权主体的原则(一)先申请原则《专利法》第九条第二款:“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二)禁止重复授权原则《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四、非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一)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定义及判断(二)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归属《专利法》第六条第二款: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三)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第十七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五、委托、合作发明的权利归属依据《专利法》第八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九条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第三百四十条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62.甲研究所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刘某为甲研究所开发一套软件。3个月后,刘某按约定交付了技术成果,甲研究所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由于没有约定技术成果的归属,双方发生争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08年卷三)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但刘某无权获得报酬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刘某,且刘某有权获得约定的报酬C.如果刘某转让专利申请权,甲研究所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D.如果刘某取得专利权,甲研究所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答案:BCD六、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一)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约定归属)六、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二)职务发明创造的界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i)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ii)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iii)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65.甲公司聘请乙专职从事汽车发动机节油技术开发。因开发进度没有达到甲公司的要求,甲公司减少了给乙的开发经费。乙于2007年3月辞职到丙公司,获得了更高的薪酬和更多的开发经费。2008年1月,乙成功开发了一种新型汽车节油装置技术。关于该技术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三多选第65题)A.甲公司B.乙C.丙公司D.甲公司和丙公司共有【答案】BCD(三)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1.署名权及获得精神奖励的权利2.获得物质报酬的权利《专利法》第十六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6—78条的规定。第二节著作权的归属一、著作权主体概述•著作权主体,即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1.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2.原始主体、继受主体•3.内国主体、外国主体判断:著作权主体是指创作了作品的人?二、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一)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自然人)(二)拟制作者---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作品)要求:1.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2.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3.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三)推定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三、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一、因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或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二、因合同取得著作权四、几类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一)演绎作品1.演绎作品: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演绎者享有。2.演绎作品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李某于2006年8月4日创作完成小说《别来烦我》,2007年3月5日发表于某文学刊物后被张某改编成剧本,甲公司根据该剧本拍成同名电视剧,乙电视台将该电视剧进行播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李某从2007年3月5日起对小说享有著作权B.张某对剧本享有著作权C.甲公司将该剧本拍成电视剧应当取得李某和张某的许可并支付报酬D.乙电视台播放该电视剧应当取得甲公司许可并支付报酬答案:A(二)合作作品1.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共同创作的作品。要求:有合作的共同意思表示;客观上均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2.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丙影视公司欲将该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乙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以十万元价格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丙公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B.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C.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D.乙获得的十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答案:C(三)汇编作品1.汇编作品:对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在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作品2.汇编作品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理论研究:数据库的法律保护?实务探讨:“春晚”在著作权法中的定性(四)委托作品1.委托作品:受托人创作,委托人并不参与创作;双方是平等主体间的委托合同关系2.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评议:代写论文这一社会现象某“二人转”明星请某摄影爱好者为其拍摄个人写真,摄影爱好者未经该明星同意将其照片卖给崇拜该明星的广告商,广告商未经该明星、摄影爱好者同意将该明星照片刊印在广告单上。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22题)A.照片的著作权属于该明星,但由摄影爱好者行使B.广告商侵犯了该明星的肖像权C.广告商侵犯了该明星的名誉权D.摄影爱好者卖照片给广告商,不构成侵权【答案】B理论研究人像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和行使(五)职务作品1.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2.特殊职务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3.一般职务作品对于其他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讨论:某计算机软件公司组织其程序员开发了一套计算机软件,请分析该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六)影视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七)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八)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九)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我的前半生》著作权归属溥仪在东北抚顺战犯管理所服刑时,由其口述,其弟溥杰执笔,写过一份题为《我的前半生》的自传体悔罪材料。后公安部领导及部属的群众出版社领导选定了李文达具体修改书稿,李文达亲赴东北实地调查,收集了大量丰富、生动的材料。李文达根据这些材料,对初稿大加修改补充,对溥仪家事部分的许多差误也加以修正。而且有关领导决定由李文达在确立的新主题思想下重新构思,重新组织材料和结构,在以后的撰写工作中,仍由李文达执笔,溥仪回忆口述、提供材料(包括绘出了御膳时的场景,宫内服饰等细节图),以及对写成稿件的审阅修改。在20世纪80年代,李文达以合作作者的身份对外宣传《我的前半生》,溥仪的遗孀李淑贤认为这本书的著作权仅属于溥仪一人所有,因此对李文达提起诉讼。经过北京市中院、高院的审理和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最终认定为自传体作品《我的前半生》的著作权应归特定人物溥仪享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著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著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小刘从小就显示出很高的文学天赋,九岁时写了小说《隐形翅膀》,并将该小说的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某网站。小刘的父母反对该转让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小刘父母享有该小说的著作权,因为小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小刘及其父母均不享有著作权,因为该小说未发表C.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但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无效D.小刘对该小说享有著作权,网络传播权转让合同有效答案:C甲提供资金,乙组织丙和丁以乡村教师戊为原型创作小说《小河弯弯》。在创作中丙写提纲,丁写初稿,丙修改,戊提供了生活素材,乙提供了一些咨询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甲提供资金是完成创作的保障,应为作者B.乙作为组织者并提供咨询意见,应为作者C.戊提供了生活素材,应为作者D.丁有权不经甲、乙、丙的同意发表该小说答案:ABC作业题阅读案例:丁晓春诉南通市教育局、江苏美术出版社侵犯摄影作品著作权纠纷案。探讨我国职务作品制
本文标题:第三章-知识产权的归属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12252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