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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有效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主要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第三条固定资产实行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1、财务管理部和资产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部门。2、公司机关的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为公司行政部(车辆类)、物业管理公司(机电设备类、传输设备等)、公司各部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电子产品等其他类)。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涉及各部门职责1、财务管理部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固定资产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账核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形成清查结果处理意见。2、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审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固定资产预算;建立公司的固定资产台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负责固定资产的请购、验收、处置(不含对外投资)的审批;负责监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协助财务部门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3、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管理,同时负有保管责任。第二节固定资产预算与采购计划第五条固定资产预算管理一般包括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三部分。第六条预算编制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在每年年末前编制本部门下一年度固定资产预算方案,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交资产管理部门。2、物业管理公司或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办公室在每年年末前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大型设备购置、新建、改扩建和维修类建设项目的投资预算,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报交资产管理部。3、资产管理部进行整理和汇总,编制固定资产预算。4、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和规划发展部在编制预算方案时应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等因素,对投资和购置项目可行性进行研究和分析,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于重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当考虑聘请独立的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士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评价。第七条预算审批由总经理或董事会依据授权权限标准审批。第八条预算执行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时编制调整预算,上报公司领导经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第九条固定资产采购计划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公司固定资产预算和实际需要,编制本部门、单位的固定资产年度采购计划、月度采购计划,并由其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资产管理部。2、资产管理部对各部门上报的《月度固定资产采购计划表》进行审核汇总,并经资产管理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财务管理部。3、财务经理审核后,交由物资采购部门进行询价后,由资产管理部根据审批权限报财务总监、总经理等审批。第三节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验收第十条购置申请1、各部门每月根据实际需要,详细填列《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若属预算外购置,需拟写专题报告并层层上报审批后方可执行。2、申请表填制内容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并经部门经理审核。第十一条购置核批1、资产管理部对使用部门提交的购置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包括:购置项目、购置金额,购置申请是否经由部门经理审批,是否属于计划内购置等。2、资产管理部审核后报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对预算内固定资产购置项目,由总经理最终审批。对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项目,由总经理或董事会依据授权权限标准审批。第十二条采购1、物资采购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和经审批的采购计划中的价格进行采购。2、若购置价格超过计划价10%以内的由物资采购部门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综合考虑后确定;若购置价格发生较大变化时应由原最终审批人审核后方可采购。3、固定资产购置必须采取竞价采购的方式进行,一般固定资产采购可采用比质比价确定供应商,单批购置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重大的固定资产、或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采购必须采用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由总经理或董事会依据授权权限标准审批。4、固定资产询价应进行市场调查和多渠道询价,坚持多方询价、比值比价(不少于三方)的原则,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合理性。5、物资采购部门在进行供货商的选择时,应着重考虑供货商的资质、能力、信誉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同时,根据供货厂商的报价函及其他书面资料填写《固定资产供货商综合评估表》,书面记录选择过程,并根据价格、品质、交货期、付款条件、厂商信誉以及历史使用情况等选择出最优者。6、《固定资产供货商综合评估表》经物资采购部门经理、生产技术部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等审批确定供应商(或承包商)。7、供货商(或承包商)确定后,应遵照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等规定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购置固定资产的型号、性能、价格、质量要求、交货期限、结算方式等,或者工程项目的结构、面积、工期、造价、质量标准等。第十三条验收1、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验收。2、大型设备和工程项目验收,应由资产管理部牵头组成验收小组,成员包括物资采购部门、财务管理部、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和相关专家参加。3、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购置合同规定供应商负责安装的,安装完成后组织验收;供应商不负责安装的,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装、调试合格后验收。4、固定资产报验时应持有实物照片,检查验收符合质量标准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填制验收合格的书面文件和“付款通知书”,并通知财务部结算价款。第十四条领用1、固定资产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后投入使用。2、资产管理部填制一式三联的固定资产领用单,经使用部门签字后,一联由资产管理部留存,一联交使用单位,一联交财务管理部办理会计核算。3、领用流程:第十五条结算付款。财务管理部审查验收文件、付款通知书、合同或协议、发票等,审查无误后,填制付款凭证,向供应商(或承包商)办理结算付款。第十六条记账1、财务管理部根据核对相符的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2、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固定资产验收单、领用单据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3、各使用部门根据固定资产领用单进行固定资产备查登记。第十七条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必须及时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核算,不得实行年终集中办理。第四节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第十八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加强资产的日常维护,对高精密、贵重设备的使用要进行人员专门培训,严格按要求规范操作,提高设备使用寿命,减少维护修理成本。第十九条一般设备的日常维护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专用(大型)设备的日常维护则由资产管理部牵头组织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或委托专业服务单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专业维护。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对重要设备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详细记录其购入时间、供应商名称、质保期以及使用维修情况等。第五节固定资产保管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实行编号管理。固定资产配属有关部门前,由资产管理部、财务部和使用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卡片。第二十二条公司建立统一的固定资产目录及统一编号。1、固定资产目录按每一固定资产项目进行编制。2、固定资产项目是指一个完整的独立物体,或者连同其必不可少的附属配套的综合体。3、编制目录时,要注意划清生产用和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的界限。4、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及统一编号时应做到:(1)应遵循统一的编号方法。(2)号码一经编定不能随意变动。(3)新增固定资产应从现有编号依次续编。(4)每一固定资产编号确定后,实物标牌号应与账面编号一致。(5)编号只有发生固定资产处置,如固定资产调出、报废等情况时才能注销,一经注销通常不能补空。第二十三条资产管理部设立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各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备查登记,管理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卡片中,应记载该项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技术特征、技术资料编号、附属物、使用单位、所在地点、建造年份、开始使用日期、中间停用日期、原价、使用年限、折旧率、大修理次数和日期、转移调拨情况、报废清理情况等详细资料。第二十五条公司原则上应对大型、重要设备以及价值超过5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保。第六章固定资产维修及更新改造第二十六条维修分为中小修理和大修理。大修理是指房屋建筑物的翻修、改建、改造,机器设备全面拆卸更换主要部件。大修以外的固定资产修理此外均为中小修理。1、设备的中小修理由各使用部门负责。房屋建筑物的中小修理由使用部门提出,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2、车辆在外勤中出现紧急维修情况无法执行上述程序时,需电话请示同意后,由资产使用部门先行维修,随后补办审批手续。3、房屋建筑物的大修由资产管理部负责,按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和费用预算。4、机器设备的大修由使用部门编制年度大修理计划和费用预算,报资产管理部,由资产管理部会同物业管理公司对其进行审核,经财务总监平衡、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财务管理部按预算计划严格控制。如超计划,应及时调整,追加计划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管理部监督控制。(五)每月发生的大修理费用,由资产管理部根据大修理项目单独核算。每月将核算资料报送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按上报的资料归集大修理费用。(六)固定资产的保养和维修应当由资产管理部和使用部门共同确定保养和维修机构并上报总经理审批。因工作需要确需在非定点保养和维修机构保养和维修时,应征得资产管理部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实施。第二十七条更新改造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是指对资产性能、结构、工艺流程和能力提高的改良,为使固定资产原有能力得到提高,使用寿命明显延长而发生的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支出。(一)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由使用部门或资产管理部提出固定资产更新报告,经资产管理部组织相关人体员现场考查后报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二)更新改造固定资产在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进行可行性论证报告。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维修、更新改造后,应由资产管理部会同使用部门对维修、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实施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财务部门方可支付费用。第七章固定资产盘点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应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核实数量质量,做到账实相符。第三十条清查时由财务管理部制定固定资产清查计划,组成由财务管理部、资产管理部和使用部门等人员组成的固定资产清查小组,并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以及问题的协调、上报和处理机制。(一)盘点准备1、财务管理部制定盘点计划;2、资产管理部根据盘点计划准备盘点表,并预先编号。3、在盘点前,召开盘点准备会议,进行人员的安排和布置,发放盘点表,提前做好盘点的各方面准备。(二)进行盘点1、在实地盘点时,应由资产管理部经理、固定资产管理员、财务管理部经理、固定资产会计以及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经理、使用人员共同参与,进行盘点。2、盘点原则上应该以静态盘点为准则,盘点开始后禁止一切固定资产的进出和移动。第三十一条使用部门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并经盘点人、监盘人签字确认,同时对差异原因及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经资产管理部经理、财务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处理。第六章固定资产的抵押或担保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抵押和担保。其他单位和部门均不得自行办理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更不得以任何理由为与公司无关的组织或个人提供担保或抵押。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后附相关表单:附件一: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年月日申请部门申请人使用人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总计购置原因:申请人:部门领导意见财务管理部意见:资产管理部意见:总经理签字:询价供货方名称报价联系人联系电话确定购买方:询价人:附件二:固定资产采购流程图附件三:固定资产转移流程图附件四:固定资产领用单年月日资产编号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资产类别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合计领用部门:领用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员:领用人:注:本表一式两联,一联交财务管理部,一联交资产管理部
本文标题: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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