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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ZN公考指南之行测篇BY田老鼠1定义判断一、定义判断测验的解题技巧(一)、定义判断测验的命题形式定义判断主要考查应试者运用标准进行判断的能力,是当初特别为法、检系统职业能力测验而开发的一种题型,在近年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中使用了这种题型。在每一道定义判断题中,题干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再给出一组事件或行为的例子,要求应试考生根据题干中给出的定义,从备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典型事物或行为,题干给出的这个定义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二)、定义判断测验的解题方法与技巧做好定义判断题的关键在于紧扣题目中给出的定义,尤其是定义中那些含有重要内涵的关键词。作为一个概念的定义,其一般都是相当严密的,对于事件发生的前提条件、成立的必要条件以及最终的落脚点即中心语都会给出明确的界定,应试者在看到—个定义时首先就应该标出这些关键词,然后再阅读下面给出的事例选项,一一对应看该事例是否符合定义中的规定。如果能够区分开哪些符合哪些不符合则正确答案不难得到。解答定义判断题时,应试者应从定义本身入手进行分析和判断,不要凭借自己已有的概念去衡量,特别是当试题的定义与自己头脑中的定义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题目中的定义为准。二、定义判断测验典型例题分析[例题1]漏税: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漏税行为的是:A.杜×开了一家书店,税务部门规定对他的税款实行查帐征收。当顾客不要求开发票时,他就不开发票;而当有大笔交易并且客户要求开发票时,他就将发票客户联撕下来,客户联与存根联分别填写,客户联上按实际数字填写,而存根联上则填写较小的数字B.某著名歌星在某城市举行了一场个人演唱会,票房收入高达40万元,根据演出协议,这位歌星拿到了票房收入的25%约10万元。第二天,该歌星又开赴另一城市演出去了C.张大伯是一家小商店的店主,主要经营日用百货,税务管理部门核定他每月缴税款500元,他每个月都准时到税务局主动缴纳税款,但上个月由于家中出了事情,几乎没有营业,当然也就没有什么赢利,因此他就没有到税务局去交纳税款D.黄兴是一个屠夫,他干这一行已经好多年了,最近猪肉紧缺,价格上涨很快,县物价局对猪肉作了最高限价。由于购买生猪的价格又很高,他们的利润很低。为此,黄兴对税务征管员说,如果政府不取消限价,他们就不缴纳税款[答案解析]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漏税这一定义十分简单,要做这道题,其实只要注意一点——“并非故意”——就够了。在题中举的四个事例中,都涉及到没有缴纳或拒绝缴纳税款的问题。但是第一个事例中,杜×显然是故意的,他不是在漏税,而是在逃税;第三个,张大伯因为没有营业而不缴税款,他并不是不知道该缴税款,所以也是故意的;第四个事例中黄兴与第三个事例中的事情有点相似,但他不仅不是漏税,更像是抗税了。只有第二个例子中,该著名歌星也许是不知道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许认为这笔税款该由举办方支付,他没有缴税并非是故意的。[例题2]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A.一个歹徒意图抢劫一位先生的包,不料他看错了人,这位先生是一位身着便衣的警察,两个人一交手,歹徒发现自己不是对手,于是落荒而逃B.一中学生因成绩不好而被老师罚站,自觉颜面尽失。于是乘夜色带了一把刀闯进老师家里要把老师杀掉,这位老师虽然身体瘦弱,但却沉着冷静,她展开心理攻势,使这位学生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刀C.一个盗窃集团瞄上了一家大公司,准备伺机行窃。后来听说该公司由于一笔大买卖翻了船,现已濒临破产,于是打消了偷盗该公司的念头D.一大学生得知其父母在家中受人百般欺凌,十分气愤,瞅了个机会把仇人打死了。后来他醒悟过来了,十分后悔,马上跑到公安局自首[答案解析]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犯罪中止包括三方面的含义:首先,必须在犯罪行为实施的过程中;其次,QZZN公考指南之行测篇BY田老鼠2犯罪分子必须自动中止犯罪;第三,必须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本题中,选项A中歹徒并非自动地中止了犯罪行为,他是因为受害者反抗而犯罪未遂;选项B中该中学生持刀闯入老师家中,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在老师的心理攻势之下,他自动中止了犯罪行为,而该行为他是完全有能力完成的,第三,他的行为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因而属于犯罪中止。选项C中由于犯罪行为还没有发生,因而也就谈不上犯罪中止。选项D中该大学生的行为已经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也就不成为犯罪中止。因此,正确答案应为B。[例题3]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不属于代理行为的是:A.张某与王某本是邻居,后因发生民事纠纷而对簿公堂。考虑到自己对法律常识不太了解,王某请了一位律师请他全权代表自己出庭打这场官司。王某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B.六年级的小学生陈明受到社会无业人员的影响和教唆,整天寻衅滋事,偷鸡摸狗,不务正业。一次他在偷东西时被人发现,物主下手过重,打得陈明双腿骨折。其父母很生气,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C.某社会混混在武汉以为国内某一名牌大学分校招生为名,骗取了大量学费,然后他卷起皮包逃跑了D.张某是一正在服刑人员,其家中除了妻子之外没有别的亲属。祸不单行的是,其妻子由于受到同村流氓的侮辱而上吊自杀。张某十分气愤,要向法院提出起诉。由于其正在服刑,家中又无其他人可以代诉,于是地方法院指定了一名律师代他打这场官司[答案解析]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先分析代理的定义,代理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委托代理,一种是法定代理,还有一种称为是指定代理。代理行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来承担。本题中A选项,王某请了一位律师,并授权他代自己打官司,这属于是委托代理;B选项,陈明是一个六年级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在该事例中陈明的权益受到损害,其父母自然就成为其法定的代理人,替他讨回公道。D选项,由于张某正在服刑,无人可以代他诉讼,因此法院为他指定了代理人,这属于指定代理。而C选项,无业人员与该名牌大学之间并无任何代理关系,这纯粹属于一种诈骗行为。题目的要求是要从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不符合代理定义的,因此,该题的正确答案应为C。[例题4]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要件:第一,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第二,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第三,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据此定义,下列属于共同犯罪的行为是()A.某人对社会不满,一次进入超市,趁人不备,在装食品的货柜里放了毒药,恰巧被旁边过路人看见,此人并未吭声。B.乙公司是甲公司最大的客户,甲公司为了与乙公司续签合同,甲公司的两位正副老总商议从公司账上取走30万元,私下送给乙公司项目负责人。C两个初中学生,一个13岁,一个14岁,经常在路边抢劫低年级的学生。D.某人一天夜里潜进一户人家,盗走价值几万元的首饰。为了安全起见,他把首饰托放到哥哥家,其哥哥并不知情。[答案解析]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解答这道题目关键是要掌握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定义中已给了我们三个要件,只需对比每种情况是否都具备以上三个要件。在事件A中,二人事先并不认识,不存在共同犯罪故意,也无共同行为;事件C中,虽然都有犯罪行为,也是共同故意,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事件D中二人虽有兄弟关系,但犯罪一人实施,其哥哥并不知情。只有事件B符合共同犯罪的三个构成要件,因此正确答案应为B。[例题5]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都拥有所有权,这项财产称为共有财产。根据以上定义,下面不属于共有财产的是()A.“梦园发廊”和“全味香餐馆”都是由金某夫妇两人开办的。B.富强公司租用的房屋是由刘某两兄弟一起兴建的。C.王某和赵某共同出资开办了“鑫磊”服装店。D,杨家有兄妹二人,均已结婚成家,哥哥开了一家租赁公司,妹妹开了一家网吧。[答案解析]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这道题目比较容易,严格依据定义进行判断:A、B、C都属共有财产。选项D兄妹二人并没有对同一财产都有所有权。所以正确答案为D。【例题6】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QZZN公考指南之行测篇BY田老鼠3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不属于代理行为的是()A.张某与王某本是邻居,后因发生民事纠纷而对簿公堂。考虑到自己对法律常识不太了解,王某请了一位律师请他全权代表自己出庭打这场官司。王某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B.六年级的小学生陈明受到社会无业人员的影响和教唆,整天寻衅滋事,偷鸡摸狗,不务正业。一次他在偷东西时被人发现,物主下手过重,打得陈明双腿骨折。其父母很生气,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C.某社会混混在武汉以为国内某一名牌大学分校招生为名,骗取了大量学费,然后他卷起赃款逃跑了D.张某是一正在服刑人员,其家中除了妻子之外没有别的亲属。祸不单行的是,其妻子由于受到同村流氓的侮辱而上吊自杀。张某十分气愤,要向法院提出起诉。由于其正在服刑,家中又无其他人可以代诉,于是地方法院指定了一名律师代他打这场官司【解析】答案为C。先分析代理的定义,代理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委托代理,一种是法定代理,还有一种称为是指定代理。代理行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来承担。我们先看题中的第一个事例,王某请了一位律师,并授权他代自己打官司,这属于委托代理;第二个事例当中,陈明是一个六年级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在该事例中陈明的权益受到损害,其父母自然就成为其法定的代理人,替他讨回公道。再看第四个事例,由于张某正在服刑,无人可以代他诉讼,因此法院为他指定了代理人,这属于指定代理。而第三个事例中,无业人员与该名牌大学之间并无任何代理关系,这纯粹属于一种诈骗行为。题目的要求是要从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不符合代理定义的,因此,该题的正确答案应该选C。【例题7】谋杀:是指一个人不但企图造成另一个人的死亡,而且也造成了这个人的死亡;或者由于一个人的行为,明明知道其正在做着一件可能造成另外的人被杀的危险事情,其仍然不顾别人生命而造成他人的死亡。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种情况属于谋杀?()A.于力清与妻子发生争吵,打了她一巴掌,为的是不让她再哭,不料将她打倒,她在倒地时,头碰到地板上。后来由于头部受伤而死亡B.一位老人得了一种绝症,不能忍受痛苦,请求护士给他服用致死剂量的安眠药,这个护士非常同情老人,就给了他,结果老人死亡C.曾宪以每小时25公里的速度在拥挤的公路上驾车行驶。没留神,他失去了对汽车的控制,碰上另外一辆汽车并引起爆炸,结果同车人赵某死亡D.汤啸,动物园管理员,在动物园打扫老虎的笼子,打扫完后,他忘了锁门就离去。结果老虎从笼子里跑出来,咬死了一名游客【解析】答案为B。护士是知道多大剂量的安眠药会致人于死地的,她把那么大剂量的安眠药给老人,对事情的后果是非常清楚的,尽管这位护士是在老人的苦苦请求下实施的行为,从表面上看还是对病人的同情,但从定义而言她的行为是谋杀。故B为正确答案。【例题8】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A.一个歹徒企图抢劫一位先生的包,不料他看错了人,这位先生是一位身着便衣的警察,两个人一交手,歹徒发现自己不是对手,于是落荒而逃B.一中学生因成绩不好而被老师罚站,自觉颜面尽失,于是趁夜色带了一把刀闯入老师家要把老师杀掉。这位老师虽然身体瘦弱,但却沉着冷静,她展开了心理攻势,使这位学生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刀C.一个盗窃集团瞄上了一家大公司,准备伺机行窃。后来听说该公司由于一笔大买卖翻了船,
本文标题:定义判断答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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