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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之所得必为我之所失------零和博弈•下棋、玩扑克牌在内的各种智力游戏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参与游戏诸如的各方之间存在着输赢。在游戏进行之中,一方赢得的就恰好等于另一方输掉的。譬如,在国际象棋比赛中,一方吃掉对方的一个棋子,就意味着该方赢了一步而对方输掉一步,我们称这种博弈为“零和博弈”。•所谓“零和博弈”的概念就是由此而来的。•零和博弈又称“零和游戏”,与非零和博弈相对。属非合作博弈,指参与博弈的各方,在严格竞争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永远为“零”。双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也可以说:是“损人利己”。零和博弈的结果是一方吃掉另一方,一方的所得正是另一方的所失,整个社会的利益并不会因此而增加一分。•两人对弈,总会有一个人赢,一个人输,如果我们把获胜计算为得1分,而输棋为-1。则若A获胜次数为N,B的失败次数必然也为N。若A失败的次数为M,则B获胜的次数必然为M。这样,A的总分为(N-M),B的总分为(M-N),显然(N-M)+(M-N)=0。这就是零和游戏的数学表达式。【零和博弈简介】当你看到两位对弈者时,你就可以说他们正在玩“零和游戏”。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总会有一个赢,一个输,如果我们把获胜计算为得1分,而输棋为-1分,那么,这两人得分之和就是:1+(-1)=0。•这正是“零和游戏”的基本内容:游戏者有输有赢,一方所赢正是另一方所输,游戏的总成绩永远是零。•零和博弈属于非合作博弈,是指博弈中甲方的收益,必然是乙方的损失,即各博弈方得益之和为零。在零和博弈中各博弈方决策时都以自己的最大利益为目标,结果是既无法实现集体的最大利益,也无法实现个体的最大利益。除非在各博弈方中存在可信性的承诺或可执行的惩罚作保证,否则各博弈方中难以存在合作。•零和博弈的例子有:赌博、期货,猜硬币,等。【零和博弈的例子】•从博弈的本质特征上看,常数和博弈与零和博弈并无什么不同。因此,我们习惯上将常数和博弈称为零和博弈。这是因为,效用函数在加上或减去一个常数后仍为同一偏好序的效用函数,而当常数和博弈中的各局中人支付加上或减去一个常数后,常数和博弈就变成了零和博弈(当然,零和博弈本身就是一种常数和博弈)。尽管下棋和玩牌等游戏博弈通常都是零和的(在玩成平局时,各局中人的支付都为零,这些支付的总和仍为零),但在经济活动中的许多互动却是非零和的。•简单的对比,这样的道理倒可以类似于能量守恒中的一种特殊情况。能量守恒中,能量既不可会消灭,也不会创生,它只会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其他形式,或者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物体,而在转化和转移过程中,能量的总量保持不变.•只不过在零和的能量守恒中,只能是完全的转化。两个极端,只会是1或0,胜或负,生或死,善或恶。零和博弈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应用•一、股市零和博弈的定义可以表述为:•输家损失+现金分红=赢家收益+融资+交易成本。•(等式左边是股市资金的提供者,右边则是股市资金的索取者)•二、零和博弈与公司治理•公司治理中的零和游戏并非没有一个均衡点,可以从对手间的博弈转变为正当管理与不正当管理之间的此消彼长,避免双方的对抗。正当管理的成份多一点,不正当管理的成份就少一点,反之一样,两者之间存在着零和关系。引申•在幽默范畴里,零和博弈被引申为“快乐守恒定律”,意思是“有人快乐,就必定有人失落”,也就是“快乐必须要建筑于别人的痛苦身上”。跟墨菲定律相似,快乐守恒定律的主要用途也就是逗乐。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总会发生。•零和游戏原理之所以广受关注,主要是因为人们发现在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能发现与“零和游戏”类似的局面,胜利者的光荣后面往往隐藏着失败者的辛酸和苦涩。从个人到国家,从政治到经济,似乎无不验证了世界正是一个巨大的“零和游戏”。这种理论认为,世界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财富、资源、机遇都是有限的,个别人、个别地区和个别国家财富的增加必然意味着对其他人、其他地区和国家的掠夺,这是一个“邪恶进化论”式的弱肉强食的世界。发展趋势•20世纪人类在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经济的高速增长、科技进步、全球化以及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之后,“零和游戏”观念正逐渐被“双赢”观念所取代。•“利己”不一定要建立在“损人”的基础上。通过有效合作,皆大欢喜的结局是可能出现的。但从“零和游戏”走向“双赢”,要求各方要有真诚合作的精神和勇气,在合作中不要耍小聪明,不要总想占别人的小便宜,要遵守游戏规则,否则“双赢”的局面就不可能出现,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
本文标题:彼之所得必为我之所失零和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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