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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流浪乞讨现象治理方式的探究摘要:流浪乞讨是一种特殊的谋生方式,也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客观现象。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是现代社会一个特殊群体,他们的存在与社会的安定有序、和谐发展很不协调,如何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提供行之有效的社会救助,是整个社会应当正视和高度关注的问题。我们在充分肯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历史意义的前提下,全面分析制度实施以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面临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针对理街头流浪乞讨现象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救助管理制度的意见,建议与措施。关键词:流浪乞讨面临的问题实施意见一、关于流浪乞讨人员的定义1、我们一般说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我国救助机构实施救助的对象,即“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不享受城乡低保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①。2、那些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属于救助对象;对因偶遇被抢、失窃、务工不着、无亲友投靠而食宿等发生临时性困难的人,可在弄清楚、履行必要手续前提下给予救助。二、流浪乞讨人员的现状1、从年龄看:老年人和未成年比较多,青壮年较少,即流浪乞讨人群有向低龄、高龄“两端”发展趋势;2、从乞讨人员看:男性多于女性、乡镇的多于城市的;3、从身体状况看:残疾或有疾病的乞讨人员比较多,身体健康的较少;4、从乞讨内容看:乞讨人员有由一般向职业化发展的趋势,开始出现地域化、团体化;5、从乞讨行为看:现在出现了“真乞讨”和”“假乞讨”行为,即有些人根①焉雯雯:《城市女性流浪乞讨群体的救助研究——以济南市救助管理站为例》,山东大学硕士学士论文,2009年,第5-6页2本不属于救助范畴,但是通过假装残疾、强迫他人乞讨、利用乞讨去偷取他人钱财等行为来获取钱财;6、从乞讨原因看:多数是因为解决不了温饱问题,也有因为无儿女抚养、受了天灾人祸、父母离异、落榜、厌学、被骗、为减轻家里负担、遭遇家庭暴力、被抛弃等;7、从乞讨方式看:有卖艺式;示残、示疾式;特殊缘由式;耍赖式;三、乞讨行为引发的社会问题由于诸多的不同因素导致“乞讨业”发展规模速度空前,畸形发展的乞讨现象给社会带来一系列的不良的社会问题①;1、影响市容市貌:中国加入WTO后更注意市容市貌,摇保持良好形象,而乞讨人员散步在各交通要道严重影响了我国的市容市貌;2、容易出现同情疲软,削弱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与救助;3、对城市交通秩序造成影响:因为流浪人员经常趁红灯的时候去进行乞讨;4、影响社会治安环境及稳定,可能使犯罪问题增加;5、助长了好逸恶劳的惰性风气,营造了不劳而获、欺诈可耻的良好氛围;6、流浪儿童的受教育受影响,影响国民素质的提高;7、为疾病传播提供了途径,因为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差,有疾病也不能马上治疗;四、救助管理面临的问题(一)出现管理盲区1、流浪乞讨人员的构成非常复杂:有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有以乞讨为生的、有流浪乞讨无理上访和偷摸拐骗的、有少数犯罪分子等,应明晰救助范畴;(二)自愿求助的人少1、受助者大多数是从别的救助站转过来;仅一小部分是自己来的;2、长期的流浪者觉得救助站是解决临时问题而不是长期的问题;3、一些无行为能力者没有能力自愿救助;4、一些靠乞讨过活的人认为救助站“只管饭不管钱”,宁愿继续在外面“赚钱”;(三)救助方法简单、形式单一①李润之:《对我国流浪乞讨问题的一些思考》,期刊《探求》2008年03期,第53—到54页31、救助管理站的工作程序无一例外的为“接收进站——采集信息——联系流出地政府或家属——送其回家或由流出地政府接其回去”2、受众人员在救助站期间,工作人员几乎不跟受助人员去进行与采集信息无关的交流;3、受助者感到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地位,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等精神层面上的救助严重不足,救助产生的社会效果不理想;(四)管理方式粗糙,缺乏专业化人员1、受助人员被限制在宿舍和走廊区域,自由被限制了,工作者与受助人员极少沟通;2、专业化的工作人员稀:指有爱心、有奉献精神、具有专业的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知识的工作人员少‘(五)救助资金有限救助管理站的资金来源国家财政拨款,此外没有任何其他资金来源,而国家每年的拨款有限,有限的资金会影响救助工作的效果和效率;(六)救助的深入性不足1、救助站是一种低层次的救助,临时性的救助,以满足受助者生存需求为主,对他们的后续缺乏考虑;2、仅提供吃的和睡的或者返程的车票,限制了救助工作的深入性;3、简单化、粗放化的救助方式降低了救助的有效性;五、治理意见在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南宁市不断创新救助管理手段与方法,大力完善救助管理体系,建立了关爱性救助管理模式,有效保障被救助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和人身权利,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一下是一些具体的实施意见:(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建设1、因为过于原则化的条款内容使得救助管理工作操作性不强,落实难度大;2、对于出现的管理盲区,也应该从立法的角度予以增补和完善;(二)建立市救助小组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救助站站长为首的领导小组,在站长的领导下,与民政、公安、卫生、城管执法、财政、城市管理等部门协商并达成统一认识,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充分调动各级部门的力量,共同4治理街头流浪乞讨现象。2、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公安、城管办和城管执法等部门负责告知、引导和护送至救助站求助;救助管理站做到科学施救,做到应收尽收,应助尽助,及时帮助治疗稳定的病人联系家人或护送返乡;卫生部门对各类病人应治尽治;财政部门将救助管理经费列入专项预算,做到按需开支。各部门在救助过程中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确保了救助工作顺利开展。(三)构建救助网络,开展主动救助1、救助管理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工作,在依靠救助站力量的同时,更需要发挥全社会力量参与合作;2为使流浪乞讨者得到就近、及时的救助,及针对一部分流浪乞讨者不愿意接受救助的现象,应结合实际构建救助管理网络,全面协调救助管理工作,在充分调动相应管理部门的基础上:(1)建立志愿救助劝导服务小分队。志愿救助劝导服务小分队,由大学生、退休教师和普通市民等志愿者组成,经过志愿服务理念、专业技能的知识培训后,义务在街头开展宣传劝导救助活动,进行面对面的告知、劝离。(2)建立联合小分队,由公安、城管和城管执法部门在各城区组成,负责各区域内流浪乞讨人员的宣传、告知、劝离和护送工作,重大节假日和重点管理区域则实施全天候管理。(四)社会救助必须走社会化道路1、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在救助工作的作用,使其通过比较灵活的运作方式,通过捐款物、告知引导和直接救助等渠道,多形式参与救助工作;2、多方筹集资金,利用社会慈善资金和闲散资金来实施社会救助,减轻政府负担;3、引进社会工作者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借鉴现代社会工作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帮助受助者解决受助人的问题,为救助管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五)建立电子档案,实行网络化的救助管理①1、可以向地方政府单位提供相关信息;2、向全国救助站提供求助人员的信息;3、播报受助者被拒绝接回的有关资料,敦促地方政府做好就助工作;(六)规范乞讨行为流浪乞讨人员在乞讨时必须顾及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因此:1、依照严格的立法程序设立“限讨区”,禁止在特定的场所行乞,让流动乞①顾孝明:《城市乞讨问题的多视角研究及管理措施》,期刊《改革与战略》2006年11期,105—106页5讨变固定、分散乞丐变集中、乞讨无序变有序,有利于慈善机构和个人向乞讨者捐款、先爱心;2、禁止恶性乞讨:如恐吓、威胁等;3、规范乞讨者的行为,如不许暴露残疾和自残;4、对流浪乞讨人员尝试建立有效身份确认制度,政府相关部门可同意办法执照性的乞讨证明;(七)设立救助管理引导牌。在城区主要繁华街道、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醒目地设置救助引导牌。引导牌上可写出救助条件、救助站地址及求助电话110。(八)提高市民劝导意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是一项十分耗资的工作,救助工作完全依赖国家和政府,不利于救助工作的快速推进。救助管理工作人员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开展宣传救助管理活动,争取全民共同关心、关注、支持、参与救助事业,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九)救助站与高校联动,建立互惠合作关系1、乞讨人员应该有两方面:(1)对其基本生活进行救助,衣食住行等;(2)对其进行心理和精神方面的救助,以帮助他们回归正常的生活状态:我们往往忽略了第二个方面,应结合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引入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方法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等;2、让救助站成为师生的实践之地:救助站可以引进高素质、较为专业的人员为受助人员开展生活救助外,进行更深层次的救助;(十)劳动可以改造人,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流浪乞讨问题,采取技术培训和提供就业机会相结合的办法,能提高他们的个人素质和劳动技能,帮助他们真正地自食其力,大大流浪乞讨群体的存在对社会的压力。(十一)救助管理站只是一个临时性救助体系,只有从源头上控制流浪乞讨人员数量,才是治根之法。流浪乞讨产生的根本原因是贫困,流浪乞讨人员绝大部分来自农村,因此综合其他多种有效手段,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逐步缩小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区域发展;(十二)坚决打击并取缔非法行乞活动,非法行乞活动主要有未成年人行乞、欺诈性行乞、有组织的团伙行乞、胁迫或诱骗他人行乞、以行乞为掩护从事犯罪行为等,政府应当严格禁止未成年人行乞;总结6流浪乞讨,一种社会弱者的符号,乞讨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作为现代政府应该尊重这种权利,对非恶意的乞讨人员要予以保护。《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表明对流浪乞讨、无业人员不再以理清数目为目标,而是以救助为原则;城市管理必须人性化,以尊重人权为基础;在依法治理的时候要体现人文关怀和文明形象。参考文献1、谭明强黄苑:《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管理之己见》,期刊《科学时代》2009年02期。2、焉雯雯:《城市女性流浪乞讨群体的救助研究——以济南市救助管理站为例》,山东大学硕士学士论文,2009年。3、顾孝明:《城市乞讨问题的多视角研究及管理措施》,期刊《改革与战略》2006年11期。4、李润之:《对我国流浪乞讨问题的一些思考》,期刊《探求》2008年03期。5、杜昌建王登成:《对我国城市乞讨现象的探析》,期刊《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09年05期。
本文标题:流浪乞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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