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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风险管理与信贷业务基础知识培训目录信贷业务基本知识第二部分信贷相关法律法规第三部分银行风险管理基础理论第一部分银行风险的内涵1.1银行风险分类及特点1.2银行风险管理理论1.3第一部分:银行风险管理基础理论•风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期内,由于各种结果发生的不确定性而导致行为主体遭受损失的大小以及这种损失发生可能性的大小。•风险是一个二维概念,风险以损失发生的大小与损失发生的概率两个指标进行综合衡量,风险与收益往往紧紧相随。银行风险的内涵1.1第一部分:银行风险管理基础理论第一部分:银行风险管理基础理论银行风险分类及特点1.2四种主要风险的定义1.2.1按诱发风险的原因分类,主要是以下四类风险:信用风险: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债权人或金融产品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由于市场价格波动而导致商业银行表内、表外头寸遭受损失的风险,可分为利率风险、股票风险、汇率风险和商品风险四种。操作风险:指由于人为错误、技术缺陷或不利的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操作风险可分为由人员、系统、流程和外部事件所引发的四类风险。流动性风险:指商业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和/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包括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负债流动性风险。1信用风险3操作风险2市场风险4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主要存在于授信业务,具有明显的非系统性风险特征主要存在于交易类业务,基本上只存在系统性风险具有普遍性、多样性和非营利性,可能引发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形成的原因更加复杂和广泛,通常被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银行风险分类及特点1.2第一部分:银行风险管理基础理论四种主要风险的特点1.2.2资产风险管理理论:20世纪60年代以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主要偏重于资产业务的风险管理,强调保持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负债管理理论:认为只要商业银行有强大的借债能力,它的流动性,就会有一定的保障,商业银行就没有必要在资产业务上保持大量具有较高流动性的资产,而尽可能将其投入到有盈利的贷款项目上,必要时甚至于可以通过扩大债务保持贷款规模的扩大。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理论:重点强调对资产业务、负债业务风险的协调管理,通过匹配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经营目标互相代替和资产风险,实现总量平衡和风险控制。全面风险管理理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并举,信贷资产与非信贷资产并举,组织流程再造与技术手段创新并举。第一部分:银行风险管理基础理论银行风险管理理论1.3信贷基本知识基本概念操作流程的简介信贷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信贷业务基本知识第一章:基本概念一、信贷的定义1.银行利用自身资金实力为客户提供资金融通行为,并以客户支付融通资金的利息和偿还本金为条件的;2.银行利用自身信誉代客户承担债务责任行为,并以客户支付费用或最终承担债务为条件。二、信贷业务分类(一)按会计核算分类表内业务:归入资产负债表中核算的资产业务表外业务:不归入资产负债表中核算的或有负债,以收取手续费作为收益。(二)按期限分类•短期贷款—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中期贷款—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长期贷款—5年以上的贷款要根据借款人收入状况、经营周期、还款方式核定贷款的期限(三)按担保方式分类•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信用贷款—基于借款人的信用发放的贷款•保证贷款—保证人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银行提供担保,在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有:•1.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但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由法人书面授权的,可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抵押贷款—抵押人不转移对其所拥有所有权、处分权的财产的占有,以该财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银行以抵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所得款项优先受偿。抵押物注意要点:•1、抵押物的权属是清晰的,是抵押人所有并可以支配的,抵押物的权属不发生变化;(没有银行的同意,不可以变卖,出租等限制)2、抵押物是有价值的,易于变现的;3、在同等情况下,可以优先受偿。•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能作为抵押物的有:•质押贷款—出质人将其拥有的动产或权利移交银行占有,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我行有权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以质押物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分为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动产质押与抵押的不同在于对财产是否转移占有。•如汽车是动产,将汽车放在银行指定的仓库保管,转移了占有权,属于质押;如果只是在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取得抵押登记证明,车辆仍由抵押物支配使用,属于抵押。•常见的可以质押的权利有:汇票、存款单、仓单、提货单、股权、应收帐款等。•抵押及质押要按规定办理抵押及质押手续,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银行的债权得不到优先受偿。•在办理抵押或质押时要注意的三个问题:抵质押物产权是否清晰、是否足值、是否易于变现。(四)按贷款性质和用途分类•1、固定资产贷款;•2、流动资金贷款;•3、个人贷款(分为经营性贷款和消费性贷款)。常见的信贷业务品种•1、流动资金贷款,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贷款;•2、固定资产贷款,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中长期贷款;•3、房地产开发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的一种,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房屋建造、土地开发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贷款;•4、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其在辖区内购买、建造各类住房的个人贷款;•5、汽车消费贷款,银行对借款人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个人借款人发放的贷款;•6、其他消费贷款,银行对借款人除住房及汽车外的其他大额消费而发放的个人贷款。•7、银行承兑汇票,指银行作为付款人,根据出票人的申请,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对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8、贴现,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转让与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融资行为。三、信贷的七个基本要素•七大要素包括:•1、业务对象(贷款对象)•2、金额;•3、期限;•4、利率;•5、用途;•6、贷款方式;•7、还款方式;(一)业务的对象•1、公司客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2、个人客户,包括经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及具有中国国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金额•银行向客户提供单笔信贷业务或额度授信及额度使用的具体数额。贷款金额要根据借款人的承贷能力、担保条件、贷款用途等综合考虑。(三)期限•分为短期、中期、长期,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的一般不超过30年。•1、在央行规定区间的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借款人贷款风险、贷款的综合收益、市场资金供给情况、资金筹集成本等因素,实行浮动利率。最低下浮10%,个人住房贷款最低下浮30%。(四)利率•2、央行调整基准利率•短期贷款执行发放时的利率,不作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及消费性贷款在1月1日调整;•其他贷款一般按贷款发放日的对月对日调整;•注意:调整的只是基准利率,浮动比率不变,调整后以新的基准利率为基础,按原浮动比例上下浮动。•3、利率实行“分期计收,利随本清”的原则。(五)贷款用途•不同的信贷业务有不同的用途,尤其关注用途是否真实、合法,贷款用途是否在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内,是否属于国家严禁或限制的项目,贷款不能流入股票、期货市场及不能进行权益性投资,挪用资金是一种危险的信号。(六)贷款方式•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担保是保证借款人还款或履行责任的第二还款来源。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等。(七)还款方式•(1)一次性归还方式指按合同约定的到期日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一般用于短期周转性贷款;•(2)分期归还方式指按合同约定,贷款本金按月、按季、半年归还,一般用于中长期贷款;•(3)混合还款方式指按合同约定,贷款本金分别采取一次性归还及分期归还方式,一般用于中长期项目贷款。第二章信贷操作流程•全流程管理•信贷管理是一个由诸多环节环环相扣的全流程管理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引发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每个环节的职责都有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去落实。操作流程包括:•1、贷前环节—贷款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审查、贷款审批•2、贷中环节—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款支付•3、贷后环节—贷后检查、贷款到期的处理、五级分类、贷款档案管理。一、贷款的受理•初步审查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用途、各项收入情况(第一还款来源)、保证人或担保物(第二还款来源)是否符合银行的要求。借款人为个人客户的条件:•(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在村镇银行管辖地区有固定住所,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2)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或资产;•(4)品行良好,无不良信用纪录;•(5)能在我行开立帐户;借款人为公司客户的条件:•1、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2、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3、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4、产权明晰,经营管理制度健全;•5、资信良好,具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6、担保合法;•7、取得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在我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借款资料审核要求:•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客户经理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与原件相符”印章,并签名确认。在受理阶段,借款人可能不会一次性提供所有的资料,客户经理可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银行流水或报表等材料初步判断贷款是否可行。二、贷款调查•贷前调查实行双人调查制度,客户经理对所调查的内容进行事实认定,并在贷款档案的调查报告中分别签名确认。贷前调查基本原则•贷前调查应遵循实地调查、真实反映的基本原则。•1.实地调查指必须坚持对借款人、担保人、抵(质)押物等进行实地、实物查看,核实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在所核实资料上签章确认;•2.真实反映指客户经理对调查所了解的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反映、分析借款人的实际情况,不得回避风险点。贷前调查的内容•贷前调查包括以下几个基本方面:•1、借款人基本情况的调查•(1)查核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一致性;•(2)借款人管理情况的调查;•(3)资信状况的调查。•2.借款人经营情况的调查分析•(1)对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的调查,如产品成本、技术含量、生命周期、市场需求等;•(2)市场环境的调查,如产业政策、市场竞争、发展前景等。•3.借款人财务状况的调查分析•借款人为自然人的,主要从借款人工资收入、资产收益及其他收益方面,同时结合借款人的资产实力、经营实体的经营状况、家庭对外负债或担保等综合分析其偿债能力;•借款人为公司客户的,主要通过实地考察和对财务报表的分析,判断借款人的偿债能力:•通过资产负债表的分析,整体判断借款人抗风险能力;•通过损益表的分析,判断其经营情况及盈利能力;•通过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判断其现金偿还贷款的可能性。•注意:对于中小企业,尤其关注现金流的分析,包括现金流量表和银行结算分析。•特别注意:在分析财务状况时,应根据连续几期的财务数据纵向对比,揭示财务变化趋势;同时,应注意与行业水平进行横向对比,综合反映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水平。•4.贷款用途的调查•(1)调查贷款的用途是否在营业执照规定范围内;•(2)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3)是否符合借款人的生产经营需要;•(4)借款额度是否合理。•5.担保的调查•围绕担保物是否有价值、产权清晰及变现能力进行调查。•(1)产权证明是否真实,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属于《担保法》、《物权法》中规定的不可抵(质)押的物品;•(2)根据抵(质)押物的类型,市场交易活跃度,类似物品的价值,合
本文标题:信贷基本知识及风险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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