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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第七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
1第七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陈辉华中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工程管理系建设法规2主要内容讲授内容案例分析思考题讲授内容建设工程合同法规的概念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的索赔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返回一、建设工程合同法规的概念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是指调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不仅包括国家制定颁布的所有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还应包括其他法规中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返回二、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1、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平等原则;合同自由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2、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以施工合同为例)(1)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这一条款中应明确建设工程合同除合同本身外,还包括洽商、变更、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备忘录、纪要和协议。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以及有关的技术资料和技术要求也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建设工程项目的概况这一条款应明确写出工程的名称、详细地址、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和方式、建筑面积、建设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3)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责任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的职权范围;甲、乙双方的职责。(4)建设工程合同款与支付这一条款中应写明约定工程造价的依据、确定工程造价的方式(是按甲、乙双方审定的工程预算还是按招标工程的决标金额等)、约定工程造价的调整方式(是实行固定价格还是可调价格,如为可调价格,还应明确可调因素,如工程量增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材料的价格调整等)。(5)竣工与决算返回三、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返回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原则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担保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1、合同履行的原则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除非由于全面履行原则建设工程合同的全面履行就是合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包括:履行标的——工程项目的建设行为;履行期限——工程工期;履行地点——工程所在地;履行价格——工程造价等。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全面检验,需经过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决算三个步骤。返回2、合同履行的担保合同履行的担保,是保证合同履行的一项法律制度,使合同当事人全面履行合同及避免因对方违约遭受损失而设定的保证措施。合同履行的担保是通过签订担保合同或是在合同中设立担保条款来实现的。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其义务且不承担相应责任时,担保人则应承担其担保责任。建设工程合同的担保行式主要有:保证;抵押;定金;留置。返回3、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从广义上而言应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及合同主体的变更。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是通过工程签证来加以确认的,实际上就是工程承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等事项所达成的补充协议。经双方书面确认的工程签证,将成为工程结算或工程索赔的依据。工程签证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对原合同进行变更的法律行为,具有与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并构成整个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工程签证的范围、权限、程序等问题都应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加以确定。返回四、建设工程合同的索赔索赔的原因索赔的依据返回1、索赔的原因合同风险分担不均;施工条件变化;工程变更;工期拖延;业主违约;合同缺陷;国家法令的变更;其它。返回2、索赔的依据(1)索赔的主体既可是承包方,也可是发包方。(2)索赔的依据合同和合同文件;施工文件和有关资料;前期索赔文件;法律与法规。返回五、勘察设计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勘察费的数量和拨付办法设计费的数量和拨付办法委托方的违约责任承包方的违约责任返回1、合同的主要内容建设工程的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内容,技术要求及期限;承包方勘察范围、进度与质量、设计阶段的进度、质量和设计文件的份数;勘察、设计取费的依据,收费标准及拨付办法;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其它约定条款。返回2、勘察费的数量和拨付办法勘查工作的收费标准按照勘查工作的内容确定。其具体标准和计算办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在国家指导下,承、发包方在合同中加以约定,勘察费用一般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收取。勘察合同订立后,委托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定金,定金金额为勘察费的30%;勘查工作开始后委托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勘察费的30%;全部勘查工作结束后,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向委托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委托方收取资料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实际勘察工作量付清勘察费。返回3、设计费的数量和拨付方式设计工程的收费标准,一般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建设规模和工程内容的繁简程度制定不同的收费定额,再根据这些定额来计算收取的费用。设计合同订立后,委托方应向承包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的20%作为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费用其余部分的支付由双方共同商定。勘测、设计费的支付方式,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合同中还需明确勘察、设计费的支付期限。返回委托方若不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由于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工作必须的资料或工作条件,因而造成勘察、设计工作的返工、窝工、停工或修改设计时,委托方应按承包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因委托方责任造成重大返工或重做设计时,应另增加勘察、设计费。勘察、设计的成果按期、按质、按量交付后,委托方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按期、按量支付勘察费、设计费。委托方未按合同规定或约定的日期支付费用时,应偿付逾期的违约金。返回4、委托方的违约责任承包方若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因勘察设计质量低劣而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损失,由勘察设计单位继续完善勘察、设计任务,并应视造成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勘察设计单位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返回5、承包方的违约责任六、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合同主要内容委托方的违约责任承包方的违约责任返回1、签订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返回2、合同主要内容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量报价及工程总价;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竣工日期;设计文件,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的办法;双方相互协作的其它事项;违约责任;纠纷的解决方式;工程的保修。返回未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应负的责任,除竣工工期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停工、窝工损失;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和其它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支付工程价款的,按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返回3、发包方的违约责任因施工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返工、改建。经修理或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工程交工的时间不符合约定,承包方应按双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生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返回4、承包方的违约责任案例分析1、背景:某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建造2000平方米的两层厂房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该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15000元。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问: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案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也答应,是甲乙方的口头协议。其变更形式违法,是无效的变更。双方应按原合同规定执行。施工期间,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负责,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1个月的实际损失,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违约金。返回2、背景:某年4月A单位拟建办公楼1栋,工程地址位于已建成的X小区附近。A单位就勘察任务与B单位签订了工程合同。合同规定勘察费15万元。该工程经过勘察、设计等阶段于10月20日开始施工。施工承包商为D建筑公司。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料的固定价格合同。工程招标文件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问题:1)委托方A单位应预付勘察定金数额是多少?该工程签订勘察合同几天后,委托方A单位通过其他渠道获得X小区业主C单位提供的X小区的勘察报告。A单位认为可以借用该勘察报告,A单位即通知B单位不再履行合同。请问在上述事件中,哪些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为什么?A单位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定金?2)若A单位和B单位都按期履行合同,并按B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与施工。但在进行基础施工阶段,发现其中有部分地段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符,出现软弱地基,而在原报告中并未指出。此时B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3)施工单位D由于进行地基处理,施工费用增加20万元,工期延误20天,对于这种情况,A单位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4)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施工单位D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A单位指令下达的第三天,向A单位提交了将砂的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该索赔合理吗?为什么?答:1)委托方A应向B单位支付定金3万元。A单位和C单位的做法都是错误的,A单位不履行勘察合同,属违约行为;C单位应维护他人的勘察成果,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A单位不履行勘察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2)若合同继续履行,B单位完成勘察任务。对于因勘察质量低劣造成的损失,应视造成损失的大小,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费。3)A单位应承担地基处理所需的20万元和20天工期顺延。4)该索赔不合理,因为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并考虑相关风险;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材料供应的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够合理预见的。思考题1、建设工程签订合同的原则是什么?履行合同的原则是什么?2、建设工程合同担保的形式有哪几种?3、建设工程合同索赔的原因有哪些?索赔的依据是什么?4、勘察设计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是怎样规定的?5、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是怎样规定的?32谢谢!
本文标题:第七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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