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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文本根据教师授课录音整理)布成良教授中国现在正经历经济转轨和社会的转型期,不可避免地面临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如何解决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就成为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讲人民内部矛盾,首先看一个案例:王斌余事件。这是2005年网上讨论最多的,最热门的一个话题。2005年5月11日晚上9点多钟,一个农民工叫王斌余给包工头干了一年活,临走的时候要工钱,工头不给他。最早这个报道是新华社发的,新华社2005年9月6日每日电讯,报道的一个题目是《死囚王斌余的心酸告白》。新华社记者采访王斌余,王斌余17岁就开始到城里打工,兄弟两个干了一年,最后钱没有拿到,并且多次讨要工钱未果。新华社发表的这篇报道很长,第一段写憧憬:说王斌余从小就有个理想,通过出来打工改变命运,为自己争口气。第二段写挣扎:有时候工作到到晚上八九点钟才下班,只要天亮就干活,每天拿5元钱吃的是土豆白菜加面,什么菜便宜就买什么,住的是木棚,用木板搭起来的几十个人一间的大通铺,干活干得很累,一天要干十几个小时,平常一般是早上7点干到晚上7点,有时候还晚上八九点才下班。第三段写反抗:王斌余受不了他们的气就拿刀捅了他们,他最恨的就是包工头了。最后一段写反思:我知道保护农民工的政策,但是下面的人不执行,我们的权利还是得不到保障。实际上就是说干了一年活最后挣了5000多元钱,这5000多元钱包工头一直不给他,我们过去教育农民工要维权,向各个部门去反映。王斌余把所有办法都用过了,工钱拿不到,首先向劳动部门反映,劳动部门说去找消协,消协说去找法院,我们教给农民工的各种方法他都用过了,最后还是要不到工钱,包工头没有给他工钱。最后王斌余去晚上9点多向包工头要工钱,说:“干完活算清工资就走,要走可以但是没算清钱,这一年5000元要给我。”最后没有给他,包工头就叫了他岳父、小舅子等五六个人揍王斌余,打他走。王斌余说:“我走可以,5000元先不要了,先给我们50元路费我们就回家,5000块钱以后再向你要。”包工头说:“不行,我没有钱。”还是不给。所以那个包工头就喊了四五个人来揍他们。他们兄弟两个人年轻气盛,身上带了水果刀,就对他们开始刺了。事情是晚上9点多钟发生的,夏天人们都还没有睡,围观的人很多。包工头一看杀人了,就赶快去打电话报警,报警的时候已经连刺了4人,其中有一个是他60多岁的岳父,这人虽然年纪很大,但是脾气很火暴,让王斌余走,王斌余不走,上去就给了他2个耳光。王斌余受不了,于是就拿刀子捅,一下捅了4个人,包括包工头的老婆。包工头打完电话后出来一看兄弟俩杀人了,撒腿就跑,王斌余看包工头出来了,就追了出去,结果去追到了,这个女的就没有被刺死。王斌余自认是杀了5个人,事后的结果其实是连杀了4人,重伤1人,就那2个女的救过来,其他几个都死了。王斌余最后到公安机关自首。自首了之后所有的舆论,包括新华社写的4段,《死囚王斌余的心酸告白》以这个长篇通讯的形式报道出来,网上很多人都同情王斌余,说农民工太可怜了,干了1年工作连5000元工钱也拿不到,还被打,最后只要个路费都不给,最后激化了社会矛盾。所以这里面讲的是我们有保护农民工的政策,但实际上执行不下去,下面的人不执行,农民工的权利得不到保证。所以王斌余最后说:“我是一个坏人,不应该把人杀死。发生这样的事情对双方的父母也是一种伤害,我也没有多长的时间了,希望记者采访报道出来之后让更多的人关注农民工。领导到下面来只看表面大楼好着呢,我们在墙上施工,一不小心就摔死了。你知道修大楼有多少农民工死了?我知道有保护农民工的政策,但下面的人不执行,我们的权利还是得不到保障。所以我的愿望很简单,让我的父亲,爷爷,奶奶过得好一点,他们苦了一辈子,我希望周围的人都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不要瞧不起我们农民工,我希望人与人之间都很友好,都能够互相帮助,我希望社会能更多的关注我们。”这个说的就是一个心酸告白,包括采访宁夏石嘴山看守所的一些工作人员原以为这小子一共杀了4个人一定是凶神恶煞的,但看守所的所长说他实际上还是个孩子,心地也很善良,他走上这一步,实际上被逼无奈。网上很多的网民呼吁刀下留人。在这个事件出来以后,到了9月21日,《检察日报》发表了一篇很长的文章,题目是《要新闻事实还是要法律事实——王斌余真相还原》,说王斌余这个人实际上是比较歹毒的,出手47刀,刀刀都是致命的。这篇文章发出来之后,网上就很热闹了,有的人开始骂,最后包括法学家、社会学家,包括新华社都发表了这样的评论。其中有一个法学家说了这样一个观点,他说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对王斌余处以死刑的话是不正当的、是不行的、是不对的。他讲了一个理由,说一般情况下,王斌余这样做是情有可原的。他假设一个情景:如果一个丈夫晚上回家,推开门之后发现自己的老婆被人奸杀,而凶手还没离开。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丈夫他会采取什么行动?他肯定是拿着棍子或者砖头,菜刀把这个罪犯杀死。在看到亲人受害这种情况下,这是很本能的一种反应,他绝对不会看到这个罪犯然后跑下去打电话报警,报110然后再来抓他。从法律上来说,这个丈夫看到自己的亲人被害,没有权利杀死这个罪犯,他应该去报警,让公安局来抓他。但是一般正常人的情况下,回家看到歹徒在自己家还没走,自己的亲人倒在那要死的话,这种情况下作为丈夫也好,作为亲人也好他的第一举动肯定是不计后果的报复罪犯,或者说报复歹徒。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丈夫把歹徒杀死,法院判这个丈夫死刑,实际上此时的法律就是不公正。这个法学家说王斌余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找劳动部门,找法律部门,所以的部门都找过了,要工钱又要不回来,别人在揍他的时候你说要他冷静、冷静,他没地方住,又没有钱,他还怎么冷静啊!所以他把身上的水果刀拿出来了,乱挥乱捅,在这种情况下,要判这种人3死刑对法律来说就是不公平的,这违背了立法的精神,是不正当的。所以很多人呼吁法院要刀下留人,不要判他死刑,因为他杀人情有可原。这是整个事情的经过,最后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0月18日依法裁定维持原判,还是判王斌余死刑,10月19日王斌余被注射死刑。这个案件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件。这个案件给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是:第一,是现在社会矛盾是多了还是少了?是不是具有普遍性?这是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第二,我们要考虑这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矛盾?是敌我矛盾还是人民内部矛盾,还是其他什么矛盾?这个矛盾的性质是什么?这个事情起因是一件小事,几个人打他引起这个事件。第三,这个事件比较典型的,那么谁应该为这个事件负责?作为一个农民工,作为一个弱势群体,面临这种事情应该怎么办?王斌余去找过劳动部门,也去找过法院、消协,让他找谁他就去找谁,之后就是没人给他钱,在这种事件里面,谁应该对这个事情负责?这就是需要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因为这个案件大家比较熟悉,我就把他旧话重提,和大家讨论一下。第一章这是什么矛盾?敌我矛盾还是人民内部矛盾?首先我们应该讨论的问题,这是一个什么矛盾?是敌我矛盾还是人民内部矛盾?我们现在肯定认为这是一个人民内部矛盾,不至于敌我矛盾。第一节人民的含义首先讨论一下,什么是人民?人民的含义是什么?人民这个概念,毛泽东曾经下过定义,毛泽东的这种定义到现在还是基本正确的。毛泽东说人民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有着不同的内容。换句话说人民是一个历史的概念,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在不同的时代在不同的国家,在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它的含义是不一样的。当时下这个定义的时候是57年,他接着讲了一切赞同、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基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诋毁破坏社会主义的势力和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这是毛泽东于1957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的问题》里面给人民下的一个定义。在我们现阶段所看的人民这个概念可能不太一样,现阶段我们人民的范围比较广泛了,应该说从毛泽东的定义上我们看的出来人民是中国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概念,人民是一种政治概念。西方和中国人不太一样的,中国人一般来说是用人民的概念,西方是用公民这种概念。公民这种概念实际上是一种法律概念,用的比较多的是一种选民的概念。所以中国从古到今喜欢用民,在过去在封建社会喜欢用草民、子民。现在中国所说的人民,实际上是人民群众。它是合起来用的,虽然说人民,其实讲的是人民群众。这样一个政治概念和西方的概念不太一样,一般我们都不讲人民,讲的都是人民4群众。那么什么是群众呢?字典上说是无序的、聚合起来的众多的人,这就是一种人民,这就是一种人民群众。在现阶段,实际上我们讲的人民是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团员。和西方的概念不太一样,西方人用公民的概念用的一个法律概念,公民的概念就是大家都是平等的,你的权利不比我的权利大,我的义务也不比你的义务多。人民的概念不太一样,你是人民的一个成员,是人民的一份子,才享受人民的权利,如果是人民的敌人,就不应该享受,或者享受的权利就应该少一点。两者一个是政治概念,一个是法律概念,当然法律也是一种政治。实际上人民和公民的概念是不太一样的,公民是大家一律平等的,谁的权利也不大谁的权利也不小。人民和敌人的权利是不一样的,肯定剥夺敌人的权利,是人民才享受给人民内部的一种权利,这两个概念实际上不太一样的。中国讲人民是日常生活和政治生活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概念,人民就是人民群众,是不分开的。人民包含了人民群众,是以劳动人民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过去我们讲人民,从马克思一直到毛泽东,都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了,人民在政治和道德上是完全一致的。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面的人民是2大阶级1大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后来90年代之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出了一本书《中国十大社会阶层》把社会阶层分为10个阶层:第一个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第二个经理人员阶层;第三个私营业企业组阶层;第四个专业技术人员阶层;第五个办事人员阶层;第六个个体工商户阶层;第七个商业服务人员阶层;第八个产业工人阶层;第九个农业劳动者阶层;第十个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阶层。这样一个十大社会阶层出来之后,工会不赞成,工会主席认为工人阶级曾经是老大哥,结果研究来研究去,变成老八了,所以工人阶级不太赞成,后来这本书就重新改版。这个阶层可能是比较对的,符合当今社会的一种现实。实际上就是他们一般来说中国列为十大社会阶层,但是中央没有采取十大阶层的概念,中央把它作为一种新的阶层,这种新的社会阶层第一个是民用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第二个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第三个个体户;第四个私营企业组;第五个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第六个自由职业人员。我们把他列为6个社会阶层,而对于这6种人员,江泽民说中共中央把它列定制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这就属于人民的一种范畴。原来有些人员,比如说第二个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按照毛泽东的概念肯定不属于人民的范畴,应该属于买办,而私营企业组应该属于资本家,5外来务工有的是几千人有的是几万人,私营企业不是资本家谁是资本家,对不对?在过去的概念可能是属于人民的范畴,而现在我们给它下了个定义:现在都是属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跟过去不太一样,应该属于我们所说的人民的概念。反过来再想想毛泽东的那句话:人民在不同的时期在不同的阶段有着不用的内容。那么这些包括私营企业组、包括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包括过去没有的自由职业人员,有些人没事干就在那拍新闻的,还有自由撰稿人,什么单位也不属于,这些都是自由职业人员。所以这是人民的一种概念,和过去讲可能不太一样。第二节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那么什么是人民内部矛盾呢?那么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是什么呢?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选的图是过去“文化大革命”的一幅图。实际上那个时候也是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表现吧。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归纳为四个方面的表现:(1)阶层之间的矛盾:第一个表现应该是阶层之间的矛盾。无论中国存在着十大社会阶层,或者几大社会阶级,贫富差距在拉大,不同的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比出来的差距,在阶层之间存在着矛盾。在共产党成立的时候,全党一共五十几名党员,大部分都是知识分子,出席一大的十三个代表都是知识分子,那时还谈不上是阶层。到了后来,1923
本文标题: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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