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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及分散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付旭东目录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三、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分散2•银行作为经营“信用”的高风险企业,存在着金融企业的固有风险,通常采用担保方式来有效规避风险,动产质押和抵押担保就是其中的一种主要形式。•由于银行没有物流经营资质和缺乏对动产管理的经验,于是委托物流公司对动产进行监管,将风险予以分散。•那么对于物流公司而言,动产(质押、抵押)监管的风险是什么呢?将如何对风险进行防控,又如何分散呢?3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动产质押担保是金融担保形式之一。•动产质押担保具备银行信贷行业的共性风险和动产质押与监管的特殊风险。4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一)银行信贷行业的共性风险1、政策风险•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政策调整会影响到借款企业的生存。——北京市政府出台了交通治堵方案,限制汽车上牌照,使得汽车市场销售量锐减,相当一部分汽车经销商会逐步退出这个行业;受政策影响的汽车经销商也将因经营困难面临还贷压力;那些刚刚贷款建造、装修4S店的汽车经销商将面临破产,银行的贷款难以收回。5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2、行业风险•整个行业由于市场变化等原因形成的风险。——2007年,由于进口纸张的进口价比国内生产企业的成本价还低,形成国内造纸行业性亏损,影响银行信贷资金的归还。6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3、技术风险•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先进技术的普遍运用都会带来某种产品革命性的变化,这种技术进步会给生产落后产品的企业造成淘汰的风险。——数码技术的诞生以及数码相机的普遍运用,在给人类带来丰富多彩生活的同时也给胶卷时代划上了句号,对于胶卷生产企业如乐凯的冲击可想而知。74、宏观风险•是指宏观经济形势下滑造成的风险。——2008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随之而来的是经济危机,银行业紧缩货币政策的推出,使不少企业因资金链断裂而不得不面临破产。5、担保风险•对外担保是或有负债,由于被担保企业不能按期归还贷款而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86、道德风险•是指银行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在与企业发生信贷业务时,由于调查不严、把关不严、审查不严、不按规定和制度办理业务,导致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恶化的风险。7、经营风险•是指某一企业自身经营不善带来的风险。——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管理不到位、对市场价格走势判断错误、挪用资金投机股市、赌博等原因产生的风险。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9(二)动产质押的特殊风险•以动产作为质押担保物,对质物的要求除满足货物仓储保管的基本要求外,还要具有担保物的要求,由此形成了动产质押的特殊风险。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101、质物权属风险(1)出质人非法以他人货物质押,造成作为质权人的银行与货物的所有权人产生争议,虽然国家相关法律保护质权人的善意取得,但在实际操作中不确定性很大。(2)重复质押,出质人非法将一批货物质押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质权人,使得质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权而产生损失。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112、质物内在品质风险•出质人恶意以虚假货物质押,质物以次充好,由于质物价值不足,变卖时无法实现全部债权而产生损失。3、质物跌价风险•是指质物由于价格下跌,造成质物价值不足,变卖时无法实现全部债权而产生损失。——一般情况下,当价格下跌5%时,银行会要求借款人(出质人)补充保证金或增加质物来防止损失。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124、出质人强行提货风险•质押业务一般在出质人作业库操作,当出质人已经很难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或质物价格急剧下跌时,出质人会违规或违法强行提货。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13——2008年,某质押项目,最低控制价值为1000万元,实际评估价值1500万元,出质人已将价值300万元的货物出售并预收了定金。•金融危机爆发时,质物价格爆跌,银行为了减少损失,不断下调质物单价,实际评估价值降至800万元,已不能满足最低控制价值。•出质人强行提货,物流公司通知银行后要求其还贷。•出质人认为,对银行违约或对买方违约,反正都是违约,于是就采取了对其有利的办法,几天后收回货款并将贷款还上。•这是出质人“善意”违规的例子,然而在很多情况下,出质人恶意强行提货,至使银行质权得不到保护。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145、质物变现风险•由于质物变现困难带来的风险。•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和防止利用质押、抵押的优先受偿权恶意转移货权,《物权法》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15•第二百一十九: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对于抵押,物权法在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五条有着与质押相同的规定。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16由于上述规定,对质物(抵押物)的变现造成了非常大的难度:•当需要质押(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时,往往是卖不掉的,如果能卖掉,出质人(抵押人)自己就卖了;•要参照市场价格出售,就更没人买;•要开具增值税发票,出质人(抵押人)基本上是不配合的。•因此,在实际业务中,多采用拍卖的方式变现,时间长,不确定因素也较多。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17(三)物流公司对质物进行监管的风险•由于物流公司的监管过失需承担赔偿责任而带来的风险。•由于约定不清或规定不明带来的非过失风险。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181、操作风险•是由于物流公司自身管理和操作不当等原因形成的风险,其主要表现形式:(1)工作人员的道德风险——监管员在现场私自放货,造成质物不足。(2)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接到银行工作人员电话,不按规定指令解押放货。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19(3)业务不熟练——对于量大、货杂、品种多的质物盘点不到位,造成质物不符合银行的要求。(4)监管流程设计上不合理,中间环节失控——监管地点不适合监管、交接环节不明确、盘点周期过长等,不能有效控制质物。(5)执行不到位——监管员人员配备不足、出质人不及时在相关表单签章确认等。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20(6)质物选择、监管上不符合要求——专用设备不适合作为质物,不能监管处于加工手饰过程中的金、银等。(7)在第三方仓库监管,物流公司缺少控制手段,出质人与第三方仓库的恶意串通。——出具假货物权属证明等。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212、法律风险•也可以称为协议风险,是指物流公司按协议约定承担过多责任或责任不清的风险,其主要表现形式:(1)物流公司承担其不应承担的责任。——质物权属认定、质物内在品质认定、仓单回购等责任,带来巨大风险。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22(2)监管责任不清,由于相关法律对物流公司的监管行为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多监管责任的界定不清晰,协议文本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存在不确定性。——在出质人作业库发生自然灾害使质物灭失,物流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3)银行要求物流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与条款,承担总对总协议规定以外的责任,加大了风险。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233、质权人(银行)风险•主要是指银行为了自身利益转嫁给物流公司的风险,其主要表现形式:(1)银行工作人员的疏漏——银行工作人员没有自己去检验质物的质量,而由出质人自己去检验,出质人也没有在质物中抽样而是非法用其他货物作为质物样品去化验,造成样品与质物不符,实际质物的单价远远低于样品的单价。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24(2)银行工作人员不作为——在出质人强行提货时,物流公司采取了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并通知银行后,工作人员不予理睬,也不签收物流公司的任何函件,装作不知道发生过此事,一旦形成实际损失,则将物流公司告上法庭。(3)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不按协议要求使用规定单证操作业务,私下要求物流公司放货等,也存在工作人员的道德风险。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25•对于非物流公司的过失,银行为什么要诉讼物流公司并要其承担赔偿责任呢?这是金融业的管理制度所决定的。•金融业是国内管理最为规范的一个行业,银行本身有着极为严格的管理办法和处罚条例,国家对金融业的保护力度非常大,以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26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1)银行工作人员的待遇高,处罚大,轻易不敢违法、违规操作;(2)对借款人不按期还款的处罚大,如果借款人贷款卡信息上有不良记录,这个企业很难再获得贷款;(3)一旦出现不良贷款,银行工作人员会不惜一切代价推脱责任,以使自己逃脱金融行业的严厉制裁,经常采用的是诉讼方式,有时银行知道自己不会胜诉,为了减轻责任和拖延受处罚的时间也要诉讼;(4)动产监管业务只有三方,出质人不能还款,银行就只能将责任转嫁到物流公司而使自身免责。一、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27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前面分析了动产监管业务的风险,下面针对其环节采取相关措施予以防控。28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一)加强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及沟通协调1、与银行建立战略合作•银行处于动产监管业务的主导地位,从以往的经验看,与有战略合作关系的银行发生诉讼及赔偿事件只占发生总数的30%。•这种战略合作关系是非常关键的,因此对于没有战略合作银行的业务要逐步取消。•战略合作协议及具体的业务文本明确了银行、借款人、物流公司的法律关系,物流公司坚持只承担自己应该承担和能够承担的责任,超出范围则不能操作,否则会带来巨大风险。292、加强总部与总行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双方都有推进业务发展的愿望,对双方协议规定的责任与义务非常了解,又不是事件的当事人,能客观地看待发生的事件,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3、加强分支机构间的沟通与协调•负责操作的分、子公司要加强与之合作的分行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尤其是风险控制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支行及分行的经营部门更侧重的是收益,往往忽视风险。30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二)物流公司专业的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是关键•前面讲到了物流公司不应该承担无过失责任,而大多数情况下是由于物流公司自身过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怎样保证没有过失呢?•那就只有提高物流公司的专业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31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1、事前控制(1)加强制度体系建设——针对动产监管业务的特点,出台业务管理办法,形成一整套与协议文本配套的制度和标准监管流程,从制度上控制风险。(2)建立完整的评审体系——通过层层评审,充分了解和评估融资企业、操作模式和应对措施等各方面的情况,强化事前控制。32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3)认真考察借款人(出质人)的资信——为防范客户给动产监管业务带来的风险,对客户资信进行认真的调查和评定。——在选择客户时,重点考察企业的信用状况和经营能力,通过对出质人的经营状况分析、财务状况分析对出质人等级给予评定管理。33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4)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包括道德素养与业务能力——加强对现场监管人员的岗前、岗中培训和项目培训,对监管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要认真听取、积极解决;——在业务知识和能力上的不足,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建立体系化的监管员考核制度,明确考评流程,实现奖惩到位,有章可循。34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5)慎重选择质物品种——尽量选择市场需求大、流动性好、用途广泛,价格波动相对较小,价值易确定且相对稳定,变现容易、质量稳定,容易储藏保管的大众化物品。——煤炭、焦炭、金属材料、矿石、橡胶、纸张、汽车、粮食等品种。35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2、事中控制(1)监管流程设计——监管流程的设计一定要合理,确保安全和具有可操作性。要在真正考察企业的情况下,针对企业生产流程设计出满足监管需要的监管方案。——监管流程制订应与合同相对应,注重合同和监管流程的可行性、操作性、完备性,达到合同的要求和现场监管操作相一致。36二、动产质押监管业务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