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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设备维修作业程序,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根据设备维修实际,参照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和制粉厂《设备维护保运承包协议》,制定本办法。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设备的维修,包括日常检修、计划维修和抢修等。3、职责3.1技术设备科是设备维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和修订,并对该办法的执行进行检查和考核。3.2保运和各生产车间应加强本部门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执行。3.3厂工程师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审查考核结果。4、设备维修工作流程4.1设备故障的发现与报告4.1.1车间岗位操作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按如下程序执行:若属一般故障,岗位操作人员立即报告主控、班长、值长和车间主任,详细说明故障设备位置、名称及故障现象。若属重大故障或重要设备(如二楼、五楼、六楼等设备)出现故障,岗位操作人员应紧急停机,将设备控制开关打到“停止”位置,之后立即将故障情况报告主控、班长、值长和车间主任。值长接到设备故障报告后,立即将设备故障情况通知保运,并到达故障设备现场。值长也可授权或指派班长、主控或岗位操作人员通知保运。4.1.2保运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进行诊断。若属微小故障,原因清楚,处理方法明确,维修时不影响正常生产且不存在人身、设备安全隐患,保运人员可自行实施维修作业。若属较大故障,需停机检修,保运人员应立即报告技术设备科长、车间主任(夜班报告值长),说明设备故障情况,并共同确定检修方案。方案确定后,保运人员通知值长,由值长安排车间相关岗位人员,协助保运人员实施检修。若因意见不一致,检修方案不能确定时,保运人员可逐级向上级领导反映。若属重大故障或重要设备出现故障,保运人员应立即通知设备所属岗位操作人员,由其实施紧急停机处理。4.1.3设备运行过程中,如突然跳闸停机,岗位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主控、班长、值长和车间主任。值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班长、主控和岗位操作人员协同电气等部门进行检查确认,若是设备故障,由值长或其授权人员通知保运进行维修。4.1.4计划维修设备,由保运人员按计划实施,技术设备科负责协调。4.2、设备维修准备4.2.1保运人员发现或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立即携带相应维修工具、安全防护用品和“禁止合闸”牌等物品,迅速进入现场。4.2.2保运人员进入现场后,同岗位操作人员、班长、值长等人员对故障设备作进一步的诊断,并确定维修方案。若遇故障情况复杂,维修时间长,难度大,费用高等情况,维修方案不能确定时,保运和值长均应向上一级领导反映,进一步确定维修方案。4.2.3维修方案确定后,保运人员应备齐维修工具和材料,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布置施工现场,同岗位操作人员共同确认控制开关与故障设备一致并处于“停止”位置,在控制开关处挂“禁止合闸”牌,然后实施维修作业。4.3设备维修4.3.1保运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公司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和《设备维护保运承包协议》,按设备说明和正常运行要求进行文明维修作业,拆下的设备和零部件不得随意丢放,应放在麻袋或胶垫上,尽量保持现场卫生状况;对已拆卸但暂时不能完成维修的设备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保证该设备完好不受损坏,不丢失;不得破坏未损的配件;对第一次拆卸的设备要进行测量或测绘,并做好记录。4.3.2设备维修中需要动火的,保运应到公司办理动火证,相应维修人员必须持有专业资格证书,如焊工要有焊工证。动火前、中、后的安全防范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4.3.3设备维修中,如需更换零配件或领用材料,保运人员应及时向车间主任(白班)、值长(夜班)提出申请,说明需更换配件或领用材料的原因、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车间主任或值长审核后,确需更换或领用的,开具材料领用单。保运人员持材料领用单到配件库领用配件或材料,并交旧换新。4.3.4维修过程中,如遇到当班不能修复情况,保运及车间值长、班长和岗位操作人员均应在交接班记录中详细记录设备故障情况、目前维修状况及下一步维修计划等内容,交由下班继续处理;如下班仍不能修复,继续向下移交,直至该设备被完全修复并验收。4.3.5设备维修过程中,技术设备科及车间班组人员(值长、班长、岗位操作人员),特别是岗位操作人员原则上应在维修现场,协助保运人员实施维修;协调大型、专用工具等相关事宜;监督维修行为,如发现违章操作,对人身及设备安全构成威胁时,及时制止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检查维修质量,对维修过程中的不合格事项,立即提出意见,并要求保运人员进行整改。4.4设备验收4.4.1设备维修完毕,保运人员整理工具、人身及设备防护用品,清理设备及现场卫生,做到设备无油污、无松动、无泄露、无伤害,地面无污染、无杂物,达到工完、料尽、现场清。重车停机时因维修洒落的粮食等生产原料、风网、筛板、滤袋、磁铁、软连接、各种管道的附着物等,由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清理。4.4.2现场清理完毕后,由岗位操作人员手动开机,进行调试。技术设备科、保运、车间岗位操作等人员共同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验收,如未正常,继续维修,直至完全修复正常。4.4.3设备验收合格,保运人员填写维修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设备位置、维修日期、维修人员、故障现象、维修内容、维修工时、更换配件型号等。由值长或其授权人在保运维修记录上填写验收意见,并签署姓名和日期。4.4.4验收记录填写完毕,保运人员携带维修工具和防护用品,摘掉“禁止合闸”牌,撤离现场。岗位操作人员将控制开关打到“自动”位置,通知主控人员开机。5、维修记录5.1开机后,值长、班长、主控及岗位操作人员分别在自己相应的工作记录上详细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位置、故障现象、维修情况、缺陷消除、停开机时间等。保运和车间各相应岗位均应及时、完整、清楚填写设备维修记录,并与上下班之间交接清楚。5.2保运要及时将设备维修记录整理输机,并每周汇总一次,分别报技术设备科、工程师等相关管理部门和领导。5.3技术设备科要建立设备维修明细账,详细记录所有设备(特别是重要设备和设备重要部位)的性能,运行状况,维护状况及备品备件准备等情况。同时,技术设备科要对重要设备和设备重要部位制定维修质量最低保证期限标准和维修质量统计台账,并做好相应的登记和统计工作。5.4技术设备科要定期收集设备缺陷记录,对设备维修记录和配件领用记录进行统计和分析,对设备运行规律和状况以及设备维修质量进行监控。6、考核6.1对车间班组人员的考核依据厂有关考核办法及本办法规定执行。6.2对保运人员的考核依据制粉厂《设备维护保运承包协议》中的《设备管理考核细则》和本办法规定执行。6.3值长负责日常考核,每班对保运维修工作现场打分,每周汇总一次报技术设备科。技术设备科对车间和保运维修工作进行抽查打分,并对维修质量逐项进行考核。每月进行汇总,将考核结果(附原始考核记录)报厂工程师,有厂工程师进行综合平衡和反馈。6.4考核细则6.4.1保运或车间班组人员因未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发现设备异常、发现设备异常不报告、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各岗位(岗位操作人员、主控、班长、值长、车间主任、技术设备科)之间沟通反馈不透彻,每项扣1-3分。值长或授权人未及时通知保运,每迟通知10分钟,扣1分。6.4.2保运人员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应及时到达现场,原则上10分钟不到达现场视为迟到,迟到10分钟以内扣1分、30分钟以内扣5分,30分钟以上的,停止在制粉厂工作。6.4.3值班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必须着工装,禁止光背、穿拖鞋,违者每次扣2分。6.4.4保运人员应服从分厂领导和值班长的工作安排,如果无理与领导、值班长顶撞,每次扣3分。6.4.5设备维修前,未进行控制开关控制状态确认的,未挂“禁止合闸”牌的,未佩带劳动保护用品的、未对设备或地面采取防护措施的,每项扣3分。6.4.6未按设备说明要求、运行要求和指导要求,违规维修的,扣2分。违规维修造成设备损坏的,或丢失配件的,将视其经济价值处相应经济处罚并扣取一定分数。10元以下扣1分;50元以下扣2分;100元以下扣3分;500元以下扣5分;1000元以下扣10分;1000元以上的,停止在制粉厂工作。6.4.7保运人员未经值班长或负责人同意,私自动生产线的机器设备、阀门、按扭的,每项扣2分。(停机维修除外)6.4.8维修需要动火时,未办理动火证私自动火的,动火过程中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每项扣3分。6.4.9维修中,车间班组人员不积极配合或协调,造成维修拖延或维修困难的,每次扣相应岗位人员2分。6.4.10车间管理及操作人员发现保运违规维修,或操作行为对设备或人员构成安全威胁的,不进行制止,或不及时报告的,每次扣2分。发现保运违规维修,或维修行为对设备或人员构成安全威胁的,进行制止,及时报告,表现突出的,每次奖3分。6.4.11设备维修应坚持“修旧利废”原则。造成浪费的,每次扣1-3分。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上保质保量完成维修任务,如修复50元以上将奖励1分,200元以上奖励2分,500元以上奖励5分,1000元以上奖10分。6.4.12更换配件或领取材料,不执行交旧换新的,旧配件、旧材料随处乱放的,每项扣1分。6.4.13维修中,能提出好的建议,解决实际问题的,每次奖励5分。6.4.14维修完毕,不清理现场或清理不彻底的,每次扣2分。6.4.15保运和车间人员不填写记录,填写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楚,维修记录交接不清楚的,每次扣2分。保运对维修记录不及时整理、输机、上报的,每次扣1分。6.4.16设备维修质量不能保证,出现短期返工现象,同一设备同一部位运行低于最低质量保证期限标准的,每次扣1-5分。7、本办法由技术设备科起草并负责解释。8、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本文标题: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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